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下幸之助的經營智慧24(1 / 1)

第三部分競爭與利潤

古代日本的老漁民發現如果將幾條生性活潑的沙丁魚放入一群被打撈的懶惰的鯰魚當中,由於好動的沙丁魚在鯰魚中亂竄,給鯰魚帶來一種危機感,它們奮力遊動,從而避免了由於窒息而亡,這便是有名的鯰魚效應。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競爭可以刺激發展,一個沒有競爭的團體或者社會將會是一潭死水,毫無發展力而言。但是競爭也要合理,我們一直強調這是個競爭非常激烈的時代,人與人之間的競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競爭,甚至是國與國之間的競爭,都是愈來愈多,而且也越來越複雜,一旦陷入了不合理的競爭,則很可能會陷入僵局,甚至引發倒退。所以,越來越多的企業一方麵非常重視在市場中的充分競爭,但同樣也要警惕惡性競爭帶來的危害。例如百事可樂曾經拒絕了可口可樂叛逃者帶來的秘方,並“提醒”可口可樂,這不僅僅是百事的品牌胸襟與恪守商業倫理,更是百事品牌的智慧。兩樂之間在全球的競爭激烈程度不亞於任何行業之間的巨頭之爭,也有口水,但是在涉及商業倫理道德與大是大非麵前,和諧的競爭,讓兩者始終占據全球飲料市場的絕大部分份額。“不正當競爭”的概念首次提出是在美國1890年推出的著名《謝爾曼反托拉斯法》。該法將之稱為“強加於他人的非法行為”,並規定聯邦和州政府有義務糾正和懲處這些行為,以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1911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標準石油公司違反《反托拉斯法》,並將之拆解為34家新公司。此後,美國在1914年又相繼推出《克萊頓法》、《聯邦貿易委員會法》,它們和《謝爾曼法》合稱“反不正當競爭三大基本法案”。越是發達的國家就越重視企業界的良性競爭,因為越發達的國家,資本和市場競爭越強,越容易發生惡性競爭,所以必須加以保護與規範市場的理性。同樣,我們可以看到那些國際大品牌,汽車如奔馳、寶馬、奧迪,體育品牌如阿迪、耐克、彪馬,快餐如肯德基、麥當勞,等等,鋪天蓋地的廣告,商場裏對立的店鋪或者專賣店,可以說競爭是近似於戰爭中的肉搏,但是競爭了這麼多年,還是都各自占有不同的市場份額,而且競爭越久,產品越做越好,信用也越來越好,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們之間沒有過惡意中傷,或者打惡性價格戰,他們競爭的是品牌、技術、質量和服務,隻有良性的競爭,才能使企業越戰越勇、越戰越強。

一個企業怎樣才能不斷地發展壯大?那就是在競爭中求生存。鬆下幸之助的生意從大阪做到了全世界,經曆過無數的技術競爭和價格競爭,一次次地脫穎而出,立於不敗之地,又有怎樣的訣竅呢?鬆下先生認為既要合理競爭,也要合理的利潤。沒有競爭,一個企業就無法生存,但如果是惡性競爭,又會傷害到同行業的其他競爭夥伴,最終也會傷到自己。利潤是一個企業存在的價值體現,一個沒有利潤的企業,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也不可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