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5)以文字為生的人,和做‘小姐’差不多。(1 / 2)

回來的路上,腦子裏還想著那位經理的話。

“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裏,如果人人都知道了,人人都去做,那就沒有機會了。”

“百分之八十的人通過傳統方式賺錢,百分之二十的人通過自己的營銷團隊賺錢,你說是在百分之八十人群裏好賺,還是在百分之二十的人群裏好賺?”

“在同等機會的環境裏,當然是人越少成功率越大。”

“有兩個選擇,一個是老板每月給你30萬工資,另一個是不給工資,第一天給你一分錢,但是每天倍增,連續給一個月,你選擇那種酬勞方式?”

有時候,說話就怕斷章取義,這一斷章取義,本來沒道理的事情都能讓人聽成是絕對的真理。如果不加思考,對那位經理的話,聽的人肯定是深信不已,沒準兒當場拍板,幹了。

經理在問我兩種選擇的時候,其實我是知道的。一個月給30萬工資,看著挺多的,其實就三十萬。那個第一天給一分的,每天倍增,連續三十天,粗略算算,一個月下來,所得金錢將近一千五百萬。這不是什麼新鮮的理論,十幾年前我就對別人講過。但現在聽起來還是那麼激動人心。

咱是去當學生的,隻有學生錯了,才能證明老師高明,我知道每天倍增的肯定比30萬多的多。但我還是要違心的選擇30萬。如此一來,那位經理才能按照他的思路給我講下去。如果我選擇倍增的,經理就會反問:既然你知道這個道理,為什麼不加入我們萬美隊伍呢?這樣一來,我就被動了。

要了解一些事情,隻需要帶耳朵聽,帶腦子分析,不需要多說話,有時候知道的也得說不知道。你都知道了,還跟你叨咕啥?整的人家沒話說,你還了解個屁?

不過,經理說這個道理的時候,他忽略了一點,就是誰肯給你那個“倍增”。數字很好算,有電腦有計算機。如果要賺取那個“倍增”,隻能是拉人頭兒了,一個人推銷產品給兩個人,賺取中間利益,然後兩個人推銷給四個人,四個人推銷給八個人,八個人推銷給十六個人......如此下去才能實現那一千五百萬的利益。不過這也是想當然,不管那個環節,有一個人出了問題沒有推銷出去,這一千五百萬就會成倍的縮水。

我們不論產品的好壞,就那種“倍增”的推銷方式來講,也是很不容易做到的。一個人把產品推銷給兩個人,這很容易做到。但你能保證那兩個人也會把產品推銷給四個人嗎?這就涉及到一個思維問題,也就是我們經常聽到的“洗腦”這個詞兒。洗腦這詞兒,無所謂褒義貶義。其實我們每天都在被洗腦。

公司的老板說:愛護公司,公司的利益就是員工的利益。這難道不是一種洗腦。

國家領導說:愛祖國的人才是優秀公民。這也是洗腦吧。

黨說:我們的當是一支純潔的政黨,每個人都要愛黨。這不是洗腦嗎?

佛說:信佛能得福報。上帝說:信上帝能得永生。這也是洗腦吧。

不管是真還是假,為了讓你認同一件事情,必須把思維融進你的思想裏,讓你自願的跟著他走,這本無可厚非。我不相信兩個心懷異誌的人能共同辦成一件事情。推銷產品也是一樣,你把東西推銷給別人,讓別人再幫著推銷出去,你必須勾起別人腦子裏和你相同的欲望。這種欲望最直接的東西就是——金錢。

你的欲望是賺錢,才去推銷產品。不管通過什麼方式,必須把你的欲望灌輸到別人的腦子裏,他們才有動力去繼續推銷你的產品,甘心當你的下線。如此類推,欲望是相同的,都是為了那“倍增”的一千五百萬。但結果卻不一樣,賺錢的永遠是第一個人。

如果你也想成為那個金字塔頂端的第一人,就必須把你的欲望灌輸給別人,有你的團隊,有你的下線。世界上最困難的兩件事兒是:把自己的思想裝進別人的腦子裏。把別人口袋裏的錢裝進自己的口袋裏。萬美銷售恰恰是叫板這兩件最困難的事兒,想把他們的思想裝進別人的腦袋裏,把別人的錢裝進自己的口袋裏。可以想象這有多麼困難,即使做到了,賺錢的也就是那麼幾個人,大多的人都是眼看著夢想的破滅。

人活著都是在幫著別人賺錢,有人用體力幫別人賺,有人用腦力幫別人賺,真正落到自己手裏的屈指可數。有些人還把屈指可數的錢心甘情願的送去給別人當利潤,然後再想方設法的去賺其他人屈指可數的錢。以前的傳銷是這樣兒,現在的直銷也是這樣,不同的是直銷比傳銷多了產品。

想加入萬美直銷團隊嗎?想賺錢嗎?那就先使用萬美產品,使用了,了解了再推銷出去。使用數量不多,最低標準:三萬六。

我們不得不說萬美廠家聰明,理想中勾起了一群人的賺錢欲望。即做了免費的廣告,又不愁產品的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