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廠長,我們承認徐同誌確實很厲害,但她總不可能一眼就能瞧出用死兔子還是活兔子做的吧?說不定是她看錯了呢?”
“對,對,廠裏三令五申地交代過不許用死兔子做風幹兔,我們都記著呢,怎麼可能明知故犯?說不定是徐同誌因為某種原因不想收我們的兔子了,所以才找了個借口故意冤枉我們!”
兩人越說越覺得就是這麼回事兒,索性用控訴的眼神瞪著徐婉寧。
好像徐婉寧就是一個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的心機女人似的。
要不是徐婉寧自己就是當事人,她差一點就被這兩人的眼神給唬住了。
而廠裏的其他人也分成了兩派,一派堅定地認為徐婉寧不可能冤枉人,這一派的人都是切切實實受過徐婉寧好處的人,自然願意相信她。
而另一部分人則覺得,那兩個人說的好像也有兩份道理。
萬一是徐婉寧不願意收兔子,所以隨便找了個借口搪塞人呢?
而孫廠長自然是第一派的。
雖然他也很擔心兔子會賣不出去,但他相信徐婉寧的為人,她絕對不可能因為這點小事就冤枉人。
再說了,兔子本來就是他求到了徐婉寧的頭上,她才答應幫他想解決辦法的,就連製作風幹兔的配方,都是徐婉寧免費提供的。
別的不說,單單說這兩個配方,要是拿出去賣,就能賣不少錢呢。
而且以徐婉寧的財力,她完全可以自己養兔子來做風幹兔,反正兔子的成本低得可憐。
她之所以沒有這麼做,是因為她瞧不上這個市場。
綜上所述,孫廠長認為徐婉寧壓根兒沒有冤枉人的必要。
徐婉寧也不生氣,她慢悠悠地說道:“所謂誰主張,誰舉證,既然是我說你們以次充好,我必然會拿出證據來。但,一旦被我證實了,你們真的用死兔子來做風幹兔,我們的合作會按照口頭約定的那樣作廢。”
說完,徐婉寧就拿起了那隻死兔子,同時還有另一隻用現殺的活兔子做的風幹兔,為了證明自己說的沒錯,她特意拿了同一種口味的做對比。
“兔子本身就漲不了太大,所以兔子肉相對來說細嫩口感最好,唯一的缺點就是骨頭多肉少。”
“用現殺的兔子做出來的風幹兔,會保留兔子肉的細嫩的口感。但是已經死掉一段時間的兔子,肉會變得鬆軟,所以肉質是偏柴的。我光靠說,你們是體會不到的,隻需要吃一口兔子肉,你們自己就能感受得到這兩種兔子肉的區別。”
“我先來嚐。”
孫廠長拿了一把小刀,分別從兩隻兔子上割下來了一小塊肉。
他先吃的是死兔子做的,吃到嘴巴裏,沒有明顯的感受,味道確實很不錯,但也是得益於徐婉寧給的配方足夠好。
他又吃了一口現殺的兔子做的,隻一口,他就品嚐出來了區別。
徐婉寧說的還是太保守了。
雖說外觀上看不太出來,但隻需要吃一口就能分辨得出兩種兔子做的風幹兔的區別。
連他這種對吃不講究的人都能吃出來區別,更遑論是那些味覺敏銳的老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