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聽說有哪些天門三煞的事?”劉永強緩和了語氣說。
“強哥,天門三煞一般不會出現在我們這邊的,不過聽說他有時候會去大陸,據說他們的老巢在美國,至於做什麼同樣不太清楚,我們可是從來都沒打過交道啊!”
劉永強想了想,覺得這件事還是緩一緩的比較好,畢竟有很多事情都還沒搞清楚,整個腦袋都亂七八糟的。
“那好,我們現在的目標是農孟,你說農孟已經到了香港,知不知道他現在人在哪兒?”劉永強轉而問道。
“強哥,農孟派人過來過兩次,但我們都不在那裏,所以才沒人遭殃。”
“他人呢?”
“好像去了台灣那邊,據說那邊有一個他們的窩點。”
劉永強想了想還有時間準備,於是就叫幾個小金仔吩咐其他人去到金老大原來住的地方埋伏起來,一旦看見農孟過來立馬通知他們。
“徐風你過來。”
“強哥,什麼事?”
“給,這把狙擊步槍給你用,現在拿去試試手感,免得臨陣亂了手腳。”
徐風顯得很高興:“真他媽太好了,這玩意兒我早就想要了,隻不過它是貴族我是草民,今天我這癩蛤蟆也吃上了天鵝肉啊!”
“聽說狙擊步槍的後坐力很大,你要小心使用啊!”
“操!老子就不信它能撼動我八十公斤的體重!”徐風滿不在乎地說。
狙擊步槍是每個殺手都向往的,雖然徐風並不是專業的殺手,但狙擊步槍的吸引力絲毫沒下降分毫。如果是在部隊,成為狙擊手擁有一支狙擊步槍那是對一個人能力的最大肯定,因為配備狙擊步槍至少需要三個條件,一個是槍法準,一般都百發百中;二個是觀察能力強,善於隱蔽自己;三個是體能充沛,要不然是沒辦法很好地完成整個狙擊過程的。
也就是說使用狙擊步槍的人都是最優秀的,因為狙擊步槍本身很優秀,隻有優秀的人才能配備優秀的裝備,這一點無論在哪裏都是真理。
雖然徐風並不是專業的殺手,也沒有誰會為他確定到底是不是個優秀的狙擊手,但能擁有一支狙擊步槍同樣是一件令人瘋狂的事。
劉永強把徐風的狙擊位置安排在金老大住宅對麵的一棟廢氣廠房頂樓,從那裏可以三百六十度觀察到周圍的一舉一動。
“到時候隻要幹掉農孟剩下的事就交給我們好了。”劉永強這樣對徐風說。
“強哥你放心好了!我保證會在三槍之內幹掉他!”
“操!你知不知道狙擊槍是神聖的?三槍?你就不要侮辱它了!”豹哥憤憤不平地說。
農孟是在第二天中午又一次找到了金老大住的地方來,不過這一次農孟自己也來了,能看得出他很惱火。
“他媽的,早點兒不來!”劉永強恨恨地罵了一句。
就因為等他,劉永強他們幾個頭天晚上一直沒睡好覺。
當農孟帶著眾多小弟開車到達金老大房門跟前的時候,潛藏在旁邊一棟房子裏的劉永強就朝高處的徐風豎起了大拇指,之後又猛地朝下。
那是幹掉對方的意思。
徐風會意,舉起槍來試圖瞄準農孟。
農孟是一個非常不起眼的人,如果把他放在一群人當中估計誰也認不出他是老大。
這也難怪,長得有特點的老大一般都很容易被人幹掉,因為他們很容易就被認出來,於是隻有那些長相一般的老大存活了下來。
這是徐風說的歪理,來源則是根據美國國家情報局選特工時的標準,據說隻有那些相貌不中看,看一眼之後對人沒有印象的人才能有做特工的潛質。
農孟並沒有進去,正好給徐風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機會。
眼看著農孟帶來的那些小弟差不多都進去了,劉永強旁邊的豹哥輕聲說:“強哥,要不要殺進去?”
“不急。”劉永強回答說:“等徐風把農孟幹掉之後再進去,千萬不能讓他跑了,擒賊先擒王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