如前所述,在人類社會的"原始群"和氏族社會早期,血緣關係和道德規範的約束力是維係原始群和氏族等共同體完整的主要權力。隨著部落特別是地區聯盟部落的出現,血緣關係和道德規範的約束力日漸式微。加上公有財富的增加和氏族內部衝突的加劇,亟須具有公立立場的公共權力機構的出場,提供強製措施以仲裁紛爭並使人們服從管理,於是類似警察的機構和職能應需而生。原始社會管理的公共性從此在內容上發生了質的變化,由原來的全體成員的管理轉變為一個公意機構的單方麵管理,於是一種權力或力量出現,這就是政治權力,或曰國家權力。依照恩格斯的說法:"為了使這些對立麵,使這些經濟利益互相衝突的階級,不至於在無謂的鬥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就需要一種表麵上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應當緩和衝突,把衝突保持在'秩序'的範圍之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482頁。顯然,作為一種使人服從並維持秩序的權力或力量,警察的確"是和國家一樣古老的",在早期的國家職能中暗含著警察職能,或說此時警察的含義就是國家統治,隻是這時的警察還沒有從軍務、政務甚至裁判權中獨立出來,承當警察職能的機構和人員也遠沒有從代表國家的機構和人員中獨立出來。在警察的本原認識上,我們可以發現警察與國家的同起同源。
同時,在本原上,人們也可以發現警察自身的發展與國家發展的相生相隨。警察職能的獨立或曰警察的製度化實際上是穿越了曆史的長河直到資本主義製度逐漸成熟才漸行漸明的。警察的職業性和專門化是伴隨著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確立和發展後為應付日益嚴重的階級衝突,日益動蕩的社會秩序和日益複雜的治安狀況而逐漸明晰起來的。所以,人們將資本主義製度帶來的激烈的階級衝突看作是現代警察製度誕生的根本原因,將社會轉型中的動蕩不安和秩序混亂看作是現代警察製度誕生的直接動因,而將新興工業城的擴張和城市犯罪率的攀升作為現代警察製度誕生的現實要求。這使我們可以比較容易地在社會曆史和地理原因上理解到為什麼現代警察製度是誕生在1829年的英國倫敦而不是其他地方。確實,1829年9月,由其時英國內政大臣羅伯特·皮爾主持通過的英國倫敦《大都市警察法》及其法條引導下的英國現代警察機構和總部--"蘇格蘭場"成為現代警察製度誕生的標誌。而之所以將蘇格蘭場警察體製看作現代警察製度的發端,是因為自此以後的警察大抵具備了現代警察製度的如下五方麵的特征:警察職能獨立化、警察組織的係統化、警察職權的法治化、警察工作的職業化和警察裝備的文明化。
警察的內涵無論是從其英文詞源還是中文詞源都包括兩個方麵:一是靜態的,在這裏警察是指維持秩序和治安的機構及成員本身,即警察在靜態上是指警察個體和作為組織和機構的警察整體;二是動態的,在這裏警察是指作為特定群體及個人的警察為公眾維持秩序和治安的行為和過程,即通常說的警察的"警之於先,察之於後"這一解釋表明警察的中文涵義中自然包括了警察預防與打擊、限製與保護的功能內涵。"警之於先"是預防和限製、"察之於後"是打擊和保護。的職能實現過程。應該說,從靜態和動態兩個層麵來概括警察的內涵是認識警察這一特定政治現象的必然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