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我這明騷倒是易躲,你那暗賤可是難防。」

每逢雙數日便成集市,從望鄉樓的窗望出去,整條中街兩邊都擺滿了小攤子。都是鄉下人來賣點自家的作物織品,換點糧油回去過生活。街角有人個年輕人用青綠的葦葉編蝴蝶,明明是做慣粗活掛滿老繭的手,卻能靈巧得能生出花來。

白清明突然想到那個人的手,像一塊嫩生生的豆腐。而那樣的手卻握著匕首,將師父養的山貓刺成一個血葫蘆,還麵不改色。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他們都還是被師父從各處領來的無家可歸的孩子。他嚇得跌坐在地上,那人從袖子裏掏出一隻草編的蚱蜢,蚱蜢是綠色,染著貓血。那人用那雙琥珀色的小狼眼睛盯著他說,清明,我把小怪送給你,你不要在師父麵前告我的狀好不好?

那個人性子一點都不可愛,還有點陰森,卻有個可愛的毛病――喜歡給身邊的東西取名字。從穿戴的鞋襪,山上不會動的花花草草,甚至每次師父罰他們師兄弟幾個一起麵壁,他都對著牆壁嘀咕著,阿堅,我又來看你了。

不知道那人還記不記得陪了他十幾年的阿堅。想到這裏,白清明不由得翩然一笑,對麵胭脂鋪走出倆扁臉姑娘,一抬頭,見那傳說中芝蘭玉樹的錦衣豔鬼白老板,骨頭酥得像炸好的麻花。

柳非銀桃花眼一飛,對著自家老板蹦出倆字:“風騷!”

秦毓口中的酒“噗”地噴出來:“真客氣,這風臨城的公子哥兒哪個能騷過你。”

柳非銀露出挺整齊的一口白牙,不含糊地回咬:“秦老板說得對,我這明騷倒是易躲,你那暗賤可是難防。要不是你在廟會上跟人家不知名的小姐對什麼詩,能把蘭汀那門親事給對黃了?”

人生最愜意的事,莫過於損友一兩個,燙壺滄瀾美酒,聊聊城內的八卦,互相揭揭老底兒。君子動口不過癮就動手,劃拳行酒令,輸的人裸著胸膛大腿自稱“奴家”去大堂裏找個爺們兒敬酒。

在這望鄉樓飲酒對詩的多得是附庸風雅的紈絝公子們,平時在城南暗香院中玩過的荒唐遊戲有過之而不及。今日學堂擺謝師宴,那皮兒緊的老夫子見柳非銀往他的得意門生大腿上一坐喂了杯水酒,胡子都炸了,氣得哆哆嗦嗦的直罵荒唐。

那紫衫公子哭笑不得,貼著耳壓低聲音:“唉,回回比,回回輸。”

柳非銀扯了扯嘴角:“放心,總有一天本公子要輸得他去暗香院賣身!”

白清明也跟著看熱鬧,心裏正感歎著怎麼能有人不要臉到這種地步,望過去卻與那紫衫公子的眼神不經意相撞。琥珀色的眼珠,麵上掛著笑,眼睛裏卻容不下那絲血性。他手一抖,差點捏不住酒杯。

與那人一模一樣的獸類的眼睛。

那人不是別人,是他的師兄,白寒露。

§§§第24章

「稻怕寒露一夜霜,麥怕清明連放雨。」

與白寒露初相識,是隆冬,天降大雪。也隻有這時平日裏為半塊饅頭爭個你死我活的小叫花子們,才親親熱熱地依偎在一起取暖。

白清明那時還不叫白清明,沒有父母也沒有名字,沒有過去更看不見未來。隻是為了活著。尤其是到了寒冬,他們的小命就像拴在了褲腰帶上,說不定哪天睡過去就再也醒不過來。所以八歲的孩子整個冬天都不睡覺,隻是閉著眼睛,眼底都是青黑的。

這天大雪夜,他躺在幹草堆裏,感覺有一隻手慢慢地伸進他的衣服裏,小心地摸索著。不用說也是哪個半夜餓得睡不著的小孩兒起來偷吃的。手是溫熱的,懷裏還揣著半塊苞米餅子,在那偷兒摸索到正往外掏,立刻被他按住。

他睜開眼,借著煙煙雪色,那小孩兒細皮白肉,散著如瀑的長發,衣衫單薄,卻一點兒都不髒。那雙眼睛是琥珀色,像泛著朦朧的光,被抓住也不怕,膽兒挺肥。聽說赤鬆打到雲國邊境了,許多人拖家帶口往北上逃亡。最近城裏就多了不少新人搶地盤,這孩子怕是誰家走丟的小少爺。

對峙半晌,他咬咬牙將手放開,那小孩抓過苞米餅就是狼吞虎咽。實在是少得可憐的東西,小孩竟然像餓瘋了的小狼崽又撲上來,張口就咬住他的脖子。溫熱的血溢出來,他隻管用力地吮。

到底要餓到什麼程度才能這麼饑不擇食啊,他痛得罵人,可是他沒推開這可憐的小孩。

從那天起他就有了夥伴,白天一起去討吃的,晚上裹在同一條破氈子裏等天亮。可是這小孩真的很笨,連怎麼裝可憐都不會,根本就是個吃閑飯的。他一個人討來的東西要兩個人分,小孩食量大,餓得發瘋了也不像其他小孩子那樣嗷嗷叫,而是撲上來抱著他就咬。

小孩好像很喜歡他的血的味道,真像頭小狼崽子。

可是他也隻是個八歲的孩子,瘦得皮包骨,深深的牙印開始化膿,夜裏起了燒呼哧呼哧地喘粗氣。不知道小孩哪來的勇氣,一口咬破自己的手腕湊到他的嘴邊。血是微微粘膩的,帶著甜腥。

那個走路輕飄飄的男人走到破廟口,首先看見的就是小孩緊緊摟著病得奄奄一息的他。那男人舒了口氣,將抽出一半的斬魂劍又收回去。他走過去摸了摸他的鼻息,轉頭對小孩說:“既然有人以血養你,你也肯以血養人,那麼你以後便不是獸類了,跟我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