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資產,全都留給了任珠珠。
按說任珠珠應該會過的很好,而且她在出國沒多久,也遇到了自己的心上人,組成了屬於自己的家庭。
在任婷婷沒死的時候,就生下了這位名叫任劍輝的兒子,一家三口可以說是享不盡人間富貴。
隻可惜,任珠珠也許是在國外生活的時間太久了,真拿自己當成了外國人。
任婷婷跟她說過不少洪筠曾經說的一些理念,讓她在做生意以及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低調,最好不要讓人知道自己家很富有。
因為洪筠曾經告誡過任婷婷,如果他們有一天要出國,最好是去港島。
假如去不了港島,到了其他國家,那就一定要隱藏自己的財富,並且暗中想方設法發展可以守護自己財富的力量。
隻可惜,任婷婷的交代,任珠珠一點都沒聽進去。
除了任婷婷臨死前留給她的一支護衛隊沒有解散,其他的話一點都沒聽進去。
再加上她那位老公,雖然人品還行,但也帶著民國時期那些大家公子哥的紈絝氣息。
二人都是長期生活在國外,也都是從小錦衣玉食長大的,可以說是一直活在象牙塔中,根本不知道世間的險惡。
倆人都認為,隻要有錢,不管在哪個國家都可以一樣過上好日子。
而且這年代,這些國家在剛剛打完了戰爭,雖然獲得了勝利,但也是慘勝,急需穩定民心大力發展民生。
所以,不斷的鼓吹和宣傳自己國家多麼美好,多麼民主、自由等等。
反正那些話,是把這倆人給吹暈了。
任婷婷死了之後,公司所有的股份都成為他們兩口子的了。
一時間,二人一躍成為億萬富翁。
要知道那個年代,他們又是在鷹國。
雖然接連經曆了兩場世界大戰,但英鎊的價值,依舊是很堅挺的。
在國際上徹底崩盤,失去往日日不落帝國光輝餘韻,至少是要到八十年代左右的事了。
那會的鷹國本土,能有一萬英鎊身家的,絕對都算得上是富豪了。
畢竟那個年代,可是一位牧師、教師之類的中等收入人員,一個月也不過才三四十英鎊,一年撐死超不過500英鎊。
所以,稍微想想也能明白,任珠珠兩口子擁有億萬身家到底是個什麼概念。
那是根本無法掩飾的璀璨明珠,除非是他們十分低調,並且不斷轉移自己的資產,分散自己的產業,各種交叉持股,讓外人追溯不到他們身上。
不然的話,這種級別的富豪,那就像是黑夜裏的螢火蟲,走到哪都格外顯眼。
很簡單的例子,就好比是這個年代,洪筠帶著幾十億港幣回老家落戶,那絕對是能驚動全省,甚至是全國的大新聞。
或者說是這個年代,老家那邊出來一個身價超過十億的大老板,或者是洪筠重生之前,擁有相當於二馬身家的財富。
所以,這麼一大筆巨款,就招惹來了那些豺狼的窺視。
不久之後,人家設了個局,直接將任珠珠的老公給扣下,甚至要公審他。
受到驚嚇的任珠珠,幾乎是耗盡了家產,甚至最終動用了當初任婷婷留給她的那支護衛隊,終於才將自己的老公給救出來。
直到這時候,任珠珠才追悔莫及,她終於明白了當初任婷婷說的那番話,自己一家人,在這個國家終歸隻是外人。
不管他們說著再流利的英語,擁有著再多的財富,都不可能被這個國度所接受。
財富越多,越隻會讓這個國家的人覺得,他們是案板上的一塊大肥肉,誰都想惦記著上來啃一口。
可是,想明白一切,卻已經晚了。
那位從小到大都沒吃過這種苦頭的大少爺,身體已經虛弱到極點,出來之後也沒活多久,在任劍輝十五歲那年,一命嗚呼。
又過了沒兩年,任珠珠也受不了接二連三的打擊,再加上全部身家幾乎都消耗殆盡,隻剩下當初任婷婷給她留下的後手,那幾間坐落在唐人街裏的店鋪。
所以,任珠珠心中悔恨交加,再加上丈夫的死刺激到了她,所以也開始生病,整天抑鬱寡歡。
最終,在撐著最後一口氣,看到兒子任劍輝娶妻生女之後,就撒手人寰。
那一年,任劍輝剛滿二十歲。
臨死之前,任珠珠將自己姐妹二人經曆過的傳奇,都告訴了自己的兒子。
並且將這兩封信,以及一張當初任婷婷強烈要求跟洪筠拍的合照留給了任劍輝。
告訴任劍輝,讓他在96年之後,無論如何要回港島一趟,如果他回不去,就讓他女兒回去,務必將這兩封信交給洪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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