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談處事:鏟雪奇案(2 / 2)

我確實看來像"爛好人",但我隻是換位從對方的角度考慮,換作我是"他",我會怎麼辦。

我也認為應該"對事不對人",正因此,任何法律事件,我都請律師出麵,免得當麵撕破臉。我也有我的原則,別人如果欺負我,給我不公平待遇,我一定還擊不殆。

你是知道的,我初來美國的時候,有一天坐灰狗巴士,明明前麵有空位,售票人員卻把我的座位劃在最後一排,我立刻去質問他是不是有種族歧視。

前兩年,我們全家還一起出動,到印尼大使館前麵示威,抗議印尼排華事件。在你記憶中,恐怕我們全家總動員的情況少之又少。那一天,為什麼我堅持要去?

因為那是我對中華民族的堅持!

孩子!爸爸做事確實很特殊---

就在昨天晚上,我打電話給一個出版社的社長,先告訴他我要送他一幅字;但是接著講我不能再與他續約。

我也在許多年前,再三請求台北的裝訂廠降價,並在那老板女兒出嫁時送禮去。可是,當他仍然堅持不降價後,我立刻轉移到別的廠家。

你知道的,我們過去多年來,告盜版商獲賠的錢,全部捐給了希望工程了。

那是我的堅持。他們的價錢不合理,又不去改進,當然可以不再往來;盜版商賺不義之財,侵害了智慧財產權,我當然要告他。

但是同一時間,我也有情。

孩子!這世界上有誰是百分之百的壞人呢?隻是有人太自私、太利己,於是損了人;也可能因為環境,使他誤入歧途。

恨的問題要用愛來解決,而不是用恨。隻是彼此體諒、各退一步,才能創造雙贏。

我確實可能被稱為"爛好人",昨天晚上我甚至操心,如果那告我們的園丁,在庭上撒謊,硬說是我們要他鏟雪,怎麼辦?我不是怕輸了官司,而是不希望他為那幾百塊錢按著聖經撒謊。

那麼大年歲了,還撒謊,是多麼可悲的事。

今天早上9點半,我和你媽媽在隔壁老律師的陪同下,去法院出了庭。

告我們的園丁沒有講是我們叫他鏟雪,隻說他鏟錯了人家,怪我們沒有早早通知他。

在法庭外,我先和他打了招呼,並且自我介紹;走出法庭,我們又握手道別,表示發生這種事,真遺憾。

我和你媽媽都很高興這個"結果",也覺得法官真有意思,笑臉迎人地先跟我們談,再跟園丁談,又與每個人一一握手。

誰說美國的法治沒有情?

誰說法律嚴峻的外表背後,沒有一顆溫暖的心?

誰說人一定要張牙舞爪,才能獲勝?

今天我和園丁各退一步,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