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這兩個字對於林征宛有著絕對的非同一般的意義。林征宛可以很清楚地記得在初中時候的一件小事。
那是一個黃昏,就在那個空氣差得幾乎讓人皮膚燒焦的小縣城裏裏的重點初中,林征錠依稀記得似乎是自己口中吃錯了什麼東西,朋友在一旁哈哈地笑,同時也在一旁向同學借一些水來給他。
林征宛記得那時自己那樣信任他,他遞過來的拿一個杯蓋裝的水,自己就喝了。可一喝下去,朋友卻在一旁哈哈地笑,自己問,他不說,於是問另一邊的同學。
原來那是前排一個女生的水。
自己不知道當時是怎樣想的,就是突然就很憤怒,自己不是一個憤怒了就會怎樣的人,隻是在沉默了片刻之後對他說了一句話:
“我覺得,我們還是不做朋友的好。”
自己當時是絕對想不到的,朋友竟就哭了,伏在桌子上,自己看著他,卻不知該怎麼辦。
記得,最終還是自己先妥協的,向他說自己剛才說的隻是一句氣話,不是真的。可是他卻當了真,扭開眼睛讓自己看到,說著:
“我知道,跟我做朋友會影響你學習。不做就不做囉!”
這是他慣用的說話方式,很傷人。自己也不知道,當時自己怎麼就哭了,什麼也不想再說了,隻跟著他一起哭。
已經不記得後來自己還是他說了些什麼,反正就是後來兩個人就合好了。當時前排的那個女生還問自己:
“你們兩個剛才一直哭什麼?”
林征宛對於陌生人,有的時候就是將他們當作朋友一樣看待,君子之交淡如水,林征宛的友誼就是這一汪水,很清爽。
林征宛獨自走在這條長得有些沒邊的大街道上,這裏的環境幽靜,路上沒有多少行人走動,雖然車輛較其它地方要多得多,但都是很漂亮的小車,林征宛是認不清這名車之間的差別的。
在視線裏,不遠處是一幛很豪華的高樓,很漂亮。說它是一幢高樓,其實也不準確,較在京師裏繁華地帶的入雲高樓,它也算不得有多高。但它很大,很闊,搭配起來就很大氣。
大氣卻不顯粗鄙,處處精細,讓人有種賞心悅目的舒適。
柏昆灑店,這是京師裏有名的大酒店。林征宛沒見過真正的五星級大酒店,對於那仿若夢幻的殿堂,他總有些向往。
於是,無聊的時間就有了它的用處,林征錠就用它填補他有些無聊得透頂的心。
再說,這路中的名車,看起來也是一種極不錯的享受。他不會有什麼豔羨而非要立下大誌:男人就該有輛車。“
他懶,而且他也不知道,他最大的資本,這一身幾乎毀天滅地的力量是不是可以幫他弄來一輛這樣的車。他的世界與這世界相隔得太詭異,說遠也不遠,但他的心就是不能代進去。
他的樣子從不會是一個得道高人,或者一個看破世事變化的精妖,再或者是一個輕易就可觸摸天道的修士。他的樣子,此時就是一個分明帶著幾分怯生生、卻又放蕩的少年。
無害,對誰都無害。林征宛給人最真實的感覺。
一路地享受,自在地把玩路邊已經滿沾塵灰的葉子,這些葉子很厚,一點也不好看,摸著也沒什麼感覺。
豪華如宮殿的酒店近在眼前,門前幹淨的大理石,很大的一塊,相信走在上麵感覺就高人一等。
這酒店的門麵裝飾得很有味道,很大,門卻不多,隻幾間,但卻很高。
顧客就是上帝,設計的人算是琢磨空了心思。
林征宛立在不遠處的一個街角轉彎處,心中說不出感覺,那種純粹想進去瘋狂一把的遊戲心態,那種對眼前的富麗堂皇的讚歎,還有那絲無時無刻不縈繞心頭的空空然。
他的思想飄忽不定,此時仿佛渺渺於九天之外,卻又真實地立在這裏,看著進進出出的人。
酒店前突然駛過來兩輛車,很拉風,在酒店門前一個漂移急轉,流線型的車身在空氣流轉中更好看。其中一輛是紅色的,一輛是黑色的,車的漆色有種異樣的奪目,鎖住人的眼球。
車門幾乎是同時打開的,又幾乎同時走出兩個人來。林征宛看著這兩個人的樣貌,不由得歎一聲世界如此渺小。
這兩個人竟就是昨日在校園裏碰到的那個有些算不上胖的胖子,還有那個像狼一樣危險的青年。這兩個人走下車,也不進去酒店裏頭,隨意地在車旁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