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去擺攤,喬寶兒和桑巴將帶過去的所有打火石都銷售一空,換回來了263塊小黃金。
“我賺的,我靠自己腦子賺的。”喬寶兒像個守財奴一樣,激動地不斷重複數金子。
“桑巴,我們有錢了!”
他們今天賺的黃金放在獸毛袋裏,喬寶兒雙手抱著金子,見桑巴從遠處回來,立即跑過去炫耀。
桑巴見她這麼高興,他的大手掌摸了摸她頭頂,桑巴的手掌比喬寶兒的腦袋還大的多。
“桑巴,這些金子夠不夠我們換木牌子?”進入宮殿必須要有通行的木牌。
喬寶兒抬起頭,渴望的眼神瞧著他。
桑巴對她搖搖頭。
喬寶兒一下子蔫了,歎了口氣,“我就知道沒那麼簡單的。”
低頭,看著懷裏的一大袋金子,甸沉沉地,但這些黃金個頭大小不一樣。
今天他們售賣烤肉和打火石,兩串烤肉加兩個打火石,一塊小黃金。野人手上的黃金形狀不一樣,大小也不相同,並不是野人使詐故意拿小克數,隻是野人似乎對黃金的大小沒有嚴格的定義。
對於野人來說,黃金可以換到食物和日用品,金子本身的大小克數不在他們思考的範圍內,譬如,將一塊黃金切成兩塊,這樣的‘小聰明’,基本不存在。
大部分的野人腦子很簡單,心思單純,容易滿足。
另外,喬寶兒也發現了,野人身形龐大魁梧,麵相凶惡,但他們對於一些規則的服從性極強,不會輕易越界,有一定的自律性。
仿佛這座島上的野人已經被強權壓迫,統治習慣了。
“……今天他們凶神惡煞盯著我們的烤肉,我多怕他們克製不住,撲過來哄搶啊,幸好,他們都付錢,沒搞事。”
喬寶兒對於野人如此強的服從性,感到很驚訝。
因為語言不通,桑巴無法跟她解釋太多野人的事情。
兩人擺攤賣貨,累了一整天,可能是今天做烤肉聞那味兒太多了,今晚喬寶兒和桑巴寧願吃素,嚼了些果子,就入睡了。
第二天擺攤賣打火石,依舊用前一天同樣的套路,先烤小部分的烤肉,換回來一批獵物、柴枝、果子。
然後才真正賣貨,兩串烤肉加兩個打火石,等於一塊小黃金。
野人不擅長立規矩,他們習慣去服從,但凡的有路過被他們烤肉的香味兒吸引的,都會先摸一摸兜裏有沒有金子。
喬寶兒他們的生意做得很順利,第二天他們開始做生意時,野人們不再吵吵嚷嚷,野人們有了第一天的經驗,手上都已經拿好了一塊黃金,等待換烤肉。
第二天日落時刻,喬寶兒和桑巴將1000多塊打火石賣完,賺了563塊小黃金。
喬寶兒就是個‘喜新厭舊’的,看著這一大袋金子,已經全然沒有了第一天的激動,而且還嫌金子髒,懶得一塊一塊去數,扔作一堆存放起來算了。
“……桑巴,我怎麼覺得其它的野人那麼笨啊?”
喬寶兒又忙活烤肉了一整天,累得她手抽筋,腰酸背痛,她居然給野人當廚子了。
這跟她一開始的預想有出入,她是想賣打火石,怎麼現在都衝著烤肉而來,明明她和桑巴現場表演烤肉時,每次都用打火石生火,這些‘顧客’應該已經學會怎麼使用打火石才對。
打火石的價值跟打火機一樣,而且更耐用,野人難道不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