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主流行為才是始作俑者 創新的真正目的是掠奪
有關金融衍生工具和衍生產品的交易量,以及名義本金的統計,由於涉及大量的表外業務,相互之間具有複雜的關聯關係和不透明性,其統計非常複雜和困難,國際上並沒有一個權威的機構可以對其進行全麵、完整、準確的統計。有學者不完全統計,全球衍生金融工具市場交易總額,1999年為100萬億美元,2007年近677萬億美元,其中場內交易量80萬億美元,場外交易量596萬億美元。據惠譽國際評級公司統計,2006年,僅信用類衍生市場就達到了50萬億美元的規模,其中2003年至2006年增長了15倍。有關CDS市值,有人統計為62萬億美元,在2008年之前的7年中,市值增加了100倍。
有資料統計,僅貝爾斯登經手的衍生產品場外交易就有100萬億美元,在被摩根大通接管前其自身還有9萬億美元。AIG涉及的CDS金額也高達4460億美元。
金融衍生產品的創設和交易,使社會虛擬資產成倍增加,擴大了金融泡沫和經濟泡沫,推高了通貨膨脹。金融泡沫和經濟泡沫破裂後,又會造成經濟衰退,社會虛擬資產的巨幅漲落會造成經濟社會的嚴重動蕩。有學者估計,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18日,全球被蒸發的金融財富約4.6萬億美元。也就是說,由於金融衍生產品的作用,全球經濟在4.6萬億美元的區間一上一下,玩了個蹦極。金融財富這樣的大幅漲落,對自然人、公司法人和整個社會的破壞作用,無論怎麼估價都不會過分。
今天,金融創新產品大部分是衍生產品,並且大部分是N次衍生產品,它們不斷變換組合,並且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出現。比如,CDS不僅包裝信貸資產,還包裝五花八門的投資和理財產品,如亞洲一家知名度很高的銀行,在次貸危機已席卷全球的2008年發行了一種稱為“債信組合”的理財產品,其中包裝了6家金融機構的債券和信貸資產。在新加坡的一次銀行內部控製培訓班上,銀行業的產品專家稱,隻要其中一家金融機構破產,客戶就會有90%的虧損。金融衍生產品有很強的偽裝性,因為隻有很少的金融工具、金融產品設計人和使用人(不是利用這些產品和工具的投資人)才知道它們的風險所在,為數眾多的金融從業人員,也是不明就裏。至於其設計目的和對社會的最終影響,更是隻為極少數人所知。這是因為衍生產品“技術”含量高,“程序”複雜,它們的設計和創新一開始就被認為是少數精英的行為。
日本《經濟學人》周刊2008年3月18日的文章《次貸危機將刺破全球經濟泡沫》指出:“這是一個尾巴指揮腦袋的年代,尾巴指的是金融經濟,腦袋指的是實體經濟。全球存款加上包括股票和債券等虛擬資產已經達到實物資產(名義GDP)的3.2倍,而在經濟全球化之前,前者隻有後者的1.7倍。”
在1911年就寫出著名的《經濟發展理論》的美籍經濟學家熊彼特,對生產和需求的關係有過深刻觀察,他的觀點是:“所謂的經濟發展通常出現在工商業領域,而不是消費者對最終產品的需求領域。……然而,消費者需求的自發性通常很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計。因此,消費者的新需求一般不會引起經濟係統中創新的出現。這種創新通常源於生產者行為的變化,消費者隻是在必要時受到這種變化的啟發,才產生新的需求。”[ 熊彼特:《經濟發展理論》,孔偉豔等編譯,北京出版社2008年版,第38頁。]熊彼特的這一觀察與思考完全被21世紀全球的市場經濟所證實,這一觀察非常具有遠見性,這是發展的另一個本質問題。
馬克思在論述生產和需求的關係問題時有一句名言,即“科學的發生和發展一開始都是由生產決定的”。如果我們把金融產品也當作科學的話,那麼一開始是市場需求引導了產品,現在則是產品引導需求。這樣是不是社會的進步、科學的進步呢?這就要看科學的發明者和生產者,即科學家和企業家的社會動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