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44)(1 / 1)

蔡雅健知道母親說出這話,不過是對她和曹靖明辦理了“離婚”手續耿耿於懷。於是安慰道:“爸爸,媽媽,你們就放心啦,我們隻是形式上的假離婚。”

“唉,你們現在這些年輕人呀,我們是看不懂了。也不想再說什麼,由你們去吧,你們有你們的世界。”蔡雅健的母親歎了一口氣,說道。

蔡雅健與曹靖明在母親家吃完晚飯後,就回到了自己的家裏。

董卓桐和賀新龍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後,董卓桐連夜搬出了別墅,入住於繁華街道的一套三室兩廳商品房。這讓外界對他們“離婚”之事深信不疑,更何況還有紫紅色的離婚本子為證。

因為離婚協議約定:位處東郊區的別墅歸屬賀新龍,繁華街道的商品房、美容院店麵資產、小轎車歸屬董卓桐,存款各半,四歲女兒由賀新龍撫養。所以董卓桐夫婦表麵上必須做得像模像樣。

董卓桐雖說搬出了別墅,但隔三差五依然會返回別墅,尤其夜裏走得更勤。女兒放在“前夫”家,董卓桐縱然時常去探望,也顯得合情合理。

為了不出紕漏,董卓桐甚至連蔡雅健都瞞著,蔡雅健打電話詢問她離婚之事時,董卓桐也不敢以實相告。

董卓桐與賀新龍辦了離婚手續後,賀新龍的母親則歡天喜地,積極催促他們早日開花結果。正所謂心急吃不了熱豆腐。越急,董卓桐的肚子越是沒反應,害得賀新龍的母親到處請“神醫”、“聖手”,開了不少促進懷孕的中藥,結果中藥是喝了幾桶,但董卓桐的肚子就是不見鼓。

董卓桐與賀新龍甚至還開車到省醫院檢查。檢查結果,兩人身體健康正常。臨走時,醫生好心地告訴了他們一些利於懷孕的捷徑。董卓桐和賀新龍聽了如獲至寶,當即到省城醫院買了一大盒排卵測試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