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沒有往心裏去,而是走到前台買了單,誰知買單時李俊出來為周玉蓓拿餐巾紙,誰知他看到了我。他說道;‘錢叔叔你一個人嗎?’我裝作不知道的說道。”
“‘是啊,一個人過來坐坐,這吃完了說回家的,你一個人?’他說他等一個朋友,朋有還沒有來。我就提前走了。”
“可是第二天我就得知周玉蓓死在董事長的辦公室的消息。那天,我先是到辦公室看了一下現場,很多警察,還有法醫。可是李國強早上到達辦公室時,很是震驚。我當時以為他是裝出來的。董事長的辦公室,除了你姐姐周玉蓓和李國強,別人不可能那麼輕易的進入,需要指紋驗證的。”
“國強乳業很多人都覺得是李國強。警察檢查好了,你也就過來了。我也是實話實說,可是法醫說周玉蓓死之前和人發生過關係。我想,我晚上吃飯的時候周玉蓓還在外麵,那會應該已經8點了。周玉蓓吃完飯應該回宿舍才對啊,那麼晚,怎麼會還去辦公室。”
“即使被李國強奸殺,那李國強應該不會選擇在自己的辦公室,隻是這是很明顯的我又怕他是故意製造這些假象。所以我回去看了一下監控錄像,發現國強乳業主樓的監控竟然壞了。並且是你姐姐下班之後就壞了,我發現你姐姐在11:26分從國強乳業的大門進入,當時就她一個人。”
“而李俊在10點這個樣子就回到了國強乳業。他先是去了李國強的宿舍,也就是方雅現在住的那個房間。”
“雖然李俊晚上也出來過,但是他去沒有去主樓,見沒有見到 周玉蓓,周玉蓓什麼時候去的主樓,這都因為監控壞了,無從知曉。”
“但是我在第二天警察找李國強反應情況時,我當時把警察帶到李國強的辦公室,然後就出來了。那會不知怎麼,感覺肚子痛,就到李國強的小會議室的洗手間說上個廁所。我在裏麵,正準備出來時,聽到李國強進來的聲音。他就在會議室的門口,我聽到這麼一段對話:”
“‘李俊走了嗎?趕快讓他出國,去學校。這警察可能要到家裏了解我案發當晚的情況。我不想 他在場,你讓他自己走,你就在家。說不定我們一會就要回來,別人問,就說李俊早就走了,不問就算了。’掛完電話,他就走了,我才出來。”
“當時我還以為他是不想讓孩子知道這件事,畢竟 李俊還小,如果真的是李國強殺的你姐,那保存在孩子心中好爸爸的形象而已。我從廁所出來,警察在到處走,到處看。我上前問道‘警官,你們這麼快就問好了。’誰知警察說李國強現在有一個很重要的客戶,不過說電話可以談好,讓我們等20分鍾。’”
“當時案件雖然發生在李國強的辦公室,但是沒有什麼證據是指向李國強的,案發當天中午,是李國強把醉酒的周玉蓓接回來,如果周玉蓓沒有再出去過,那證據就會指向是李國強趁著你姐姐醉酒之後將其奸殺,可是你姐姐下班之後離開過國強乳業,這監控裏麵可以看得到,所以警察不敢對李國強什麼活動采取幹涉,隻是等他忙完了了解一下情況而已,我現在想,那會李國強是在拖延時間,讓李俊出國。這樣下來,警察不管怎麼問。怎麼察,清者自清,李國強身上就找不到什麼證據。”
“李國強那晚下班了就在家,他家門口有監控錄像,裏麵沒有李俊的身影,估計李俊一天都不在家。這樣那個警察也不敢察什麼。畢竟李國強是一個公眾人物 ,一旦冤枉了他,那會讓很多人丟飯碗的。”
“我再次去你姐姐那天晚上和李俊吃飯的地方,我到吧台。問起你姐姐那天的情況,那個酒吧的員工,竟然說那晚李俊是來過,等一個朋友,不過他朋友因為有事沒有來,最後8點過一點的樣子就走了。我明明知道他是說謊,但是我還是沒有辦法去指正他,因為周玉蓓自始至終沒有接近過吧台,所以監控裏麵找不到你姐姐案發當晚出現過在那個酒吧。”
“最後李國強找我談過話,說知道我喜歡周玉蓓,但是他說真的不會是他做的,所以總說我狀態不佳,希望不要影響工作。我和周新說辭職,周新不批,他是怕我一辭職,就會招來殺身之禍,這我在國強乳業,相對還安全一些。所以直到這件事過了半年,已經被人們所遺忘,我才辭職,我就是為了找到你,讓你從李俊查起。”“李國強不是犯罪的人,隻是偏袒自己的兒子而已。還有,你知道你姐姐手機密碼嗎?這樣可以查到她死之前和誰通過電話,那樣說不定可以找到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