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也許這一切都隻是借口,她不想再在這個已經馬失前蹄了好幾次的男人身上耗費自己的人生。
人生第三次與這個叫謝林森的男人分手,她早已成了習慣。甚至帶著些滿足的,因為她看見了海,學會了漂浮,榮獲了謝林森的第一次做鬼臉。
這樣就夠了,真的夠了。與謝林森相處的日子雖然不長,卻也足夠她以後大半生的回憶消遣了。有個念想挺好的,她也該回歸現實去踏實地生活了。
沒有人能永遠活在雲端,所以我們隻能腳踏實地。
腳踏實地的第一步就是回歸楊沫本來的角色,所以遠走高飛什麼的都是做夢啊。她,楊沫,農村戶口,二十四歲(其實虛歲已經二十五了),美仁公關公司的市場部小主管,存款幾乎沒有,房子也不是她的,借宿在同事家,每天步行三十分鍾去車站再倒兩班公交才能到工作單位,錢包幾乎幹涸,午飯晚飯都隻能吃三塊五一碗的小餛飩,沒有男朋友,離過一次婚。除了拚命工作賺錢以為,她還能做什麼?
大帥和陳鬆也發現了楊沫最近工作得異常勤奮,都深深地被她這種化悲痛為力量的精神所鼓舞,每次在大老板麵前都免不了對楊沫的工作讚不絕口。
於是興許是這陣子他們公司借了五維內訌的亂子業績大增,再加上大帥和陳鬆的各種打邊鼓,大老板一高興,這個月底居然真的給楊沫的工資條上加了五百塊錢。
拿到那工資條的楊沫感激涕零,和自己的好兄弟好戰友一一握手表達感激。天知道如今的五百塊錢對楊沫來說到底有多重要,這個意義不隻是那個數字和它所能等價交換的東西,更表明了楊沫作為一個有手有腳會使用工具勞動的直立行走高級動物,是有能力且有潛力養活自己並活得更好。
所以放開那隻手,她不後悔。
那晚上她特激動地打了電話回家,告訴她媽媽她漲了工資。她媽媽高興地連聲說好,可下一句話卻讓她無言以對了,“小沫啊,你和林森是不是鬧別扭了?前幾天他打過來問你是不是回家了。你們兩個,難道分開了?”
她愣了一下,幹笑了兩聲,“啊,啥時候啊?早沒事了。”
“是嗎?已經和好了?”她媽媽問。
“嗯,就是鬧著玩的。”她故作輕鬆地說。
“那就好啊,小沫啊,媽媽覺得林森是個好孩子,你嫁給這麼好的一個人,一定得珍惜啊,有點委屈什麼的能忍就忍了吧,千萬別太較真啊。”母親依然保持了賢惠的傳統。
“嗯,放心吧。”她支吾著,匆匆掛了電話。
她還是不敢把一切都告訴家裏,明明這次已經下定了決心的。父母年紀都大了,難得前陣子剛剛高興了一把,她怎麼能再讓他們的幸福破滅?
又是長長的一聲歎息,原來他為了找她竟已經打去了她老家。大概是被她這樣的消失氣炸了吧,他一向都是那麼驕傲的人。他的世界不可能允許有忤逆他的人出現,這就是謝林森。
所以她不敢逼他結婚,因為那樣做就又成了“服從奶奶安排”,因為她不想再離一次婚。可是如果不結婚,她就永遠隻能活在他的影子裏,做一個沒有未來的前妻情人。
她不是不相信永遠,隻是不覺得永遠會降臨在她身上。她也不是不相信謝林森有真愛,隻是她不敢想那個真愛會是她。
因為他從未開口說過他愛她,因為他們之間的整個一場糾葛都與愛情無關。
多可憐,沒談過戀愛的女人就離過婚,還流過產,她才恍然覺得自己的過去竟如此不堪入目。還好她還活著,而且還算健康,也不算老,所以她要蒸蒸日上。
沒有女主角的命,其實芸芸眾生一樣也是存在的。所以她尚未認真思考那所謂的何去何從,生活就已經用那工資條上多出的五百塊錢給她加滿了油,於是她隻是順勢踩了一腳油門,便已回到了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