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華從那天起變得很淑靜和通達,似乎已洞曉了許多事。對於她的這個轉型我情願相信是因為我們關係變化的緣故——我反複強調一個女人作為別人的女人應具備一切賢淑的特點——因我也實在不想她再從她父母那裏得到本不應承受的傷害。
很多離異的父母就是如此的不負責任,如此的不體恤孩子心中的苦楚。年紀都有一把了仍舊幼稚的隻顧自己利益隻顧眼前利益,孩子對他們來講,隻是財產的一部分,甚至隻能算得上是一個累贅。郝華父母已分居,這個所謂的家庭真的就這樣苟且著了。法律上講,分居兩年他們便可以憑借個人的意願決定自己的婚姻前途了,這意味著還有不到兩年時間郝華就麵臨自己真正意義上的歸屬問題了,這讓她覺得自己像一個待售的奴隸。這種變相的奴隸意識使郝華要細細品味兩年家庭破裂的痛苦。或者更久。殺頭和淩遲的區別就在於,同樣是死,淩遲則要受盡與死神不休交流的煎熬之苦。所有痛苦,郝華隻能無休無止的承受。
她開始討厭媽媽對於爸爸的這種毫無意義的藕斷絲連。媽媽總是抱有那麼一絲重修舊好的希望,癡情的可憐女人呀,她想,或許她應該像媽媽那樣堅定下去不輕言放棄。然而當她在父親租賃的公寓見到那個妖媚而豔麗的女人時,她終於絕望了。她不想媽媽再不停的作踐自己哭紅雙眼傷口反複皸裂,他們的愛情已經幹澀,腥風中的苟且,隻是一種一廂情願的自縛和自殘,或許根本沒有人會看在眼裏。至少那個人不會。
於是她向媽媽哭訴了她的所見並勸告媽媽不要再做這種無謂的堅持。她是心疼媽媽徒勞的傷心,但媽媽喝斥了她的勸告,一種極凶的怒喝,郝華這固執鬼甚至激怒了媽媽平生從不對自己甩出的巴掌,方才製止了郝華近乎咆哮的不休的奉勸。郝華始終不能理解媽媽的苦衷,她始終不能明白那個每個夜裏都會在枕上留下淚漬的女人心裏到底想的是什麼。
我想我一定要給郝華幸福,這個可憐的孩子已經失去了太多。現在郝華每天都會在我身邊很安靜的看小說,看那些虛構的是是非非,大概是在培養一種冷眼旁觀的能力。她或許需要這個。偶爾和我嬉鬧,跟我拌嘴,隻要不哭,我心裏總是很平靜和欣慰的。
現在她還是會每天早上準時的打電話喊我起床,這讓我每個鍾頭走慢三分鍾的鬧鍾慚愧得要殘掉雙腿,偶爾罷工,倒也省得我每天早起計算時間健腦自娛。而我的小靈通也已習慣了晝伏夜出的作息,成了我的間接鬧鈴。現在她還是會每天在我的後坐上倚著我的後背呼呼沉睡,雷打不醒。她太信任我了,這讓我改掉了許多騎車得怪毛病,開始努力尋求平衡和安穩。安穩的東西與時光搭配一起總是美好的,可以漸漸埋沒掉許多痛苦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