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的禮物,隻有秦時哥哥能給。”洛依眨了眨眼。
秦時終於抬了抬眉毛,他不知道這個丫頭又在搞什麼鬼點子,看她那賊兮兮的笑裏,定然不是什麼好事。
“你讓林逸陪你去挑件禮物,我這裏正忙。”秦時巴不得把這個小祖宗打發走,他不知道洛依怎麼有那麼多的精力,整天纏著他,趕不走,罵不走,又不能打,真是難辦。
其實當後來的後來秦時終於明白,洛依哪裏是精力超高,她隻不過是把她所有青春的時間和精力都放在了他的身上而已。可是當他終於明白一切的時候,已經回不了頭了。沒有什麼是永遠在那裏等著的,包括青春,包括愛情,包括你愛的那個人,和愛你的那個人,更包括生命,沒有什麼是站在原地等候的。
“秦時哥哥,我要的禮物很簡單哦,不占用你太多時間。”她竟然從秦時支在桌子上的胳膊底下鑽進來,坐在他的腿上,仰起她的小臉,將自己那兩片軟軟的唇貼在秦時的唇上。她瞪著大眼睛,看著秦時的大眼。秦時愣住了,完全沒有想到這個毛丫頭會這麼大膽。
洛依想吻久一點,但是她把唇貼在秦時的唇上之後,自己也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麼辦才好。電視上的吻是這樣的,然後呢,下一步呢,神啊,教給我怎麼做?她在心裏呼喚八方神靈的時候,秦時一把推開她,“女孩子,這麼不自重!”
洛依沒站穩,後腰撞在桌子角上,委屈地一下子流下了眼淚。
其實撞得那一下也沒有那麼疼,她隻不過是借題發揮,是秦時剛才說的那句話讓她傷心。她不是不自重的女孩,長到十九歲,她沒有談過戀愛,沒有交過男朋友,更沒有初吻過,今天是她的生日,她想把她的初吻給秦時,同時向他索要一個吻作為生日禮物。
就算,就算秦時不喜歡她,可是她喜歡他呀,她那麼那麼地喜歡他,喜歡到每天每夜都會想他,做夢都會夢到他。就連他走過的路她都要重複地去走一走,對她來說都是天大的幸福。他喜歡看書,她也去看,他經商,她就把自己念的專業改了,改念商科,他不喜歡女孩子多話,她就在會客室安安靜靜地等他。十次有九次等不到,有什麼關係?這裏到處都有秦時的痕跡,她隻要在這裏坐坐,就心滿意足了。
現在想來,那時的秦時一定厭煩透了自己,自己這麼恬不知恥地撲上去,主動地投懷送抱人家都不待見,但凡他對自己有一丁點的喜愛,又怎麼會如此無動於衷呢?自己怎麼那麼後知後覺呢?如果早知道,如果早知道,如果早知道這樣,自己還會不會撲上前?還會不會整天粘著他?
答案是,會。
他像明月一樣照亮她的世界,她怎麼可能無動於衷,不為所動?
哪怕他從來沒有認真地、仔細地看過她。卻並不妨礙她像飛蛾一樣撲上去,哪怕到頭來,焚得那樣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