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明幾點:
網站有很多貴賓過百萬的書,按照暴更周的規定,他們需要加好幾千章,但是這些書從未做到過。
這是所謂欠更。
我從沒欠過更,就算當初1000票1更需要我加150更,我咬牙,加。
當初給我投票的,大多數現在還在投票。
其中大家最熟悉的就是江南龍,從500票,到5000票,他一路都在支持我。
他從未跟我說過,你要求的太多了,應該降低,我想,在所有人裏,他應該是最有發言權的,他總共給我投了三十萬+的貴賓,包括這次,他是活動投票第二名。
我弄暴更周活動的宗旨永遠都是,大家有錢的捧錢場,沒錢的捧人場。
覺得自己想要玩一下的,充點錢進來,大家一起玩。
5000票一更,貴麼?
讓我們來算一下。
我這本書在網站的收藏總共超過15萬。
也就是說,隻要看書的人一人花一毛錢,投一票,那就是十五萬票。
我就需要加30更。
如果一人花一塊錢,那我需要加300更。
當然,您可以說您沒有經濟能力。
那成,您站在一旁看著,等票數夠了,我加更,你把加更的章節看完,你看的爽,我也更的有動力。
寫書是一門職業,寫手要靠寫書賺錢養家糊口。
於是乎就有人有了這樣一個邏輯。
你的人氣,都是我們給你的,你現在有名了,就把標準定高了,你就是貪財,你就是忘本。
對於這樣的說法,我隻舉個簡單的例子。
汪峰在剛出道的時候,一個商演3000多塊錢。
現在汪峰一個商演的價格,已經到了20萬。
他的人氣是不是觀眾給的呢?
是!
那他為什麼不繼續3000塊的商演標準?
這樣他的商演可以一天二十四個小時不間斷!對人氣的提升多麼好啊!
他把他商演的價格拉的這麼高,觀眾買票看演出的價格就跟著高了,他這是不是忘本,是不是貪財呢?
大家是不是都要抵製他呢?
以前我拿身體換錢,沒日沒夜的寫,我一個月可以寫三十多萬字。
現在穩定了,我一個月最多寫二十萬。
扣除保底更新的十八萬,我每個月隻能存下來兩萬的稿子。
我22號參加暴更周,21號多更了六章。
你見過哪個賣金子的在明知道明天金子要漲價然後今天還便宜把金子賣出去的?
不是我要求多了,而是人心不容易滿足了。
我暴更周前一天的加更沒有人看到,沒人會說我好,大家都隻看到了我要5000票,也就是500塊才能多發一章。
其實大家都希望,金子一斤隻要一塊錢,蘋果5S一個隻要十塊錢,房子一平米隻要二十塊,這都是有利於自己的,所以大家都希望這樣。
但是,在你們這樣希望的時候,你們考慮過賣金子的人,賣手機的人,賣房子的人的感受沒有?
你們覺得這樣對得起別人的勞動成果麼?
當然,你可以大義凜然的說,你們都是貪錢。
是啊,誰不貪錢呢。
明星那麼努力博出位,為的是名,名之後,是利。
店鋪的老板起早貪黑賣東西,為的是什麼?服務大眾麼?
網絡上誰都可以大義凜然。
但是,捫心自問,你們辛苦工作,為的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