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中國金融與地產的圓桌議事 商品房市場的現狀
中國特殊的房地產政策使一部分人占有大量商品房。占有大量商品房的主要有兩類人員:第一類是高收入階層,包括高管人員、企業家、商人、官員,以及其他行業的高收入群體;第二類是市場投資、投機人員。
中國有巨量的空置商品房這一事實,不僅有研究機構的大量數據支持,有媒體的廣泛報道,最重要的還有很多人的親見與所為。今天有不少人,手上有了一筆可觀的錢,首先想到的是要再買一套房,雖然他們已有一套房或兩套房,甚至三套房,雖然那些房有的出租,有的甚至空置,但他們還是要買。城中心買不起的在郊外買,郊外再買不起就到鄰近的城市或縣城買。更有甚者,北京的在國內風景城市和中心城市買,省城的在省內著名城市買,地級市的在縣級市買;反過來,縣級市的也在地級市買,地級市的也在省城買,省城的也在北京、上海、深圳、海南買。
這一切行為都受如下經濟環境和經濟預期支配:房價還會漲;貨幣會繼續貶值;通脹會繼續存在;錢存在銀行貶值,取出來沒地方可用;中國的國民投資渠道狹窄,實業型投資稅收和地方政府征收的關聯費用高;實業投資的安全環境不穩定。目前中國的商品房購買現狀是一種對經濟恐慌的表現,是一種恐慌性購買,是對未來不看好的反應。這種商品房供應和持有現狀隱含的危機是顯而易見的,試想,人們一旦有了足夠的“閑錢”,首選的消費就是立即買“鋼筋水泥”,經濟和社會前景會是什麼樣子?
當然,地產商和銀行家一般不會破產,因為地產公司和銀行即使破產,也隻是法人的損失、股東的損失,他們賺到的錢早已進賬,是不會有任何損失的,況且中國的銀行是很難破產的,僅在1998年出現過海南發展銀行破產這一孤例。
中國包括限購在內的很多房地產調控手段都不是市場經濟措施,因為中國是一個不完全的市場經濟國家。真正的市場經濟手段是銀行對多樣化的買房人的法律和風險鑒別,以及由此而來的貸款政策,即對自住和投資的貸款人實行區別化的利率政策和按揭成數,以及相應的國家稅收政策。據我的觀察,中國的房地產泡沫,隻要管住銀行就可以消除,政府采取了那麼多、那麼紛繁的政策,很多完全不得要領。地產商是靠銀行做起來的,他們起初不僅沒有多少資本,就是在建了十幾年樓房後開發新項目,大部分資金仍然是靠銀行提供,炒房人也是靠銀行暴富。當然,在一個不完全的市場經濟體製內,銀行也不可能完全市場化,由於這種體製下銀行的股份仍然大多數來自於國家或國有企業,管理層並不一定真正對股東負責,與此相伴,銀行的市場行為也不是一個持續穩健的長期行為,所以經常不顧風險,追逐當下利益,推動房地產泡沫就成為順理成章的事了。
在中國,一種很主流的觀點是:房地產市場不能下跌,如果下跌,一是會導致銀行產生壞賬,進而引發金融風險。二是房地產涉及五六十個產業,房地產市場萎縮,中國經濟會出現大幅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