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曆史成敗論英雄(15)(3 / 3)

這一人專權的“責任製”,真是可靠到了極點,也不可靠到了極點。其可靠在於一切由皇帝負責,其不可靠在於他一旦失誤,就全盤皆輸,而最後他也負不了這一責任。封建君主專製體製的合理與不合理之處,恐怕盡在於此。

古人判案

【引言】

古人破案、判案要講究兩個字:巧、妙。所謂巧,就是破案要有智慧,別出心裁,見人所未見,而且破得不費力氣;所謂妙,就是要判詞巧妙,顯示出官吏的才情文筆。否則,如果靠笨法破案,即使破了,也不能贏得人們的稱道。

各個朝代對於破案、判案都有自己的要求,如唐代選拔官員的標準有四條,即身、言、書、判。

一、身,即身材健壯,相貌端正。二、言,要求談吐清晰,辭章有條理,口才流利。三、書,善於楷書,字體優美。四、判,判文優秀,論說有根據,理論水平高。凡是通過考試的人等,隨時可以任命官職。

【事典】

宋朝開封有個胡屠夫的老婆,因為放蕩,經常受到丈夫公婆的打罵。有一天,她去井邊打水,之後再也沒回家,胡屠夫到官府報了案。這時,正好安業坊的一口枯井中發現一具女屍,官府就讓胡屠夫去辨認。胡看後說:“我老婆有一隻腳缺小趾,這屍首的腳趾全有,不是我老婆。”胡屠夫的老丈人向來恨胡,這時他就伏在女屍身邊哭著說:“這就是我的女兒!她一直得不到公婆的疼愛,一定是把她打死後,扔在井裏想逃避罪責。”當時正是盛夏,兩三天屍體已腐爛,官府權且把屍首埋在城外,並把胡屠夫下了獄。屠夫在獄裏經受不住拷打,隻得屈打成招。

根據宋朝的法律,每年都要派遣官吏複審獄中各種刑事案件,這年,刑部郎中邊某審查胡案,一眼就看出這是個冤獄,說:“胡屠夫的老婆肯定沒死。”但宣撫使安文玉卻堅持不肯改判。邊某就派人到各城門口去,把張貼在那裏的捉拿逃亡人口的告示瀏覽了一遍,發現其中提到,一個姓胡的商人跑了一個婢女,她的特征大致和女屍相同,而且商人家正好也在枯井那一帶。於是,邊郎中派人找過去埋屍的人,去起出原來的屍首。埋屍者領人出了曹門,過河到了河東邊,指著一個新墳說:“這就是那座墳。”待把墳挖開,裏麵埋的卻是一具男屍。邊郎中說:“埋上的時候正值盛夏,河水上漲,這些人擔心過河不安全,可能把屍首扔到水裏了。埋著的這個男人用黑絲巾紮著頭發,必定是江淮一帶新來的奴仆。”經過調查,情況果然如此。

宣撫使安文玉心裏明白胡屠夫實屬冤枉,但他還是以沒抓到逃走的女人為由,不肯釋放胡屠夫。剛巧這時開封一名官吏到某地去上任,他的仆人在來迎接的妓女中,發現了胡屠夫的老婆。訊問之下,才知道她當初出去打水時,私奔到相好的人家,後來又流落到了妓院。

這件事情就此真相大白。漢朝的大將軍鄧騭曾經想放棄涼州,在虞詡的力爭之下,他的奏議被否,於是,他便對虞詡懷恨在心。不久,朝歌發生民眾暴動,他們誅殺縣長縣吏,屯聚連年,州郡混亂,得不到治理。鄧騭趁此機會,便提議讓虞詡任朝歌縣長。人們知道虞詡任朝歌縣長,是鄧騭想借此害他,都為他感到擔心,認為虞詡必然凶多吉少。虞詡卻十分坦然,他笑著說:“我這個人生性就做事求難不求易,沒有巨樹的盤根錯節,怎能顯出斧子的鋒利呢!”

虞詡胸有成竹地進入了河南,先拜見了河內郡(今河南武陟西南)太守馬棱。馬棱對他說:“你是個文弱書生,在朝中出謀劃策是你的長處,你怎麼跑到連年征戰的朝歌來任職?”虞詡說:“我在朝廷時,朋友們也為我任朝歌縣長感到憂慮。但據我看來,朝歌的亂民成不了大事。為什麼呢?朝歌西北鄰上黨(今山西長治市北),西南近河內,背靠太行山,西臨黃河,離敖倉僅百裏之遙,河北、山東的民眾流亡到河南的人有數萬。然而,朝歌亂民首領卻不知道打開敖倉,招來流民,不知據守成皋(今河南滎陽汜水鎮),不知占領形勝要地,這就證明他們見識淺薄,不足為慮。隻是如今他們正處興盛之勢,不可與之爭鋒,不可把他們逼得太急,應當緩緩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