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生這幕悲劇的喜劇或者喜劇的悲劇裏,我們實在不應該旗幟分明地對於一切不是打倒,就是擁護,否則到處妥協,灰色地獨自躑躅於戰場之上,未免太單調了,太寂寞了。我們既然知道人類理智的能力是有限的,那麼又何必自作聰明,僭居上帝的地位,盲目地對於一切主張都持個大人聽小孩說夢話態度,保存一種白癡的無情臉孔,暗地裏自誇自己的眼力不差,曉得可憐同原諒人們低弱的理智。真真對於人類理智力的薄弱有同情的人是自己也加入跟著人們胡鬧,大家一起亂來,對人們自然會有無限同情。和人們結夥走上錯路,大家當然能夠不言而喻地互相了解。當濁酒三杯過後,大家拍桌高歌,莫名其妙地相視而笑,莫逆於心,那時人們才有真正的同情,對於人們的弱點有願意的諒解,並不像“君子”們的同情後麵常帶有我佛如來憐憫眾生的冷笑。我最怕那人生的旁觀者,所以我對於厚厚的約翰生傳會不倦地溫讀,聽人提到Addison的旁觀報就會皺眉,雖然我也承認他的文章是珠圓玉潤,修短適中,但是我怕他那像死屍一般的冰冷。紐門自己說“君子”的性情溫和近於女性(The gentleness and effeminacy of feeling),流浪漢雖然沒有這類在台上走S式步伐的旖旎風光,他卻具有男性的健全。他敢赤身露體地和生命肉搏,打個你死我活。不管流浪漢的結果如何,他的生活是有力的,充滿趣味的,他沒有白過一生,他嚐盡人生的各種味道,然後再高興地去死的國土裏遨遊。這樣在人生中的趣味無窮翻身打滾的態度,已經值得我們羨慕,絕不是女性的“君子”所能曉得的。
耶穌說過:“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流浪漢無時不是隻顧目前的痛快,早把生命的安全置之度外,可是他卻無時不盡量地享受生之樂。守己安分的人們天天守著生命,戰戰兢兢,隻怕丟失了生命,反把生命真正的快樂完全忽略,到了蓋棺論定,自己才知道白寶貴了一生的生命,卻毫無受到生命的好處,可惜太遲了,連追悔的時間都沒有。他們對於生命好似守財奴的念念不忘於金錢,不過守財奴還有夜夜關起門來,低著頭數血汗換來的錢財的快樂,愛惜生命的人們對於自己的生命,隻有刻刻不忘的擔心,連這種沾沾自喜的心情也沒有,守財奴為了金錢緣故還肯犧牲了生命,比那什麼想頭也消失了,光會顧惜自己皮膚的人們到底是高一等,所以上帝也給他那份應得的快樂。用句羅素的老話,流浪漢對於自己生命不取占有衝動,是被創造衝動的勢力鼓舞著。實在說起來,宇宙間萬事萬物流動不息,哪裏真有常駐的東西。隻有滅亡才是永存不變的,凡是存在的天天總脫不了變更,這真是“法輪常轉”。Walter Pater在他的《文藝複興研究》的結論曾將這個意思說得非常美妙,可惜寫得太好了,不敢翻譯。尤其生命是瞬刻之間,變幻萬千的,不跳動的心是屬於死人的。所以除非順著生命的趨勢,高興地什麼也不去管往前奔,人們絕不能夠享受人生。近代小品文家Jackson在他那篇論“流浪漢”文裏說:“流浪漢如入生命的波濤洶湧的狂潮裏生活。”他不把生命緊緊地拿著(普通人將生命握得太緊,反把生命弄僵化死了)卻做生命海中的弄潮兒,伸開他的柔軟身體,跟著波兒上下,他感覺到處處觸著生命,他身內的熱血也起共鳴。最能夠表現流浪漢這種的精神是美國放口高歌,不拘韻腳的惠特曼Walt Whitman他那本詩集《草之葉》(Leaves of Grass)裏句句詩都露出流浪漢的本色,真可說是流浪漢的《聖經》。流浪漢生活所以那麼有味,一半也由於他們的生活是很危險的。踢足球,當兵,爬懸崖峭壁……所以會那麼饒有趣味,危險性也是一個主因。在這個單調寡趣,平淡無奇的人生裏凡有血性的人們常常覺到不耐煩,聽到曠野的呼聲,原人時代嘯遊山林,到處狩獵的自由化做我們的本能,潛伏在黑禮服的裏麵,因此我們時時想出外涉險,得個更充滿的不羈生活。萬頃波濤的大海誰也知道覆滅過無千無數的大船,可是年年都有許多盎格羅薩格遜的小孩戀著海上危險的生涯,寧願拋棄家庭的安逸,違背父母的勸諭,跑去過碧海蒼天中辛苦的水手生涯。海所以會有那麼大的魔力就是因為它是世上最危險的地方,而身心健全的好漢哪個不愛冒險,愛慕海洋的生活,不僅是一“海上夫人”而已也。所以海洋能夠有小說家們像Marryat,Cooper,Loti,Conrad,等等去描寫它,而他們的名著又能夠博多數人的同情。藹理斯曾把人生比做跳舞,若使世界真可說是個跳舞場,那麼流浪漢是醉眼蒙矓,狂歡地跳二人旋轉舞的人們。規矩的先生們卻坐在小桌邊無精打采地喝無聊的咖啡,空對著似水的流年惘悵。
流浪漢在無限量地享受當前生活之外,他還有豐富的幻想做他的伴侶。Dickens的《塊肉餘生述》裏麵的Micawber在極窮困的環境中不斷地說“我們快交好運了”,這確是流浪漢的本色。他總是樂觀的,走的老是薔薇的路。他相信前途一定會光明,他的將來果然會應了他的預測,因為他一生中是沒有一天不是欣欣向榮的;就是悲哀時節,他還是肯定人生,痛痛快快地哭一陣後,他的淚珠已滋養大了希望的根苗。他信得過自己,所以他在事情還沒有做出之前,就先口說蓮花,說完了,另一個新的衝動又來了,他也忘卻自己講的話,那事情就始終沒有幹好。這種言行不能一致,孔夫子早已反對在前,可是這類英氣勃勃的矛盾是多麼可愛!藹理斯在他名著《生命的跳舞》裏說:“我們天天變更,世界也是天天變更,這是順著自然的路,所以我們表麵的矛盾有時就全體來看卻是個深一層的一致。”(他的話大概是這樣,一時記不清楚。)流浪漢跟著自然一團豪興。想到哪裏就說到哪裏,他的生活是多麼有力。
行為不一定是天下一切主意的唯一歸宿,有些微妙的主張隻待說出已是值得讚美了,做出來或者反見累贅。神話同童話裏的世界哪個不愛,雖然誰也知道這是不能實現的。
流浪漢的快語在慘淡的人生上布一層彩色的虹,這就很值得我們謝謝了。並且有許多事情起先自己以為不能勝任,若使說出話來,因此不得不努力去幹,倒會出乎意料地成功;倘然開頭先怕將來不好,連半句話也不敢露,一碰到障礙,就隨它去,那麼我們的做事能力不是一天天退化了?
一定要言先乎事,做我們努力的刺激,生活才有興味,才有發展。就是有時失敗,富有同情的人們定會原諒,尖酸刻薄人們的同情是得不到的,並且是不值一文的。我們的行為全借幻想來提高,所以Masefield說“缺乏幻想能力的人民是會滅亡的”。幻想同矛盾是良好生活的經緯,流浪漢心裏想出七古八怪的主意,幹出離奇矛盾的事情。什麼傳統正道也束縛不住他,他真可說是自由的驕子,在他的眼睛裏,世界變做天國,因為他過的是天國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