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遠赴長沙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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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在一家餐廳用飯。老板是個二十出頭的男孩子,留著長發,紮著小辮,身上衣著更是光鮮得體。慕凡因怕耽擱時間,加上他本來就餓,所以吃得快些,大口大口的夾菜刨飯,筷子伸得直直的。此時的他,正是年輕氣盛,哪裏會想到吃飯也要講究禮儀呢?

正在海吃海喝,旁邊那個女服務員就低低的笑,說:“好悶呃!”她意思是說慕凡吃東西好猛呀!他便抬頭看那女孩兒一眼,見她長得白淨而微胖,身高體貌都和四川的女孩兒相差無幾。他想跟她搭個話茬,解釋兩句,可那人已經背過臉,往窗外看去。

就在這時,外麵來了一個自稱用單腿行走的歌手,唱著一首港星鄭智化的歌曲:星星點燈在我的家門,年輕的孩子看到來時的路------這首歌也曾感動過逆境中的慕凡,而此時這位青年的用意,自然並非炫耀藝術功底,不過是借此向路人以及路邊的商家要一些小錢,借以混口飯吃,順便也傾訴一下心中的悲苦。而他的歌聲,也的確充滿著悲涼的韻味,聲音沙啞得讓人落淚。

當他來到慕凡所就餐的這家門前,說了幾句恭祝吉祥的話:“祝老板生意興隆四季發財!兄弟我在你門前討口飯吃,人生不幸,乞求憐憫,我現在隻剩下一條腿了,大老板發發慈悲吧!”說得真是懇切。慕凡手裏正拿著筷子,若是平時,他必會上前去給個一塊兩塊,但現在他的一切都由同行的兩位領導作主,他怎好意思隨便用錢?況且他自己的錢也是別人捐來的。

正在左右為難,那個年輕的老板上前一步,從口袋裏掏出一塊什麼東西扔了出去,隻聽外麵地上光當一聲,慕凡便知他拋的是一塊的硬幣。接著就傳來那殘疾青年不滿的聲音:“你厲害呀,大老板!我稀罕你錢麼?我不稀罕!你有一塊錢算什麼了不起?我錢比你多!哈哈——”那人一陣辛酸的狂笑,不知往哪裏去了。

慕凡雖未與他謀麵,還是頗生敬意。但連他在內的許多旁觀者,都是無可奈何。同行的兩位領導,甚至都不想提及此事,慕凡更不好發表意見。這時那年輕的老板卻捋了捋袖子,說:“什麼東西!老子白給他錢已經不錯了,他還嫌少?有本事自己去賺呀!”哎,這人未免太囂張了些!本來嘛,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世間芸芸——誰又沒個落難的時候?他誠然也瞧不起這家老板的作為——錢不給就算了,侮辱別人卻是不對的,尤其當他麵對的是一個殘疾人,這樣的行為就更顯惡劣。

結賬的時候,服務員竟說消費四十多塊。鎮長不信,就叫來老板算賬,一算才知裏麵有十元的飯錢。王鎮長就問老板:“進館子吃飯都是不要錢的,都隻算菜錢,怎麼你們這裏興的規矩不一樣呢?”老板回說:“你既然來我們這裏吃飯,就要依我們這裏的規矩。”鎮長又問:“好嘛,就依你說的要給飯錢,這十塊錢的飯,就三個人,誰能吃得了那麼多?我們又不是飯桶!再說呢,現在米價才五毛錢一斤,你興的三個人給十塊的飯錢,你這顯然就是宰客嘛!”

這時,那年輕老板就不大高興了,臉上冷若冰霜,隻說:“你們早知道這樣,就別來這裏吃飯嘛!誰稀罕十塊飯錢呢!”鎮長也不示弱:“也沒你這樣做生意的,來了客人還往外趕。”那老板就說:“我沒趕你呀,你們要走要留,隨你的便!”鎮長便不再與他爭執,飯已經吃了,錢也已經付了,想想總是自己吃虧——用餐已畢,還能留下來做什麼呢?一行人又回到旅館,歇了個把鍾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