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弟是寶寶,我是黑奴?(2 / 2)

把自己的女孩給這麼個人家,村上的人背地裏直罵小芳的爸,可小芳的爸另有一筆賬:兒子——也就是小芳的弟弟要念縣重點中學,學費和讚助費加起來小兩萬元,靠家裏種的幾畝山地要掙到什麼時候才能交得起兒子的學費和讚助費?耽誤了兒子上“重點“,就等於耽誤了他一輩子,耽誤了兒子的一輩子,也就是耽誤了他餘家下幾個輩子!小芳的父親會算著呢!

可小芳哪受得了那家光棍們的生活呀!先不說那倆個傻哥哥整天沒了沒完地纏著她要玩“大雞雞“,單說“獨眼龍“的另一隻睜著的眼,隻要一看到她就要像戳穿她衣衫似地令她白天黑夜無時無刻不心驚肉跳。有一夜她剛剛入睡,就在黑暗裏猛然發覺有人在她身上亂摸亂動,她嚇得驚醒而起,黑暗中隻見有隻閃閃發光的眼睛恨不得要把她吞下……就因為這她逃回了自己的家。

人回來了,父親則更把她當牲口似地對待,整天罵罵咧咧,據說那光棍家找到小芳的父親,要他還了餘家已經收取的三千元錢,否則就告他餘家“詐騙”.小芳的父親怕了,說一定還。可錢給兒子上學用掉了,怎麼辦?父親又盯著小芳在想主意,不幾日,父親突然對小芳好言好語起來,說帶她到山外的一個“好地方“去。臨走時,父親竟然破天荒地給小芳穿了件不知哪兒弄來的新衣服。

山外的地方還真好,有公路,有汽車,還有樓房。小芳被父親留在一個三口之家,這回人家有眼睛有鼻子,看不出有誰是傻是呆。小芳一看就明白了:她是又被父親“賣“給了這家還比較富裕的山外人家。那個比小芳還小兩歲的陽陽,大概是她又一位未來的“丈夫“吧!陽陽沒有什麼特別,正在上五年級,可小芳算了一下應該上初一才差不多。她偷偷問過陽陽,可當問到這時,陽陽就會漲紅著臉什麼都不跟她說。有一次逼急了,陽陽突然渾身抽動起來,再後來便倒在了地上,口中直吐沫水,嚇得小芳連忙叫來“爸媽”.陽陽被送到了醫院,而“爸媽“回家後則狠狠地打了她一頓,並且警告她:“以後再要是把陽陽嚇出個三長兩短,就要你小×的命!”

小芳真以為是自己做錯了事,從此小心謹慎地行事,活脫脫的一個“小媳婦”.但後來有一天她看到陽陽又被人從學校抬回到家,那樣子跟上次一模一樣。這時小芳聽人說“陽陽的羊角瘋又犯了……“什麼叫“羊角瘋“,小芳也不知道,但她太害怕看到陽陽病時的那情景,日久天長,小芳經常半夜從噩夢中驚醒,而且慢慢地變得整日神情恍惚。陽陽的父母開始隻管罵她打她,後來仍不見她“改掉毛病“,就找到醫生。等醫院出來的第二天,他們便把小芳送回了山裏的老家。

苦命的小芳後來又一次被父親“賣“出去,但因為價格沒談成,父親回家後毒打了小芳一頓,並舉著大木棍衝她吼道:“你這瘟×,怎麼就老沒人要?豬都可以賣出去,你就連一頭豬都不如?”

小芳恐怖極了,那一次後她便自己上了往東的火車,然後自己作主“賣“給了現在的“婆家“,當她把自己“賣“掉後,托人給父親帶回了一萬元錢,並在一張小字條上歪歪扭扭地寫了一行字給她父親:“我從此再不欠你們一分錢,你們永遠不要再來煩我,因為我已經不是你們家的牲口了……”

小芳現在很懂事,雖然她在未來的“婆家“常掉眼淚,可她總是知趣地把淚水往肚子裏流……

就在我寫到此時的2001年2月18日這一天,我吃完中飯,無意間打開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說法“節目,這兒正在播出的內容令我更是感慨萬千。節目說的是在上海浦東打工的一對江蘇泰州的年輕夫婦在上海某醫院生下一個早產女嬰後,由於孩子的奶奶對兒媳婦生了一個女孩子而不滿意,便在兒媳楊梅將孩子生下的第二天就要求母女出院,後來經醫院多方勸說,才於4天後的8月8日從上海這家醫院出了院。可就在9日這一天,也就是楊梅母女回泰州老家的第二天,這個女嬰就在自己的父親協助下,被狠毒的親奶奶活活地埋在毛豆地裏。被埋15個小時的女嬰後被人無意間發現從地裏挖出來送到醫院搶救,還又活了一陣子。可終因嚴重缺氧而結束了短短的生命。那個殘忍的奶奶在看守所裏對著電視鏡頭還這麼說道:“我就是不喜歡女的,我要抱大孫子……”

多麼可悲而愚昧,正是她的這等麻木的可悲和愚昧使她成了一名等待死刑判決的囚犯。可是生活中還有千千萬萬的那些不把自己親生女兒當人看待的父母們,難道他們不該受到親情和人性的最嚴厲的審判嗎?他們難道真的不知道女兒也是他們的親骨肉?他們難道聽不到女兒們一聲聲淒慘的哭泣嗎?

我為天底下有這樣的父母和爺爺奶奶而感到羞愧與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