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覺得沒有辦法遵守約定,一開始就不要許下承諾。
“公眾人物很快就會學到,他們的好名聲是建立在是否能信守承諾之上。”
如果你覺得沒有辦法遵守約定,一開始就不要許下承諾。
這是密歇根州韋恩郡巡回法庭的麥隆·華斯法官所說的話。韋恩郡位於密歇根州東南邊,環繞著底特律。它的人口數已足以成為美國的第五十一個州。自然地,它也擁有龐大的選民,而巡回法庭的法官就是由他們選出,任期六年。
華斯法官,不需要像州長或參議員一樣“競選”。這個法官的職位超越黨派,站在真理和公正的立場為民服務。完全沒有機會像候選人—樣發表開支票式的演講,或是上台批評謾罵。華斯法官不作“我會減稅”,或“我答應修路,蓋學校及溝渠,或充實精神層麵的大眾設施。”這類的承諾。華斯法官向所有民眾保證的是,他會維護法律的公正。
華斯法官坐在巡回法庭的位子上,就像詩人羅伯·弗洛斯特說的,他對人民和自己有“承諾要履行”。
華斯法官的辦公室就在市政廳大樓19樓法庭的後麵,可以俯瞰底特律河,這條世界上最繁忙的水域,還可以看到新落成的地標,複興中心大樓。這個風景很符合華斯法官所具有的承諾的力量。一個簡單的承諾。
他是這麼說的,“如果你覺得沒有辦法遵守約定,一開始就不要許下承諾。”其中的道理很清楚也很實在。華斯法官相信,“承諾就是要履行的,我可以想出半打以上令我印象深刻的人,他們都是實踐了這個道理。也就是說。他們許下承諾,但更重要的是,他們會付諸行動。”
他有許多機會會見信守承諾的人。因為他對社群的貢獻使他聲名遠播,常被邀請成為重要董事會或委員會的成員。不過,他通常他會深思自己須要許下並實行哪些承諾。當他認為自己能履行諾言時,才會同意別人的邀約。因為他知道名譽的建立與破壞往往取決於是否信守了承諾。他相信信守承諾的能力會成為人格及個人聲譽的重要部分。
他有一種能力,可以很敏銳地判斷出哪些人是能夠完成事情、推動計劃的。他發現這些人通常都是信守本分、實踐諾言的人。他還發覺,這些堅守承諾的人在生活的其他方麵也都很成功。
華斯法官說得一點也沒錯。不論是擔任導護家長、義勇消防隊,或是像麥隆·華斯任職委員會處理更廣大的公共事務,信守承諾都是同樣的重要。對家人、朋友、領導守信和對市民、州民守信是一樣重要的。你承諾的對象或理由可能不同,但是努力去完成諾言的目標是不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