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青師這次補充的兩個團,則是浙江補充團,算是****後備役兵員中比較好的補充團。
不過,****內部貪腐嚴重,即便是最好的補充團,也是貪汙舞弊層出不窮,依然是‘閭閻騷然,雞犬不寧‘。軍令上,寫的清清楚楚,告誡辦理兵役人員遵法令、勤勞役政。
正所謂上奉下效,****內部就是腐敗不斷,下麵的征兵更是屢禁不絕。
雖說剛才的名義是‘征兵抗戰’,然而實際上,就是強征入伍,簡稱‘抓壯丁’。有的縣在形式上辦理了“壯丁登記”,舉行了“抽簽”,但其中貓膩不小,不過都是些掩人耳目的把戲而已。
因為,“中簽”的都是窮苦人家的子弟,有錢有勢的地主豪紳不僅其子弟可以逃避兵役,甚至還可以包庇別家壯丁;有的縣連形式上的‘壯丁登記‘和‘抽簽‘也未舉辦,索性就是亂抓亂拉一通,甚至把行路的旅客和訪親拜友的人,都拉來充壯丁。在緊急的時候,竟鬧到路上行旅裹足,鄉與鄉之間斷絕了往來。
國民黨時期,下麵分為區、鄉、保、甲四級。而他們就是征兵的主要機構。
不過,這些人員的“捉丁”,通常都是夤夜破門或越牆而人,和捕捉強盜一樣。甚至比之土匪強盜,更加的可惡,經常搞得對方家破人亡,天人永隔,不少山村能夠數次洗劫之後,就變成了荒鄉廢墟,腿腳靈活的都逃難去了,剩下的無人照顧的老人,則隻能夠活生生的餓死、凍死。
寸寸有白骨,鄉鄉人難全!就是當時社會的真實寫照。
將壯丁捕獲後,負責征兵官員便用繩索將壯丁捆起來,禁閉在一所黑屋子裏。之後,再由鄉送區,區送縣,再由縣送師、團管區,或由師、團管區到各縣去接。層層機關,接到壯丁都居為奇貨,賣放頂替,大發其財。賣放或逃亡的缺額多了,便又隨時隨地拉人替補。這樣縱有人控告,也難以查出一個‘水落石出‘。
據說,當年還有這樣一個故事。****兵役部的一位比較負責任的督察官,曾檢查過某師管區補充團所接收的某縣新兵名冊,並集合新兵點名,竟發現有半數以上不是該縣籍的壯丁!督察官向該補充團團長提出責問,這位團長說:各團所接收的新兵,都是這樣,如果一定要新兵的名籍相符,那隻有把全團解散,另行征召,但是再征召來的新兵,還是這樣!
聽到這樣的話,讓人不得不感到無比的悲哀。軍隊本來就是保衛****、保衛人民的軍隊,但是在那時,卻成了禍害人民的工具,隻能說是一種悲哀了。
由此可見,****部隊是何等的腐敗與腐朽,完全從根部開始腐爛了。
再說那些被抓的壯丁,自從他們被征集後,便算落入了魔爪!首先是在層層輾轉送接途中,繩捆索綁,由帶槍的士兵前後左右監押著,如同解送囚犯一樣,毆打辱罵,更是家常便飯;其次是有的接送兵人員,“生財有道”,於往返途中辦貨物,做生意。這些壯丁便成了他們的義務腳夫,負荷著沉重的貨物,走得慢了,還要挨打挨罵。
由於送兵人員的克扣貪汙,新兵在長途跋涉中,吃不飽,穿不暖,又無醫藥,受著饑寒和疾病的折磨。患病的壯丁,輕的是在鞭答之下,被迫跟著踉蹌行進;重的則常常被遺棄在路途上;更有的接送兵人員,竟把呼吸未斷的重病號,挖坑活埋,以免累贅!
可見,這些征兵官從來沒有將士兵當做人看待,完全就是將他們的生命看得比牲畜還不如。四川江津縣曾經出現過這樣的事情,為了避免累贅,征兵官直接將七名病兵活埋在城外。不過,卻被人發現,引起了民憤,包圍了縣政府,要求嚴懲這支征兵隊的軍官。事情越鬧越大,兵役部收到消息之後,立即排出了監察官前往了解情況,最後下令嚴懲凶手,直接負責人,執行槍決。不過,輪到帶隊軍官的時候,消息卻已經石沉大海,毫無消息。後來才知道,這個接兵部隊的主管官是“穿黃馬褂的”(黃埔軍校出身),所以才“留中不發”了。
按理說,新兵進入兵營之後,應該可以轉運了,但實際上,卻還是沒有洗好的改變。新兵入營後,補充團隊的軍官們,為了防止新兵逃亡,人夜後,有的把新兵住室的門窗鎖起來,有的把新兵一連串的拴係起來......真是花樣百出,無奇不有。
總而言之,在當時,勞動人家的青年子弟,一旦被捉去當壯丁,便意味著走向死亡!因此為逃避這一災難,小康之家則傾其所有賄賂區、鄉、保、甲人員或是雇人頂替。至於那些窮苦人家子弟,除了逃亡他鄉之外,竟不惜自殘肢體--有人用毒草把右眼熏瞎(不能射擊瞄準),有人用刀斧把右手食指砍斷(不能扣槍機)......等等各種自殘動作無所不用其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