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有一種現象叫做晨勃(1 / 2)

那件事情發生時,我一定憤怒得像一頭角鬥的牛,一定是的。許多年以後,我回憶這件事,仍然覺得十分的不可思議,懷疑是吃錯了啥藥。對於那件事情,我現在的回憶裏充滿了太多的好笑,仿佛它是一件無關我自己的事情。照理說,我不是那樣的一個人,絕對不是的。這我當時的朋友和同事都可以做證的。也就是說,在那件事發生的過程中,我的作為絕對不符合我平日的行為特征。這事到今天,我講給周圍的人聽時,他們都以為我在講一個編造的故事。我這個人生性膽小怕事,懦懦弱弱,見了女人也怕她揍我。這些年來,庸庸碌碌,無所能事,至今隻在一家報社幹著一份送報紙的體力活。但是我沒有說謊,那件事情中,我真他媽的夠狠的。

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我那天和平日裏有什麼不一樣。早晨,大約是九點鍾左右,我照例睡著肆無忌憚的覺,而且做著春夢。到了最關鍵的時候,敲門聲雷鳴般響起,我被驚醒成為一件無法否認的事實。但我沒有急著去開門,我以為是哪個閑逛的哥們呢,敲會兒以為我不在就走了,手機是關著的,固定電話掉了線。可是,敲門聲中充滿了執著。被逼無奈,我隻好去開了,開門的動作很誇張,把我自己都摔了一下。門口站著三個警察。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王佐紅。我說你找我有何貴幹?他們說你他媽的犯事了,跟我們走。我說,吧,能有個啥事。我就起來洗漱,他們坐在一旁等。洗漱完畢,我說我還沒吃呢,事實是我真有點餓,昨天晚上吃的少,又睡遲了,這會兒胃裏確實到了鳴號的時候了。他們就生氣了:“你快點行不,你個狗日的咋這麼多事,打了警察還睡得香,不要吃了。”我堅持說食物是現成的,我幾分鍾就能解決了。我吩咐他們坐下,取出麵包,水果,還泡了一杯茶,問他們吃不。他們說:“你快點行不,我們回去也吃飯呢。”我吃飯的時候,想了想早上沒有做完的春夢,內心裏充滿了遺憾。完後換了皮鞋,外套,又梳理了一下頭發。他們氣得快要炸了,其中的一個長的醜的罵我道:“你個狗日的以為當新郎去,狗日的有你好吃的果子。”

我說,吧,算得個啥事。

我先是被帶進了局長辦公室,那個胖得有些誇張的局長見了我。

“你叫什麼名字?”

“王佐紅。”

“你敢打我們的人,你找死是不?”

我沒有說什麼,我真的沒有說什麼。我突然覺得沒有了說的必要,本來我想和局長好好談一些事情,比如正在發生的國際新聞,女人,或者法製什麼的都行。可是他那樣的一句問話,讓我頓失了說話的興趣。我隻是默默地坐著。

局長把他那個約有二寸厚,二斤重的大手一揮,我就被兩個警察帶到了三樓的一間審訊室。裏麵坐著的幾個年輕警察在討論著到底是本市一中的女生性感還是二中的女生性感的問題,他們討論得很投入,對我這個“客人”沒有表示太多關注。對於這樣一個話題,我本來也有話說。可是時間已是九點四十五分了。一個警察說早飯還沒吃呢,喊他們吃飯,他們便去了。我又被帶到值班室,那裏有兩個值班的警察在睡著昏天暗地的覺。

我默坐在那裏,連個說話的對象都沒有。時間一分一秒地過著,我的思想又飄到早上沒有做完的春夢裏,我和M又重逢了,還是舊日的陽光,還是舊日的空氣,M的臉上布著淺淺的疲憊,身上的衣服鬆鬆垮垮,她關上窗子,說,外麵有風了。然後,她緩緩地向我走過來,走過來,緩緩地……

我被重新帶到三樓的那間審訊室時是十點半左右,一個滿臉紅疙瘩的年輕警察把我“驢日的,龜兒子”地大罵了一通,氣解得差不多了,開始審我,一隻手拿出紙和筆做筆錄,另一隻手在褲襠處抓挖著,大概是內褲穿得緊了。

“姓名?”他問。

“王佐紅。”

“家庭住址?”

“寧夏鹽池縣花馬鎮。”

“知道為什麼找你來嗎?”

“知道。”

“說!”

“昨天晚上打了110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