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人淪為房奴的蝸居生活(1 / 2)

房價飆升的年代,房產已經成了人們手中增值的利器,通宵排號買房,甘願賠上後半輩子的幸福也要為了那個小小的“窩”奮鬥。買了一套小房子,賭上了一條自由的命。於是開始了月月還房貸、出門坐公交、中午吃盒飯的“幸福生活”。

變幻莫測的房地產市場讓現代的人們日日膽戰心驚、寢食難安,真想像陶淵明一樣“歸園田居”算了,可是房產隻難倒了現代人嗎?古代的人們就真的有地有房,瀟灑自由嗎?

房地產起源於兩千九百多年前的一樁交易

在大多數人眼裏,“房地產”是近二十年裏蹦出來的新名詞,售樓部就是賣房的,開發商就是賺錢的,分期付款看起來減輕了我們不少的負擔,實際上價很高,按揭、房奴、開盤、過戶這些熱門詞彙隨著房地產的增值成了老百姓口中茶餘飯後的重要話題。然而在古代,沒有這些詞就沒有房地產交易了嗎?據考古學家與曆史文獻證明,現在熱門的房地產,其實可以溯源至兩千九百多年前。早在西周時期,就有了土地買賣,早在戰國時期,就有了房產交易。

公元前919年,農曆三月,名為矩伯的人把屬於自己的一千三百畝土地抵押給了裘衛,抵押分為兩次,矩伯用土地換來了兩塊玉、一件鹿皮做成的披肩、一條帶花的圍裙以及一百串貝殼。這宗地產交易的銘文,刻在了名為“黍”的西周青銅器上,成為了目前我國有考古實據的第一樁不動產交易。同樣,另外一樁著名的土地買賣的交易也被刻在了青銅器上,銘文記載:周厲王三十二年(時距矩伯與裘衛交易將近一百年),又發生了一宗土地買賣。周厲王為了擴建皇宮,買下了鬲從的地,但是沒有立即付錢給鬲從。鬲從日夜擔憂周厲王倚仗自己的權勢霸占土地賴賬,周厲王卻派屬下給鬲從吃了一顆定心丸。周厲王發下了在當時看來很毒的誓言:“你不要害怕,我定會照價付款,如若我賴賬,就讓上天罰我四處流放!”

周厲王置地究竟花了多少錢,銘文沒有記載,也已經不重要了。在那個年代,土地有買有賣,說明除了有土地抵押,還存在房產買賣,這便是房地產的雛形。有需求就有市場,有土地買賣就有房產商開發。那麼,什麼時候有了最初的房地產市場呢?誰又成了最早的房地產開發商呢?是不是在這個時候,就有聰明的商人已經開始尋思從中漁利了呢?

從唐代到清代一直未出現專業開發商

現代人大都排號買新房,喬遷新居也是件大事。而在古代,買房買的卻不是新房,一套宅子都不是第一代業主從市場上直接購買來的,而是業主自己一磚一瓦置辦起來的,屬於自主建房。等房子蓋好了,或者因為缺錢,或者因為風水等種種原因,房子被第一代業主賣給第二代業主,之後再賣給第三代、第四代,以此類推。中國的古代是沒有企業的,肯定也沒有所謂的現代房地產開發企業,這就決定中國古代的房地產市場都是以二手交易為主的。這種二手房交易,從戰國時期到明清,一直沒有多大改變,於是也不存在產權年限的說法。

後來,有精明的商人意識到租賃買賣有利可圖,於是開始出現了專業人員開發商鋪,蓋好店麵後或租或賣。竇乂算是其中比較著名的房地產開發商。

隋唐時期,有個人叫竇乂,此人從小便成了孤兒,和住在京城當官的舅舅相依為命。竇乂通過一些小買小賣賺錢,一點點積攢竟也有了八十萬錢。當時有很多的波斯胡人到京城做生意,店麵一時緊張,竇乂意識到租賃有利可圖,便開始了最初的房地產的摸索。他看準了長安西市一個廢棄良久的化糞池,那裏有十幾畝地,擱了七八年,無人問津。竇乂買下它,修整填平,蓋了二十間旺鋪,專門租給這些商人做生意,房租也能達到日進千錢。當時有個太尉叫李晟,平日喜好馬球,竇乂斥資百萬錢建了一個馬球場作為禮物送給他,李晟欣喜若狂,與竇乂結為兄弟。竇乂靠著李晟的羽翼保護,不惑之年就成為長安第一巨富,人送外號“竇半城”。

後來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這是個賺錢的好方法,一些官員、官府也開始倒騰房地產。

北宋時期,中央政府便成立了“修完京城所”,最初這個機構的任務就是修築城牆和維護宮殿,到後來,城牆已經很堅固了,宮殿也砌得很奢華了,這個機構慢慢閑置。為了生存,他們向朝廷上奏,請朝廷給他們土地,讓他們修建店鋪,或賣或租,此舉為財政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雖然給朝廷帶來了巨大收益,這依然隻是這個部門的一個職能,上至朝廷,下至百姓,從唐代到清代,一直未出現專業的開發商。

各種政策導致專業開發商到民國時期才出現

為什麼古代沒有純粹的開發商?首先,自大漢時,中國政府就采取重農抑商的政策。史書記載,北宋一個叫陶轂的人描述,在當時,如若有人靠蓋房買賣租賃掙錢,大夥就說這人掙來的錢都是呆傻之錢,紛紛鄙視。房東這種職業受到了人們的歧視。再者,想搞房屋買賣租賃,置地、購買建材、雇傭瓦匠,處理各種環節的關係都需要錢財。很多人被困在買地的資金周轉上,資金不到位,需要找錢莊貸款,但是即使是全國連鎖的大錢莊,也不願意做房地產商的生意。史料記載,南北朝時,有個梁朝郡王叫蕭宏,找錢莊做房產抵押,一張房契隻能貸給幾千錢;明朝的一個富戶求仲,也才貸了一萬五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