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奸商本色(1 / 2)

說實話,我並不是一個實誠的商人,因為大學畢業之後的職場經曆與創業經曆就已經不止一次的給我上過課,實誠的商人,根本賺不到錢。

商場如戰場,隻要涉及到錢,就沒有永遠的朋友,隻有永遠的利益。

我知道,我欺騙了吳大俊。

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欺騙這兩個字,看你怎麼解釋了。

空手套白狼的事情我不是沒幹過,但這次吳大俊追著要債,我並沒有給他開空頭支票不是嗎?

這應該也算是在欺騙基礎上的另一種誠信的表現了吧!?

二十萬,我確實要還給他,但還給他的同時,也必然要利用自己的長處與他進行一次博弈。

我欠吳大俊五十多萬,先還給他二十萬,天經地義。

所以我不虧。

而在這種不虧的基礎上,如果能起到杠杆效應,那就意味著我不僅不虧,而且還賺了。

掛掉吳大俊的電話之後,我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了一家銀行。

不是隨便找的一家銀行,而是距離我以前的一個員工目前所在的公司最近的一家銀行。

這個員工的名字叫師玉紅,是我的地產公司,康華地產的前財務經理。

對方四十多歲的一個中年女人,我以前對她不錯。

在我項目出事的時候,師玉紅算是對我最仁至義盡的一個員工了。

我是這麼想的。

二十萬對現在的我來講,確實不是一個小數目,若是善加利用,甚至能為我贏得一個意想不到的局麵。

而既然現在一定要把這筆錢還給吳大俊,那就一定要還的有“力度”。

最起碼,要和我剛剛在電話裏對吳大俊所說的話吻合起來,造成一種龍湖小區的項目確實有很大幾率能夠重啟的假象。

進了銀行,我先是把李茵茵給我的那張卡裏的二十萬,轉到了自己的卡上,然後便給師玉紅打了個電話,讓她先從她目前就職的公司出來一趟。

而做好這一切準備之後,便是等著吳大俊把他的銀行卡發過來了。

隻要吳大俊把卡號發過來,我就讓師玉紅以康華地產財務的名義,直接將二十萬給他打過去。

這樣一來,吳大俊就不得不再三思量,到底要不要真正的與我撕破臉!

眼下,吳大俊遲遲沒有將卡號發過來,就說明我之前對他說的話,已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他一定是猶豫了。

因為我和他通話的過程中,還特意以一種巧妙的方式給了他一種暗示。

我輕而易舉的就說出了吳大俊以前留給我的那張銀行卡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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