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她的精靈小夥伴(1 / 3)

去精靈居住區的路上,秋百坐的是喀琉斯的大角鹿,就坐在喀琉斯的懷裏,而秋雲隻落得一個牽鹿的任務,因為百鈴的大角鹿不願意給秋雲坐——他不是精靈王族。

這些大角鹿是精靈王族的坐騎。在初代精靈王帶領部分族人降臨瑞文森林的時候,這裏生活著一個大角鹿族群,它們與精靈王有了很友好的關係,並且承諾隻要是精靈王的後代仍然存在,它們就會在精靈王族降生的時候,送上它們的幼崽,讓它們伴隨著精靈幼子的成長。精靈是一種生命軌跡很長的生物,他們的12年的生長才能跟得上人類1年的生長。因此大角鹿作為契約的伴生物種,也擁有極長的壽命,幼年的大角鹿需要經過十幾年才能長成成年體型,擁有配得上大角鹿這三個字的大角,而要等到百年以上,它才能擁有自己最強的力量。

大角鹿也是一種很高傲的魔法生物,它們唯一妥協的隻有精靈王族,精靈王族獨特的與魔法生物溝通的方式,成為了大角鹿認同王族身份的一個標誌。

秋百作為精靈公主的女兒,也有一頭伴生大角鹿,叫佩格,一頭母鹿。但是她的大角鹿還小,它的角還沒發育,小胳膊小腿的被秋百放在了瑞文森林養著,隻有到暑假的時候來瑞文森林待上一個月,她才能跟它玩耍玩耍,而且最近不知道是被養出了什麼毛病,戴了王冠才給碰,不然就撅蹄子不理人。

秋百摸了摸喀琉斯這頭大角鹿的鹿角,巨大的鹿角看起來像是一對翅膀,但是又堅硬無比,好像隨時能夠挑起一堆敵人。

林子裏的樹葉嘩啦啦的響起來,像是在歡迎秋百的到來。天本來就要黑了,一串流光慢慢從林間流出,繞著鹿角打了個圈,又飛到了另外一個地方,這是森林裏的小精靈,從樹木中出生,長著小翅膀,到了夜晚會成群結隊的在林間飛翔。它們一到晚上就會發光。

到了居住地,她就去她的房間換上了精靈族的衣服,戴上她的王冠,去找她的佩格玩了。

佩格依舊還是小小的,看見秋百,高興地上去頂了頂秋百的頭,【你又有一年沒有來看我了,小百合。】

“對不起,我得上學,等你再大一些,我也長大了,我可以向爸爸要一個神奇生物的箱子,然後我就可以到哪兒就帶著你了。”秋百摸著佩格的脊背,將她的頭放在了佩格的脖子上,寬慰地說。

【好吧。】小佩格還是很低落。

“今晚我跟你一起睡怎麼樣!”秋百想到了好方法,佩格還小,自己完全可以給它空個位置。

【好呀好呀!】小佩格還沒有睡過精靈的房間,聽起來好像很不錯,佩格喜歡精靈,她最喜歡的還是精靈的王冠和衣服,如果秋百這次沒有穿精靈的衣服過來,它肯定要鬧脾氣不跟她睡的。

當晚,秋百就準備偷偷摸摸地把佩格偷渡進了自己的房間。

她手裏抱著小佩格躡手躡腳地走過樹藤橋,路過石亭的時候,非常不巧的她在那裏碰到了她舅舅和爸爸媽媽三個人,他們正在交談著什麼。她隻能乖乖的躲在陰影裏,那裏有一棵老樹。她聽到她的爸爸忽然很大聲的喊:“那怎麼辦!我們怎麼找得到關閉的方法?”

關閉什麼?

隨後她的爸爸就被媽媽安撫住了,他們又恢複了小聲的交談,秋百根本聽不清他們說什麼。但她越來越好奇,於是對著佩格做了個“噓”的動作,就又悄咪咪的彎著腰走到亭子旁邊。

“過段時間去英國看看吧,他們必定看不懂精靈語言,所以不是丟掉了就是流傳下來,也許手稿還有留下來的可能性。”舅舅喀琉斯歎息著說道。他沒想到手稿會被人帶走。

“隻能這樣了。希望還來得及。”秋雲的語氣裏透漏著無奈和害怕。

百鈴的聲音哽咽,像是剛剛哭過一回,她說:“一定來得及的。她還好好的不是嗎?”

她是誰?秋百聽得雲裏霧裏的,感覺像是什麼重要的東西丟了。她抱著佩格,還半蹲在哪裏,腳一下就麻了。終於支撐不住,她一下子坐在了地上,發出一聲痛呼“哎喲”。

那邊亭子裏的幾人聽了聲音趕緊往下一看,就看到了摔作一團的秋百和佩格,小鹿整個都趴在了秋百的肚子上。

秋雲翻身從亭子上跳下來,把秋百扶了起來,扶正了她摔歪了的小王冠,斥責道:“這麼晚了,你抱著佩格在這裏幹什麼?”

秋百一把抱住秋雲的腿,這是最有用的撒嬌方式。“我想帶著佩格到處走走,我很想它。”

秋雲頓時沒脾氣,他低頭看著仰著頭的女兒,滴溜溜的大眼睛裏盈著一層水汽,顯得眼睛更加晶瑩透亮了起來。他捏了捏女兒的小臉,“天色很晚了,該去睡覺了,佩格需要好好休息,才能更快長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