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馬克思哲學與黑格爾哲學的真實關係(1 / 2)

從總體上看,馬克思本人對馬克思哲學與黑格爾哲學關係的論述,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1842年之前。在這個階段,馬克思的思想在總體上處於黑格爾的影響之下。在1837年11月10—11日寫給父親的信中,馬克思寫道:“在患病期間,我從頭到尾讀了黑格爾的著作,也讀了他大部分弟子的著作。”[40]

第二個階段是從1843年到1848年。在這個階段,馬克思通過費爾巴哈和國民經濟學研究的媒介,從總體上對黑格爾哲學采取了批判的態度。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批評了費爾巴哈、布·鮑威爾等人仍然在黑格爾哲學體係的基地上活動,並認為“對黑格爾的這種依賴關係正好說明了為什麼在這些新出現的批判家中甚至沒有一個人想對黑格爾體係進行全麵的批判,盡管他們每一個人都斷言自己已超出了黑格爾哲學”[41]。從《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到《哲學的貧困》蘊含著馬克思對黑格爾哲學體係全麵而深刻的批判。

第三個階段是從19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在這個階段,馬克思在撰寫《資本論》之前重新閱讀了黑格爾的著作,並在《資本論》第二版跋中指出:“我公開承認我是這位大思想家的學生,並且在關於價值理論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賣弄起黑格爾特有的表達方式。”[42]

從上麵這些代表性的表述中,可以引申出兩點結論:一是馬克思係統地研究過黑格爾的著作;二是馬克思哲學與黑格爾哲學的關係是批判繼承的關係。無論是黑格爾主義的馬克思主義者(如盧卡奇)致力於把馬克思哲學黑格爾化,還是結構主義的馬克思主義者(如阿爾都塞)力圖割斷馬克思哲學與黑格爾哲學之間的聯係,都是片麵的、錯誤的。

從《邏輯學》和《自然哲學》的視角來理解黑格爾哲學對馬克思哲學的影響有其一定的根據。

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馬克思在分析黑格爾的泛邏輯神秘主義時指出:“整個法哲學隻不過是對邏輯學的補充。”[43]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1858年1月14日致恩格斯的信中,馬克思提到關於《資本論》的準備性研究時指出:完全由於偶然的機會——弗萊裏格拉特發現了幾卷原為巴枯寧所有的黑格爾著作,並把它們當作禮物送給了我——我又把黑格爾的《邏輯學》瀏覽了一遍,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幫了我很大的忙。如果以後再有功夫做這類工作的話,我很願意用兩三個印張把黑格爾所發現的,但同時又神秘化了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東西闡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夠理解。[44]顯然,《邏輯學》對馬克思的影響是存在的。德拉·沃爾佩在解讀《黑格爾法哲學批判》時認為,馬克思這部著作的根本之點,是通過對法哲學的基礎——邏輯學的批判而確立了新的方法。

但是,對馬克思來說,《邏輯學》並不是黑格爾的最重要的著作。這是因為,《邏輯學》關注的是與一切現實相分離的絕對的、純粹的知識,它既是邏輯理念自身的辯證運動,又是對這一運動的自我認識,而馬克思關注的則是人類社會的現實問題。所以,對馬克思來說,《精神現象學》比《邏輯學》更為重要。“黑格爾的《現象學》盡管有其思辨的原罪,但還是在許多方麵提供了真實地評述人類關係的因素。”[45]因此,在剖析黑格爾哲學體係時,“必須從黑格爾的《現象學》即從黑格爾哲學的真正誕生地和秘密開始”[46]。

《自然哲學》對馬克思也有一定的影響。通過馬克思的博士論文《德謨克利特的自然哲學和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的差別》,以及為撰寫論文做準備的七份筆記和閱讀黑格爾《自然哲學》時寫下的“自然哲學提綱”的三個方案,都能看到這種影響。但是,不能由此作出結論,即《自然哲學》對馬克思有決定性的影響,馬克思的哲學就是向承認自然第一性的一般唯物主義的回歸。

實際上,馬克思是為了研究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而去解讀黑格爾的《自然哲學》的。更重要的是,馬克思之所以研究伊壁鳩魯,並不是出於對其自然哲學學術上的興趣,而是因為伊壁鳩魯是古代啟蒙思想家、自我意識哲學家,對伊壁鳩魯的研究是有利於理解德國當時的啟蒙運動的。所以,當馬克思在政治上麵臨更為迫切的任務時,他就把博士論文的修訂和出版工作放到一邊去了。[47]更何況,在解讀黑格爾的《自然哲學》時,馬克思並未留下真正有實質意義的劄記。

在馬克思讀過的黑格爾著作中,他留下劄記最多、作過係統研究和深刻評論的不是《邏輯學》和《自然哲學》,而是《法哲學原理》和《精神現象學》。然而,馬克思在這方麵的兩部重要手稿——《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和《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普列漢諾夫和列寧都未讀過。因此,他們就很容易從《邏輯學》和《自然哲學》的視角出發去理解馬克思哲學與黑格爾哲學的關係。

1859年,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回顧自己在《萊茵報》期間的困惑時指出:“為了解決使我苦惱的疑問,我寫的第一部著作是對黑格爾法哲學的批判性的分析,這部著作的導言曾發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鑒》上。我的研究得出這樣一個結果:法的關係正像國家的形式一樣,既不能從它們本身來理解,也不能從所謂人類精神的一般發展來理解,相反,它們根源於物質的生活關係,這種物質的生活關係的總和,黑格爾按照18世紀的英國人和法國人的先例,概括為‘市民社會’,而對市民社會的解剖應該到政治經濟學中去尋求。”[48]這段重要的論述表明,正是通過對黑格爾法哲學的批判,馬克思確立了兩個重要思想:一是法的關係根源於物質的生活關係,這一思想構成馬克思全部法哲學理論的基礎;二是對市民社會的解剖應當訴諸政治經濟學,這樣一來,對黑格爾《法哲學原理》中“市民社會”的批判性思考就成了馬克思轉向政治經濟學研究,促進自己思想轉變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