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周樹彬(1 / 3)

我叫周樹彬,今年27歲,明明眼看著離30歲大關也沒多遠了,可大家還是都習慣地叫我一聲小周。都說我長了一張娃娃臉,顯小。我也很樂意被大家這樣小周小周地叫著,時間久了,甚至會忘了自己的大名。其實小與大的,還不都是一個名?

我從小就是個好孩子,愛學習,守紀律,聽老師和家長的話,從不調皮搗蛋。所以小學三年級的時候班裏評優秀少先隊員,班主任給了我兩道杠,我當時特別榮耀。可後來才發現原來班裏兩道杠的有好幾個,三道杠的卻隻有一個,不是我。

戴三道杠的那個同學是班長,可他其實是很不守紀律的人,經常在老師不在的時候領著一幫人胡鬧。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樣的他會有三道杠還是班長,而我這麼遵守紀律卻隻有兩道杠,隻是個勞動委員。

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直到後來有一次我聽到別的同學說,班長的爸爸是局長,所以老師都怕他。那是我第一次發現,原來有些人不用遵守紀律也能有老師喜歡。

不過我倒也沒有消沉,因為從小爸媽就告訴我不要和別人比。我一直都最聽父母的話。所以陽光向上是別人眼中的我,也是自己追求的我。

我也一直堅信,隻要乖乖地聽父母長輩的話,我的人生道路一定是光明的。我肯定能靠自己的雙手撐出一片天,然後自由地翱翔。

小時候我愛看科普書,從不看那些浪費時間的電視劇。我熱愛跑步,身體健康,從不沾染那些傷害身體的壞習慣。我努力學習,雖然智力有限,可成績也還算得上是中等偏上。考大學的時候還超常發揮了一把上了重本,拿到錄取通知書時爸媽激動得都泛了淚花。

大學裏我依舊積極向上,室友們一樣通宵打機不學習的時候我在圖書館上自習,室友們陪著女朋友花前月下時我在外麵兼職做家教。

功夫不負有心人,大學畢業時我順利地通過了大公司的麵試,試用期過了沒多久就被破格提拔為總經理助理。

我很驕傲,在這樣一個大學生比民工還不值錢的年代,我幾乎沒有經曆求職的挫敗就得到了一份好工作,一個好未來。

我生活很節儉,從不買奢侈品,不浪費一分錢。我把每個月的工資都節省下來存到銀行,每年回家的時候會拿出一部分交給父母,另一部分繼續存著,為了將來能買房。

為什麼要買房?因為我想在這個城市立足,因為我想要有個家。這個夢想的房子,就是我的家,安放心靈的地方。

這和我現在住著的幾乎城郊的每個月一千五百塊錢的出租屋有著本質的區別。可這個本質的區別,其實又不在於房子本身,而在於住在房子裏的人,和我一起住在這個夢想的房子裏的人。我未來的老婆,我的愛人。

於是我才意識到,或許比起夢想的房子,我現在更需要的是一個能跟我一起奮鬥相互溫暖相互支持的女人。我是直到這兩年才開始認真地想這個問題。

以前也不是沒想過,可主要是不敢想。從小我就是最聽話的孩子,父母老師都告訴我不可以早戀,這些話我一直遵守到大學。

期間也不是沒對女生產生過好感,可都止於好感。因為我知道這樣的校園愛情是沒有辦法堅持到社會的,既然注定無果,又何必開始呢?又傷了心又耽誤學習,絕對的百害而無一益。

大學時候室友們都有了女朋友,有些還換了不止一個。我父母對我的管教似乎也變得鬆了,甚至由打壓變成了鼓勵。

我也覺得,或許是時候該找個女朋友了,可是找不到。不是不想找,而是真的找不到。後來也就放棄了,反正大學裏的戀情到了畢業也還是要分手而告終,還是等工作穩定了再找吧。

於是就拖到了現在。這麼說好像也太主觀太自我了,畢竟談戀愛這件事是雙方的,我一個人根本做不了主。所以這事也可以反過來解釋一下,就是從小到大都沒有什麼女生會主動對我示好,沒有女生會倒追我。

為什麼呢?明明我的人緣那麼好,上至七十老太,下到三歲孩童,人人見了我都會誇上一句小周真是個陽光的好小夥。女孩子們也都對我很親近,從小學當勞動委員起,我就幫班裏的女同學做過各種髒活雜活體力活。

我沒評上三道杠,她們還都為我抱不平。初中高中大學,和我關係好的女孩子一直都不少,她們總說我是最陽光的好男生,可卻沒有一個想要我這個陽光好男生當男朋友的。

為什麼呢?因為我不是一個帥哥,雖然長得不難看。為什麼呢?因為我家境平凡,雖然也沒有窮得揭不開鍋。為什麼呢?因為我是小周,一個普通的,不起眼的,連名字都會被人忽略的人。

我這個條件個性,就算是人人都喜歡,可在言情小說偶像劇裏,卻永遠是個連男二都算不上的炮灰路人甲。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陽光男孩不再是大眾口味。想當男主角的,要不就腹黑又有錢,要不就野蠻又帥氣,反正隻要攤上了不管什麼女主角,不把她玩弄一番各種暴虐再回頭物質精神安慰一番,你都不好意思說這叫言情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