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2)

在村東頭的金大明家,躺著一個大約八十歲左右的老人。老人氣喘得厲害,連話都說不完整。他的兒子身有殘疾,隻能在院子裏來回轉著,家裏那半山腰的農田隻有金老漢的兒媳一個人操持著。他們還要供兩個上中學的孩子讀書,其中的一個孩子已經輟學。

當那氣喘的老爺子看到金總和村長把那一袋白麵和一桶豆油送給他們時,他努力地掙紮著想跪起來謝謝這眼前的來人。安然忙上前去製止了他。

跟去的王凡上前遞給金總五百元錢,金總又從自己的口袋裏掏出了五百元,轉手交給了那位老人,“給孩子上學用吧。”

老人用顫抖的雙手接了過去。

金總送錢時淚水奪眶而出,那一刻,他像是真的被感化了。他好像也像安然一樣,不曾知道就在這離自己居住的那麼發達的城市隻有二百公裏的地方,還有著這樣貧困的群體。金總對這裏的陌生程度,讓安然覺得他根本就不可能是在這裏出生,在這裏長大的人。

其實,金總沒有說謊,他就是在這裏出生,也是在這裏長大的。他讀完了高中直到到了省城讀了一家建築學校時,他才離開了這裏。他發跡之後,不願意讓人知道他的出身,也不願意讓人知道他是這裏的老家,他的父母早就不在了,所以,他也就沒有怎麼回來過。可他對這裏發展到什麼程度,當然是了解的。這次他是沒有打算想來,而是臨時決定要來的。他告訴同事們他實在是有些想念家鄉了,主動要求回來看看。他的到來沒有引起村長們隆重的注意,當年,當金總離開這裏的時候,現在的村長還比他小得多呢。金總對於自己的重回故裏處理得也十分地低調,他在自己的家鄉人的麵前一點兒也沒有聲張。事實上,他也沒有理由告訴這裏的人們這就是他自己的家鄉,因為這裏已經沒有人能記得他了。

他們沒有在村裏吃飯,當他們的車走到金總認為是他父母的墓地時,他讓車停了下來。他穿過了一片山棗樹叢,在一堆土包之中找到了一處沒有豎立什麼標記的土堆。金總把跟在後麵的王凡,還有周處長遞過來的何主任提前給他準備並交待好的燒紙,壓在了那堆土包前。周處長也蹲下幫著整理著剛剛壓好的燒紙。金總在他父母的墳前鞠了三個躬,周處長站起來後,也照著金總的樣子鞠了三個躬。

安然沒有下車,可他坐在車上,隻距離他們五六十米遠,他把這一切也同樣都看得十分清楚。

金總沒有在這裏為他自己耽誤太多的時間,就匆匆地上車走了。

他們沒有趕回市裏吃飯,而直奔縣裏。夫子廟到縣裏的距離大約也隻有半個小時的路程。當他們趕到縣裏的時候,也就是下午一點多鍾,車到了一個叫做白雪酒家的門前停下。

那裏走出了一個老板模樣的人迎接了他們,顯然,金總知道這是何主任已經安排好了的。何主任知道金總一行到夫子廟後,中午是趕不回去的,又不想讓金總他們在村裏吃飯,以免給貧困村增加負擔。因而就提前和白雪酒家聯係過。金總與何主任是這裏的常客,這裏最具特色的看家菜就是狗肉。這裏的狗肉和別處的不一樣,可以現殺,而且速度特快。今天,這家的老板沒有當著金總的麵殺狗,而是提前殺好了的。所謂提前也不過就是在一個小時之前就收拾妥當了,這完全是按照何主任的安排操作的。

金總他們走進來以後,被安排進了一個包間,這包間倒是挺大的,還可以唱歌。其他人都去了衛生間,房間裏隻剩下金總和安然兩個人。正在這時,進來了酒店的老板,和金總套著近乎。

“金總,今天挺累的吧?”

“還行。”金總還沒等把這句話說完,好像已經反應了過來,還沒有向這位酒店老板介紹安然呢,便說道:“唉,怎麼還忘了給你介紹了,這是我們單位的安總,他沒來過這裏。”他又轉過身來向安然介紹了一下,“這是這家酒店的林老板,就是那個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的那個林子的林。”

安然和林老板握了握手,然後風趣地說道:“這林老板的大林子裏的鳥我倒是沒有看到,但這林子裏的狗肯定是不少啊!”

“狗肉特色嘛。安總,今天就讓你品嚐品嚐這特色的味道。你得常來呀,你看人家金總多會生活。”

金總聽到這裏,用腳碰了碰林老板,林老板立即就明白了,安然沒有看到金總的腳動,卻看到了林老板知道了金總給他發出的信號後的反應。

林老板出去催著上菜了。

“金總,看來你和這裏很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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