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對於每一種人格特征的詳細掌握將更有助於更好的體悟行為背後的信念、動機和情感,這些內容也將在本書後麵的章節分別以人格本身的特征、職場表現以及情感表現來詳盡表述。關於如何區別相同人格特征的技術也就是更加深刻的洞悉感覺的方法將在本書第五章的內容中講述。
(第五節)性格的形成以及學習九型人格的意義
性格的形成
性格究竟是與生俱來還是後天受環境影響逐漸形成的呢?這個問題一直是心理學界以及人格研究領域爭論的焦點之一。不同的心理學派都堅持 各自的觀點,其實融合一下各家的說法,我們可以認為性格是先天因素以及後天影響二者共同作用的結果。對這一觀點的解釋仍舊要將先天和後天分開來進行。
先天形成:首先心理學對於人類感知覺的研究發現人在受孕3個月的時候就已經具備了聽覺和觸覺,聽覺則主要表現在目前對自己肚中的胎兒的言語方麵以及孕婦所經曆的環境中的各種聲音。觸覺則表在兩個方麵,意識胎兒處在羊水的包圍中,羊水的溫暖和衝擊對胎兒本身就是一份觸碰;二是人們撫摸孕婦的肚子時所傳遞的觸碰震動。站在聽覺與觸覺在受孕3個月時出現的觀點上看,早期父母的聲音以及觸碰對孩子性格的形成起到了關鍵作用。這一角度支持了先天因素造就性格的說法。
後天影響:俗話說三歲看老,孩子從落生開始便於身邊的環境密切相處,0-3歲時期父母對孩子每一次啼哭、微笑以及任何一個行為的回應都會影響到孩子性格的形成。舉例來說,比如孩子每次哭喊都得到食物,那麼孩子的心理就會有可能出現情緒激動——得到物質滿足的慣性模式。這樣就有可能塑造了孩子心中心的人格特點。因此孩子3歲左右的時候其性格特征就已經基本形成。之後3-15歲期間孩子根據某種性格特征開展學習和生活,慢慢的性格特征穩定下來,在18歲左右最終成為人格特質並終生穩定。
從理論上說,孩子在18歲以前父母都可以通過有效地教導來塑造其人格。但現實情況是,每一位父母都不可能時刻理性和清醒的采取所謂的教導方法來塑造孩子的性格。因此應用九型人格在其子女培養上的意義在於發現孩子人格特征中的天分,在其成長過程中幫助他們發揮這些天分,總體來說要遵循這樣一個原則:永遠激勵孩子作對的事情,不要懲罰他的錯誤。因為對錯永遠是父母的評價,而孩子在人格上的天分有可能因為父母的評價而被壓製。
學習九型人格的意義
既然人格不可改變,那麼我們又為什麼要選擇學習九型人格這麼功夫呢?
回答這一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確人格究竟在表達什麼?這還是要用性格形成的過程來說明。
人的內心或者說存在的狀態包含三個元素,“理想中的我、現實的我、真我”。“理想中的我”就是我們為了生存或者對治環境以及處理人際關係時為防止自己不受傷害而調用的各種策略。這一層麵可以讓我們有效的適應環境,但容易讓我們陷入意識形態的限製中,也就是說,我們誤以為“理想中的我”就是自我,而活在了別人為我們製定的形象當中。“現實的我”就是我們發現在“理想中的我”層麵所調用的策略其根本是為了滿足內心對人格價值被滿足的渴望。這些渴望就是九型人格學說中提到的深層渴望,也就是行為背後的信念、動機和情感。最後“真我”就是我們覺察到人格價值被滿足之後自己的內心多體會到的感覺,也就是那份存在的狀態。舉例來說,人們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忍氣吞聲甚至放棄夢想,因為每當夢想出現時,總會有一個聲音告訴你,“不要白日做夢”,“做人要現實一點”等等,殊不知這樣反而讓自己現實的我被抑製了。
如果換一種視角,我們發現忍氣吞聲等等行為並不是為了適應生存,而正是為了實現夢想在此刻內心的正確選擇,比如為了追求優秀或者與眾不同或者財富等等,那麼當我們發現這些人格所要追尋的價值滿足時,內在的動力就被第一次激發了,我們不再會覺得做“理想中的我”是如此的困難,甚至會樂於嚐試各種方法去實現目標,因為在這一刻“理想中的我”已經和“現實的我”融為一體了。到了這一步我們如果不能覺察到比如優秀、與眾不同或者財富實現之後內心的感覺是什麼的話,我們仍舊會被人格價值所困擾,最直接的情況就是變得患得患失。因此當我們體悟到人格價值實現後的那份喜悅的感覺時我們內在的力量才真的被徹底喚醒,這時我們便或在“真我”的狀態中,並時刻都能感受到內心具足的感覺。達到這一步的關鍵就是我們必須發現自我的人格以及人格價值究竟是什麼。
九型人格就是針對人格價值而不再僅僅是行為意義進行探索的一門功 夫,我們每一個行為背後的信念、動機和情感就是關於“我是誰?”這個問題的精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