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以巴黎六大為例(2 / 2)

對外聯絡處相當於大學校長的對外發言人,學校重要決議的公布一般都由對外聯絡處負責,巴黎六大對外聯絡處又分為網絡、編輯部、內部網絡三個部門。

2009年自治改革後,巴黎六大的校行政委員會人數縮減為29人,其中教學與研究人員代表15人、3名工程技術行政及圖書館工作人員代表、4名學生代表(包括接受繼續教育的學生,且每名學生代表都有1名候選人名額)、7名校外人員代表(包括獨立人文及發展協會成員、法國國家科研中心谘詢專員、布魯塞爾自治大學原校長人類學教授、巴黎市長助理、法國最大工會之一CFDT法國國立科學與技術學院負責人、巴黎大區地區專務及負責大學與巴黎AP-HP關係的醫院負責人)。巴黎六大的科研委員會共有代表41人,除8名校外人員代表(分別來自地方政府、國家科學實驗室及大型企業),其餘代表全部由選舉產生,其中29人為各學科代表,4名博士生代表(每名學生代表都有1名候補人員)。巴黎六大的大學學習及生活委員會共37人,除4名校外代表,其餘代表全部由選舉產生,包括19名學科代表和14名學生代表。

巴黎六大共有7個“教學與研究單位”\/學部(化學、工程師、數學、醫學、物理、生命科學、地球科學環境與生物多樣性)、3個綜合技術“學校”(巴黎六大綜合技術學校、巴黎空間物理研究院和亨利·龐加萊學院)和3個海洋研究站(都屬於國家空間科學觀察站)。根據國家高等教育法的規定,“教學與研究單位”\/學部由一名負責人(主任或部長)和一個審議機構——“教學與研究單位”\/學部委員會領導。主任或院長由“教學與研究單位”\/學部委員會選舉產生,負責行政和財務事務的管理,協調各方關係,主持委員會會議並執行委員會決議,同時“教學與研究單位”\/學部負責人還兼任本單位人事委員會的主席。“教學與研究單位”\/學部委員會負責審議並修訂“教學與研究單位”\/學部的章程(需2\/3以上多數通過)、製定內部規章製度、與其他學部院係之間的關係、審議並確定本單位預算、根據本單位教學委員會的建議製訂教學計劃(教學方法、考試方式、課時及課表等)、根據本單位科研委員會的建議製定科研技術政策、根據本單位人事委員會的建議分配人員工作。以巴黎六大“化學學部”為例,該學部委員會共有教授代表8名、副教授代表8名、研究負責人代表3名、研究項目責任人代表3名、技術行政人員代表6名、校外人員代表4名、學生代表4名。

[1] Ivar Ekeland,Le métier de président d''''université[J\/OL].www.ecole.org.P2.[2011-03-29].

[2] Ibi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