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從文第一眼見到張兆和時,驚她為天人。隨後展開瘋狂進攻,激烈時,甚至揚言要自殺。堂堂一大才子,在愛情麵前,完全沒了自我。最後,曆盡千辛萬苦,好不容易把張兆和追到手。得知這結局的人,都替他們長舒一口氣,以為從此後,才子佳人,定成神仙眷侶。
我是在去湘西的路上,翻看他們早期的愛情故事的,包括沈從文的湘行散記。火車隆隆開著,車廂內擁擠不堪。推著吃食的小推車,不時從擁擠的過道走過。窗外的夜,黑沉沉,如一口大鍋扣下來。遠處偶爾閃過幾點燈光,浮現在夜色裏,仿若漁火。沈從文當年別了張兆和,回鳳凰看病重的母親,就是沿著這條路,一個人舟行水上,寫下對張兆和數不盡的思念:“櫓歌太好了,我的人,為什麼你不同我在一個船上呢?”“我真希望你夢裏來找尋我,沿河找那黃色的小船!在一萬隻船中找那一隻。”
這樣的愛情,讀得我眼睛濕潤。再冗長的路程,也變得可以忍受了,——美好的愛情,總是使人愉悅。何況這樣的驚世之愛?
卻在某一天,偶然看到一篇寫他們的文字,愛情童話般的外衣,被一一剝去,露出裏麵幹枯多皺的核:他們婚後,少有幸福,幾乎都活在猜忌、隔閡與冷漠中。
愛,原是這等的艱難,千瘡百孔。沈從文直到離開人世,大概也沒弄明白,他拚卻一腔癡情換來的愛情,為什麼帶給他大半輩子的苦痛。在張兆和,或許就從未曾真切地愛過他,她之所以跟他結婚,完全是被他當初的癡狂所感動。這樣的感動,是花開一刹那,此後,是久久長長的空。她在他走後才開始悔恨:“過去不知道的,現在知道了;過去不明白的,現在明白了……太晚了!”
一段錯愛,兩個辛苦人。
這讓我想起我29歲的女友來。女友漂亮有才,16歲就一個人出門闖天下,嚐盡人間辛苦,情感路也走得坎坎坷坷。在她已對感情心灰意冷之際,她又相遇到一段愛,對方比她小6歲。我不是死腦袋瓜的人,如今的姐弟戀,早已不稀奇。但我還是小心謹慎地說,不好罷,他那麼小,你能保證他一直愛你?她正沉醉在他的好中,哪裏聽得見我的擔憂。她說,我感動呢,一起出去,他怕我曬黑,一直給我撐著傘。走路時,他怕車子碰到我,一直牽著我的手,讓我走他右邊。他給我買冰淇淋,看著我一口一口吃下去……
替她捏一把汗,這種近乎顛狂的愛戀,來得有多迅猛,去得就有多迅猛。
果真的,才相處兩三個月,已矛盾重重。女友用很哀傷的口氣告訴我,他好像,已不太在意我了。痛著愛著,又消磨掉一個月,她終於累了倦了,要放手了。卻每每在要痛下決心的時候,軟下來,因為他的苦求。
我給她提了兩點建議:
一、感動不等於愛,如沈從文之於張兆和。我們天天可以相遇到感動,未必天天能相遇到真愛。切莫因感動,而遮住你尋找真愛的眼睛。
二、愛是艱難的。你得有克服這種艱難的勇氣,且做好一輩子克服的準備。
享豔福是要付出代價的
有這樣一個男人,我暫且叫他A君吧,他有妻有子,事業有成。好日子如常青樹,四季枝葉蔥蘢,讓人羨豔,卻經不住圍城外的誘惑,愛上一年輕漂亮的女孩。女孩起初也善解人意,陪他花前月下,小鳥依人。讓他直直覺得自己豔福不淺,享盡齊人之福。
這樣的好光景,不過持續了半年多,女孩不依了,要名要分。起初隻是偶爾提及,後來變成日日相逼。他不得不使出渾身解數,編了甜言蜜語來哄,這樣的哄,也隻能一時。次數多了,女孩哪裏肯再信?
於是,起了事端。女孩公然挑戰他的妻,要他的妻讓位給她。A君的天,一下子塌了,因為他的豔遇,是一直瞞著妻的,女孩再好,也隻是一道甜點,吃過就算了,他不想他的家庭分崩離析。
A君斷然離開了女孩,在妻麵前痛哭懺悔。他們和好如初,還是好夫妻。哪知那個女孩不是吃素的,她哪裏咽得下這口氣?在得到A君不可能回頭的答複後,她跑進派出所,報了案,說A君對她耍了流氓。她有有力的證據,就是她懷了A君的孩子。
A君被弄進派出所。她又電話告之A君的單位,讓這個曾享盡豔福的男人,徹底地變得灰頭土臉,臭名遠揚。
說這個故事給我聽的,是A君的一個朋友,他講完後,很為A君鳴不平,氣憤地說,A君被她整得好慘,這樣的女孩,太可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