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維係均衡的天平(1 / 1)

在與對手進行無限次的重複博弈之時,道德是用來維持均衡的重要環節。如果一個正常的“社會人”,他在心理上會有一種良好的自我感受,畢竟每個人都有追求高尚的動機。此時,誠信也就成為其道德升華的內在動力。在更多的情況下,你可能找不到更適合的法律法規來約束與你博弈的對手,此時此刻道德即成為維係均衡的重要因素。

1809年2月12日,亞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個農民的家庭。林肯小時候,家裏很窮,他沒機會上學,每天跟著父親在西部荒原上開墾、勞動。他自己說:“我一生中進學校的時間,加在一起總共不到一年。”但林肯勤奮好學,一有機會就向別人請教。沒錢買紙、筆,他放牛、砍柴、挖地時懷裏也總揣著一本書,休息的時候,一邊啃著粗硬冰涼的麵包,一邊津津有味地看書。晚上,他在小油燈下常讀書讀到深夜。

長大後,林肯離開家鄉獨自一人外出謀生。他什麼活兒都幹,打過短工,當過水手、店員、鄉村郵遞員、土地測量員,還幹過劈木頭的重力氣活兒。不管幹什麼,他都非常認真負責,誠實而且守信用。他十幾歲時當過村裏雜貨店的店員,有一次,一個顧客多付了幾分錢,他為了將這幾分錢退還給顧客跑了十幾裏路。還有一次,他發現少給了顧客二兩茶葉,就跑了幾裏路把茶葉送到那人家中。他誠實、好學、謙虛,每到一處都受到周圍人的喜愛。

1834年,25歲的林肯當選為伊利諾斯州議員,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年他又通過考試當上了律師。

當律師以後,由於他精通法律,口才很好,在當地很有聲望,很多人都來找他幫著打官司。但是他為當事人辯護有一個條件,就是當事人必須是正義的一方。許多窮人沒有錢付給他勞務費,但是隻要告訴林肯:“我是正義的,請你幫我討回公道。”林肯就會免費為他辯護。

一次,一個很有錢的人請林肯為他辯護。林肯聽了那個客戶的陳述,發現那個人是在誣陷好人,於是就說:“很抱歉,我不能替您辯護,因為您的行為是非正義的。”

那人說:“林肯先生,我就是想請您幫我打這場不正義的官司,隻要我勝訴,您要多少酬勞都可以。”

林肯嚴肅地說:“隻要使用一點點法庭辯護的技巧,您的案子很容易勝訴,但是案子本身是不公平的。假如我接了您的案子,當我站在法官麵前講話的時候,我會對自己說:‘林肯,你在撒謊。’謊話隻有在丟掉良心的時候,才能大聲地說出口。我不能丟掉良心,也不可能講出謊話。所以,請您另請高明,我沒有能力為您效勞。”

那個人聽了,什麼也沒說,默默地離開了林肯的辦公室。

這個故事清楚地告訴我們,在現實環境中,確實存在著一些道德因素可以化解個人理性與群體理性的矛盾,維係整個社會的穩定。與法律法規一樣,道德也是對某些行為可以構成懲罰的機製。這種機製使得人類可以自發地從囚徒困境之中走出來。道德感自然地使得人們對不道德的或不正義的行為進行譴責或者對不道德人采取不合作的態度,從而使得不道德的人遭受損失。這樣,社會上的不道德的行為就會受到抑製。因此,隻要社會形成了不道德或不正義的觀念,道德就自動對其行為產生調節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你的生活之中,僅僅憑借對手的道德觀念來對其約束的話,這是具有一定風險的。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可以通過對道德因素的考慮,對博弈策略進行相應的調整,把博弈變成長期的、多邊的,從而形成對遵守道德規範的動力與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