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就是這樣,應該沒錯吧?”
“是是是,就是這麼一回事,就是因為傻柱的魚,我家棒梗這才被魚刺卡喉嚨啊,所以,這錢,傻柱必須出。
必須給我們賈家賠四十塊錢。”
賈張氏覺得自己十分有理,再加上有王主任在,她覺得可以拿捏何雨柱了,再次加價。
“大家聽聽,這說的是人話嗎?偷東西,還找主人家索賠,以後大家可得關好門了,不然東西被偷了,還要找你們賠錢呢?”
何雨柱直接用群眾的力量,來鎮壓賈張氏。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一旦觸及到自己的利益,沒有人還會安心當一個吃瓜群眾,大院的人,當即就群情憤慨起來:
“是呀,還是人話嗎?偷東西,現在還有理了?這成什麼事?那還不如大家都去偷東西好了?”
“那就不是偷了,是光明正大地拿,我看這樣吧,大家等下去賈家搬東西,他們賈家要是敢攔我們,我們就告她一個‘不識好歹’的罪名。”
“還有‘不識好歹’這麼一條罪嗎?”
“她賈張氏偷東西,還這麼有理,還可以顛倒黑白,那什麼罪名不能有。”
“喲,很有道理。”
......
聽著周圍的議論聲,賈張氏都懵逼了,還能這麼來,要是這麼多人去他們家搬東西,房子都給你拆了。
她大吼著:“你們不能亂來,那是犯法的。”
“好了,大家靜一靜,公道自在人心,賈張氏,你帶著棒梗偷何雨柱的魚在前,本就是不對,不然也不會發生後麵的事情,
所以說,人家何雨柱是沒有任何的過錯的,也不需要賠付你們賈家任何的錢財。
相反,你偷盜他人財物,反而觸犯了法律......”
王主任的話還沒說完,賈張氏已經先哀嚎了起來:“王主任啊,我不想坐牢,我錯了,我不要傻柱賠償了,之前說的話,就當我放了一個屁吧。”
“現在已經不是你要不要何雨柱賠償的問題了,而是你偷了人家的財物,你要賠償給人家,畢竟都是鄰裏街坊的,你們要是能夠私下解決,事主不追究,我們街道辦就不多過問。
要是不能解決,那我們隻好帶你去派出所處理了。”
“那,那得賠多少啊?”
“那就得看你偷取的財物價值了。”
“傻柱,我賠你一塊錢,我們的事就這麼算了。”
賈張氏咬咬牙道。
一塊錢?
打發要飯的呢。
何雨柱擺了擺手,說道:“王主任啊,我覺得吧,還是抓她去派出所好了。”
“那賈張氏,那麻煩你跟我去派出所走一趟吧。”
“王主任,別,別,別......傻柱,那你要多少錢?”
“我那條魚啊,是我從後海釣上來的魚王,都不知道活了多久了,營養價值非常的高,要是別人呢,我肯定得要他一百幾十塊的,畢竟魚王可不是用錢能夠衡量價值的。
但看在我們都是鄰裏街坊的份上,低頭不見抬頭見,這樣吧,你給個十塊錢就行了,這事就這麼算了。”
這還是因為王主任的麵子,不好多要,不然何雨柱準得搞他個至少幾十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