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70年代中期,能讀的書還不多,弟弟不知從哪裏借來一部程樹榛的長篇小說《大學時代》。40多年過去,小說內容大多已被遺忘,對書中把日記說成“生命的痕跡”的事,卻是記憶深刻。
“生命的痕跡”,多麼形象的定義!
為了刻下自己“生命的痕跡”,那些天,曾經又一次心血來潮,寫了好幾天的日記,結果仍沒堅持下去。理由似乎很充分,文革期間,當心惹禍。
心下卻始終惦記著“生命的痕跡”。人的一生有許多值得翻檢的往事,即便如我,終日困居一隅,也難免有不少可作回味。
曾把自己童年往事講給小朋友聽,他們無一不覺得有趣好玩。一些幾被曆史塵埃湮滅了的故事,今天的孩子聽來,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歲月,留下過許多的快樂與喜悅,同樣也保存著苦痛和失意。無論何時,回望來路,五味雜陳,感慨無限,那些曾帶給我苦痛失意的樁樁件件,早已成了雲煙,眼前的一切,雖然難說如意,卻也習慣成了自然,有句名言叫做“惡夢醒來是早晨”,讓惡夢滾得遠遠的吧。
列寧同誌說過:“忘記過去就意味著背叛。”
不敢想得這麼嚴重。隻覺得,忘記過去是一種浪費。
正因如此,四五年前,花了大半年的時間,完成了散文體傳記《無須證實的愛》。尋求出版時,感覺近50萬字篇幅太長,出版時隻用了一半內容。餘下的文字,壓在心裏,甚是遺憾。這次下決心重新整理,就是想為自己留一個盡可能完整的“生命的痕跡”。
沒統計過自己寫有多少文字,隻知道其中記的大多都是往事。有朋友多次提議我換換腦筋,把注意力從往事中脫開來,過於沉湎於此,不見得是件好事。
說得也是。
我對自己說,是不是應該為自己劃一個句號了?
又想到了魯迅的詩《人與時》:
一人說,將來勝過現在。
一人說,現在遠不及從前。
一人說,什麼?
時道,你們都侮辱我的現在。
從前好的,自己回去。
將來好的,跟我前去。
這說什麼的,我不和你說什麼。
誰能回去從前?
把著眼點放在現在吧。
希望我能說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