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的法律如何,我們就不討論了,但是遊戲中的法律,我們是可以嚴格控製的,我要說的就是,惡意pk,以至於殺人奪寶之後,凶手將會受到的懲罰製度,這才是對待pk最正確的態度。”
“其一,我們要給玩家們一個概念,那就是殺人後,對方可能會爆裝備,但可能性很小,隻有10%的幾率會掉落身上的裝備以及背包裏的物品,同時作為凶手,會受到係統嚴厲的懲罰,付出的代價很大,所以玩家們在動手前,先掂量掂量是否值得這麼做。”
這是必須的法律規定,原版的《傳奇》就是這樣,pk時先動手的那一方是褐名,後動手的可以反抗,加入反殺了對方,後動手的這方都不會受到係統懲罰。
楊雲打算保留這個設定,這是比較人性化的規定,自衛是可以的,按照一般情況,如果對方沒有幹掉自衛者的能力,很少有人會主動挑釁,所以在單挑情況下自衛者反殺對方的情況也很難出現,很少有防衛過當的法律罪名。
“為什麼人無辜被殺要爆裝備?”張國強又不明白了。
“你想想,如果你辛辛苦苦和你的團隊曆盡千辛萬苦打到一把極品武器,有人站上麵想要搶,你會怎樣?”楊雲反問道。
張國強想了很久,要是不允許搶,那就和單機遊戲沒差別了,大家和平遊戲,沒意思啊,要是允許搶,這不是逼著人pk嗎?不對,搶人裝備的玩家其實也是在破壞遊戲公平性,是他們主動挑釁,所以這種情況下pk就顯得非常有必要了。
“沒的說,要是有人敢搶我的東西,我第一個上去揍他。”張國強義憤填膺,這種情況真不能忍。
“那不就是嘛!你還是逃不脫pk的做法。”楊雲笑起來,“但這是不得已之舉,其實我們並不鼓勵玩家pk,而是鼓勵玩家和平商談,共同合作一起冒險。但這涉及到遊戲玩家的素質和公德心,又複雜了,我先說說另外一種狀態,惡性pk殺人的懲罰。”
“其二,如果無故殺死一名玩家,不管有沒有爆裝備,凶手都會變成紅名狀態。紅名狀態受到許多限製,一個是無法進城補給,各城門入口都有帶刀護衛守護,另一個限製是即使進入沒有帶刀護衛的中立城堡,交易費用也會上漲兩成,還有就是,紅名玩家人人可誅殺之,人人可打,當紅名玩家被殺死後,玩家身上的全部裝備掉落幾率高達70%。”
這樣的懲罰真的是非常嚴重了,殺人凶手在做下凶案後,就必須承受高昂的代價,沒辦法補給,萬一補給那也是高額支出,而且如同過街老鼠一樣,會遇到人人喊打的局麵,別人殺他們紅名玩家是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的,他們紅名玩家在別人眼中就是一個流動的財寶箱。
殺人隻能有10%的裝備,而被殺則要承擔70%的掉裝損失,那麼玩家會仔細掂量掂量,要幹掉一個人,究竟值不值得。
張國強想了想,還是覺得不妥:“既然紅名的代價如此高昂,那就應該沒有人去做這種傻事了呀!誰願意整天背著一個殺人凶手的頭銜在野外流浪啊,城都進不了……”
楊雲笑笑:“當然不是這樣,這樣隻會讓pk係統變得有名無實。我認為,紅名也有辦法洗白的,這是一個時間懲罰,殺一個人後,紅名三小時,三個小時內如果一切相安無事,那麼他的名字就會變成黃色,黃色處於警告狀態,黃名玩家被人殺死後,裝備掉落幾率為40%,但是黃名能進主城,能進行正常交易,相當於黃牌警告。”
“要是某個玩家紅名了繼續殺呢?殺紅了眼,或者是那種小團隊連續混戰呢?”張國強又想到另外一個問題。
“我們計算一個pk值,剛到紅名是多少,再殺一個是多少,再殺兩個又是多少,我們討論出一個非線性的變化表,對應的洗白時間增加就是了。還有,假如紅名者被殺,死過一次,那麼人物在重新複活後,並不是複活在主城,而是複活在紅名村,這個紅名村,也就是監獄,在紅名村裏玩家不能使用任何技能和物品,也不能出村口,村口就是可以秒殺玩家的帶刀護衛,要想走出去,老老實實在這裏掛機幾個小時吧!”
這個想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認同。(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