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2章 嶄露頭角(1 / 1)

作者:淩鼎年

省報記者來古廟鎮采訪時,偶爾見一在門口曬太陽的曹姓老者,其頭上竟長著一個六厘米左右的硬角。不久,省報發了一條簡訊,說古廟鎮發現頭上長角老人雲雲。

其實曹老伯頭上長角已有三十多年曆史,小鎮上歲數大點的都知道的,隻是見怪不怪而已。

曹老伯已八十有六,早無所謂美醜。再說這角不痛不癢,不礙吃飯不礙睡覺,也就聽之任之。

曹老伯喜歡孩子,鄰家的孩子常纏著曹老伯要摸摸那角。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摸過曹老伯頭上之角的孩子不下三位數。

省報上一報道,小鎮轟動了。認識曹老伯的,不認識曹老伯的,有事沒事都找個借口來曹老伯家,來一睹新聞人物曹老伯風采,來見識見識這上了省報的“頭角”。

有人說“噱頭噱頭噱在頭上”,有人講:曹老們這事應了一句“出風頭”的老古話。反正說啥的都有,大家說說笑笑開心一陣子,曹老伯也不見怪。小鎮的通訊員趁熱打鐵,給市報寫了篇《嶄露“頭角”的曹老伯》的千字文。這篇特寫一見報,更使曹老伯身價不凡,一夜間,曹老伯成了小鎮上知名度最高的名人。

有人說:曹老伯這頭角比犀牛角還要值錢,是角中之寶,價值連城;有人說:據省城科學家透露,有人角的比例是億萬分之一,這人角能治癌治艾滋病……不管傳說是真是假,反正確確實實有人來向曹老伯商量購買他的頭角,且價錢越出越高。曹老伯破天荒發了火,凡來人要談起買他頭角的,不管熟人不熟人,一概不理睬。

有人傳:某個個體戶已與曹老伯兒了簽了合同並付了定金,說好曹老伯百年後,頭角歸他所有。

有人傳:摸過曹老伯頭角的人也能祛病消災。

曹老伯從此不得安寧。

曹老伯突然去了省城。

之後,有說曹老伯被省城科研單位請了去;有說是一港商出了大價錢,把曹老伯接到深圳去養老,單等曹老伯仙逝後取其頭角……小鎮人頗憤憤不平,有人找曹老伯兒子質問。曹老伯兒子苦笑著說:“老爺子的確去了省城,也確實跟頭角有關,但絕不是你們傳說的……”

原來曹老伯既沒有被省城科研單位請去,也沒有被港商請去,而是去省人民醫院將頭角割去棄之,以解除此尤物給他帶來的生活之憂。知道真相後的小鎮人,其情緒竟大受影響,有人還多少有些失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