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中國人主要移民目的地國(地)的移民方式和具體條件 (1)(1 / 3)

一、美國:美國移民的方式主要分為:投資移民、職業移民和親屬移民三類。

另外,還有一種留學生移民在中國移民中較為普遍,但這並非是單獨的一種移民方式,實際上隻是留學生通過以上三類移民方式移民而已,我們在這裏也單獨介紹一下。

(一)投資移民:美國政府對投資移民(EB-5)相當重視,申請人獲得批準的概率也最高,申請和批準程序也方便快捷。每個商業移民都必須具有相當的資金投資美國的商業項目,創辦企業,從而可以全家(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合法獲得永久居留身份。享受美國優厚的福利待遇。但與加拿大、英國投資移民不同,美國投資移民投資項目無政府擔保。

1.申請人在遞交投資移民申請前,確認投入5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金額,並遞交投資方案,項目投資時間為5年以上,投資者需自行承擔商業風險。

2.投資的項目可直接或間接給美國創造十個人以上的就業機會。

3.申請人需提供有不低於50萬美元的資產證明,包括所有合法所得。包括房產銷售、債券股票、企業盈餘、商業買賣、贈與和繼承等。

4.申請人必須年滿21周歲以上,其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請投資移民。

5.主申請人必須提供前五年之所得稅單(英文版本)。

申請人無需商業背景,學曆和英語能力均無條件限製。

(二)技術(職業)移民:技術移民就是美國政府給予本國企業所需要的人才永久居住權。按照美國移民法,技術移民劃分為五類。

第一優先類(EB-1),是具有傑出才能者。移民申請人必須保證移民後能夠繼續從事自己的職業,但不需要有已經在美國工作的經曆。

這類移民又分三大類:

a.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體育等方麵傑出人才;

b.成績卓越的教授和研究人員;

c.跨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其中:藝術人才及傑出科學家、大學教授及研究人員屬於Schedule A職位。

Schedule A職位指的是美國長期短缺的職位。申請這些職位的移民,不需要通過勞工局審批,可直接向移民局提交申請。

第二優先類(EB-2),專業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移民申請人不需要提供移民後繼續從事專長職業的證據,如果能提供,可免去提供在美國工作的證明。兩者必須居其一。

這類移民又分兩大類:

a.具有高等學曆的專業人員;

b.具有特殊能力的專業人員。

第三優先類(EB-3),專業人士、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移民申請人必須提供在美國的工作證明,具有學士學位,或在一些行業具有熟練技術的人。非技術性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兩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或培訓經曆。

第四優先類(EB-4),特殊移民。移民申請人不需要美國的工作證明,他們主要是指具有資格證書的傳教士,或其他宗教工作者,申請到美國從事他們的宗教工作。Schedule A職位也包括宗教人員。

第三優先類在中國移民中人較多,在此,特別詳細說明一下。

專業人員:律師、會計師、醫生、工程師、化學家等。

技術工人:護士、理療師(前兩者也是Schedule A職位)、廚師、放射理療科醫生、大型貨運司機、電梯維修工。

非技術工人:建築工、木工、焊工、實習護士、餐廳酒店服務員、清潔工等。

以上職業中,廚師和清潔工沒有英語語言要求。

這一類移民需要的具體條件:

三個基本條件:第一,必須具有美國公民和永久居留權的雇主雇用並提供擔保;第二,受過一定適當的教育和有一定的工作經驗,有能力從事雇主所提供的工作;第三,沒有足夠的美國人樂意或能夠從事該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