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2章 真納創建巴基斯坦國(1 / 2)

穆罕默德·阿裏·真納是巴基斯坦民族獨立運動的領袖,巴基斯坦國創建者。他在建立獨立的伊斯蘭國家、反對西方霸權扞衛民族尊嚴等方麵做出了可貴的貢獻。

19世紀中期,印度河三角洲西緣、麵臨阿拉伯海有一個漁港——卡拉奇。1876年,真納就誕生在這裏。真納的父親是皮革商人,有七個子女,真納是長子。他6歲在當地上學,10歲轉到孟買一所小學就讀,11歲又回故鄉中學讀書。真納從小好學,經常讀書到深夜。

16歲那年,真納中學畢業。按照學校規定,他可以到孟買大學去深造。但是,有個在卡拉奇當經紀人的英國人很喜歡真納。他說服了真納的父親,讓真納到英國倫敦林肯律師學院攻讀法律。

真納天資聰穎,接受能力強,兩年中就學完了全部課程。林肯律師學院是倫敦能夠授予律師資格的四所大學之一。但是按照規定,它隻能給在英國居住滿四年的人授予律師資格。所以,真納又在倫敦住了兩年。

1896年,真納取得高級律師資格,當時他才20歲。回到卡拉奇後,他就從事律師業務,過了一年,又去孟買創辦律師事務所。真納具有非凡的辯才。一旦掌握了案情,在法庭上任何人也辯不過他。即使是法官,他也不買帳,一有機會就尖銳地反駁法官。有一次,法官被他駁得惱火,當場咆哮地說:“真納先生,請您記住您不是在對一個三等推事(法院中審理案件的官吏)說話!”真納毫不示弱地說:“法官先生,請允許我警告您,我也不是一名三等律師!”又有一次,法官輕蔑地對他說:“說話大聲些,真納先生,我們聽不見你說的話!”真納馬上回答說:“我是律師,不是演員!”過了一會兒,法官又對他提出了同樣的問題,他不客氣地說:“您把前麵的那一堆書挪開,就會聽見我說的話了!”

1906年,真納參加國民大會黨,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這年年底,代表印度穆斯林上層官僚、地主和資產階級利益的政黨——全印穆斯林聯盟宣告成立。“穆盟”主張按照宗教信仰的不同,來劃分選舉單位,實行立法機關的選舉,並且要求在立法機關中給伊斯蘭教徒以獨立的代表權。

經過三年活動,“穆盟”的要求得到了一定的滿足:英國政府為了安撫印度人民的反抗,通過印度議會法,成立帝國立法議會,增加議員名額。已成為著名律師的真納,被孟買的伊斯蘭教徒選為印度中央立法議會議員。

印度的宗教情況非常複雜。東孟加拉的居民主要是伊斯蘭教徒,而印度教徒則多住在西孟加拉。長期以來,他們之間經常發生大規模的宗教騷亂和相互仇殺。為了進一步煽動他們之間的不和,削弱孟加拉人民的反英鬥爭,印度總督曾在1905年頒布分割孟加拉的法律。這項法律受到伊斯蘭教徒的歡迎。然而到了1911年底,新任的印度總督又宣布廢除孟加拉的分治,從而引起伊斯蘭教徒的不滿,激發起了反英情緒。

但是“穆盟”領導人預感到,新的政治鬥爭需要伊斯蘭教徒和印度教徒團結合作,因此在1912年召開會議,並邀請真納參加。次年,“穆盟”通過新的盟章,提出同其他教徒合作,以建成一個適合印度的自治製度。就在這一年,真納加入了“穆盟”,使他的社會地位大大提高。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真納大力呼籲伊斯蘭教徒和印度教徒團結合作。他在向伊斯蘭教徒發出的呼籲書中說:“難道我們不能埋葬我們的分歧,組成聯合陣線嗎?那樣,印度教的朋友將會更尊重我們,覺得我們更有資格和他們並肩站在一起!”

1920年9月,甘地在國大黨會議上提出與英國當局“不合作”綱領。同年12月,這個綱領獲得通過。真納不同意“不合作”綱領,認為這是政治上的無政府主義,因此在次年脫離了國大黨。

1924年,真納被選為“穆盟”主席。他在會上再次苦口婆心地說:“外國統治印度,並且繼續維持統治,主要因為印度人民尤其是印度教徒與伊斯蘭教徒不能團結一致,缺乏相互信任。我可以說,印度教徒與伊斯蘭教徒團結之日,就是印度實現自治領責任政府之時。”

真納由於自己的呼籲一直沒有得到積極的響應,因此從1930年起在倫敦當律師。1933年,“穆盟”派人到倫敦,勸說真納返回印度領導“穆盟”,並對他說:“你必須回去,人民需要你。隻有你才能挽救穆斯林聯盟,使它獲得新生!”此後,真納往返於英國與印度之間。第二年,他被選為“穆盟”終身主席。1935年,英國國王批準印度政府法。從此,印度有11個省開始享有自治權。真納對此很欣慰,結束了他在倫敦的生活,返回印度領民“穆盟”。接著,印度進行大選,國大黨獲得多數票。但是,國大黨的領導人堅持一黨組織內閣,拒絕與“穆盟”合作。

在這種情況下,真納感到必須建立獨立的伊斯蘭國家。1940年3月,在真納主持下召開的“穆盟”年會,通過了著名的《巴基斯坦決議》。決議要求伊斯蘭教徒聚居的省份脫離印度,建立一個伊斯蘭國家。這個決議得到了大多數伊斯蘭教徒的擁護。真納也成為他們公認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