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製定的各項規章製度及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製度及崗位紀律,甲方將有權給予批評教育,並依據相關規定給予適當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負責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及技術保障,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及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須以書麵形式將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告知乙方。
(二)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對職工工作時間及工休假日等相關的規定,對乙方施行符
(續表)
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安排職業操守、專業技術、業務知識、生產安全及規章製度等方麵的培訓。
五、薪酬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政策、單位的相關規定、乙方任職的崗位及乙方工作的表現、工作的成績和貢獻,以貨幣的形式足額並按時支付乙方的薪酬待遇。乙方薪酬的構成及標準為:
(二)乙方薪酬調整,獎金、補貼及特殊情況下的薪酬支付等,均須遵照國家政策及單位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及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傷殘、疾病及死亡等事項均遵照國家政策及單位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將遵照國家及地方的相關規定如期為乙方繳納失業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甲方可從乙方的薪酬中代扣,統一辦理相關手續,並及時以書麵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應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時,須依法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遵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麵形式確定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對乙方的崗位進行調整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培訓後調整崗位,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並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麵隨時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年度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批準,私自出國或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因失職、瀆職導致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不能正常進行工作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崗位調整的,甲方也可單方麵隨時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麵解除本合同,但需以書麵形式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續表)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對其進行崗位調整的,或雖同意崗位調整,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