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誠信與責任(1)(3 / 3)

誠與信有著密切的聯係。誠是人內在的德性,信則是誠的外在表現。誠於中,必信於外。因此,誠與信聯結為一個詞,表述的是人們誠實無妄、信守諾言、言行一致的美德。誠信同時也可以作為一個道德規範,它要求人們誠實無偽、言而有信。千百年來,誠信一直是中華民族最基本的傳統道德要求,對於人際的協作和和諧產生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幹一件比較重要的事,常常是自己給自己鼓勁,使自己集中精力,使自我內部統一起來,這就是一種誠的功夫。一個人如果沒有內在的誠,也就沒有一個內在統一的自我,其心靈是渙散的,外部表情也是散漫的,對外部信息的感應是淺淡的。這樣一種心靈狀態,做事不可能做得漂亮,修德不可能有效果,與人相處不可能交成好朋友。《中庸》所說“不誠無物”就是這個意思。

人是一種具有社會性的動物,總要與他人交往。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主要是通過言行來進行的。誠於中必顯於外。心有誠意,口則必有信語;口有信語,身則必有慎行。一個人能夠長期地堅持以誠信待人處世,就會形成誠信的人格。具有誠信人格的人,就會贏得人們的普遍信賴。自尊者人尊之,自敬者人敬之,自信者人信之,這是人際交往的必然規律。

一個人誠信與否,是以行為和時間來檢驗的。孔子曾講,“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論語·公冶長》)。一個有道德的人,以己之心度人之心,自己誠信故而也相信別人的誠信。然而,人並不都是言而有信、言行一致的,因此要聽其言而觀其行。有的人自以為很高明,認為人都很好欺騙,故而長於言而短於行。但是,人畢竟是不能靠欺騙生活的,當其欺騙的把戲被人們普遍知曉的時候,這種人就變成了孤家寡人,再也沒有可行欺騙的環境。小時候常聽的《狼來了》的故事,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

某些人欠缺誠信的美德,卻不思考如何實際地約束自己、提高誠信度,而是用各種手段和方法偽裝誠信。《中庸》雲,“莫見乎隱,莫顯乎微。”在隱蔽的地方,在微小的地方,常常能夠看出一個人的真正的麵目。即使偽裝得再高明,總是會露出破綻和馬腳的。隻有表裏一致的人,才沒有破綻。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情況:內在德性誠實的人一般都從來不表白自己的誠實,而慣於說謊的人總是誠懇地向人表白自己說的不是謊話;誠實的人總覺得人人說的都是實話,不誠實的人總覺得人人都不誠實;厚道的人常常認為人人都厚道,工於心計的人常常認為人人都工於心計。具有豐富人生經驗的人,不需費很大的氣力就可以通過言談洞察一個人的德性。

誠信作為一個基本的道德規範,是對人們的共同要求。與人相交往,自己首先要保持誠信。然而,正常的、和諧的人際關係的維持則需要雙方或多方都講誠信。“信”字還包含同心相知、彼此信任的意思。如果雙方當麵說一套,背後搞另一套,友好的關係不可能得到維持,兩人更不可能成為朋友。彼此以誠信相待,不因偶然事件而動搖,不因時光流逝而褪色,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誠信。

值得指出的是,誠信作為一個最基本的道德規範,每個人都不可須臾而離,但這並非絕對。誠信是一個基礎性的道德,它需要以正義的道德原則來統帥。一個人為人處事,一言一行,都要以義為原則;義所當為則勇往直前,義所不當為則退避三舍。一個公務員把關乎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機密很“誠信”地告訴敵人,一個銀行職員很“誠信”地把銀行保險櫃的密碼告訴搶劫者,這不是愚蠢便是白癡。這種小人之信是不能提倡的。孟子曾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離婁下》)。對於一個病入膏盲的人,你不必告訴他實際的病情;對於一個別有用心的人,你不必告訴他不該知道的秘密。從大義出發,該說實話的時候說實話,不能說實話的時候保持沉默,這並不妨礙一個人誠信的品格。

先秦時期,商鞅為了變法,而“立木取信”。三國時諸葛亮為了讓眾將信服於軍法的權威,真正做到令行禁止,雖然主觀上極不情願,但還是要在用人之際“揮淚斬馬稷”。曾國藩曾經有所感慨地說:“天地之所以不停止,國家之所以建立,聖賢之所以高大長久,都是以誠來體現的。”所以誠就是最真,最真就能達到最美,最美就能達到最善,這樣便是天地的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