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國文化,長期以來呈現一種典型的“縱聚合型結構”,表現於它嚴格的文類級別上。“經”(儒家經典)與“史”(官修史),處於這文類級別的頂端,享有幾乎是絕對的權威。自從公元前2世紀漢王朝決定“獨尊儒術”,給予一部分儒家著作以經典地位,尤其是公元12世紀理學興起,重新調整並進一步確立孔孟儒家經典的地位之後,儒家文化哲學所決定的文類級別幾乎一直沒有受到過嚴重的挑戰。一個嚴格的“意義權力級差”沿一定的文類秩序展開,使處於底層地位的文本被剝奪了意義權力,使它們變得很像當代社會學家所說的“亞文化文本”,至少我們可以說中國傳統白話小說,因為是處於中國文化文類金字塔的最底層文類之一,具有強烈的亞文化特征。
中國白話小說的這種特殊文化地位,是對白話小說進行文化評價時首先必須考慮的問題。夏誌清先生曾對《金瓶梅》提出指責:
《金瓶梅詞話》真正我細心讀過一遍,以後實在沒有胃口再讀。藝術粗糙還是餘事,全書沒有一點代表了中國文化的真精神。
夏先生在同一文中還指責《水滸傳》。他建議把這兩部小說開除出中國白話小說傑作之列。
我在此並不想為《金瓶梅》的藝術價值辯護,夏先生提出而引起我不安的問題是: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白話小說,尤其是“改寫期”的白話小說,是否應該,或是否可能“代表中國文化的真精神”?
如果中國文化的文類結構不是呈金字塔形,而是多少“並置型”,那麼任何一類文本都可以說代表了這個文化的一部分“真精神”,例如在現代社會中,先鋒文學和俗文學都可以說是現代文化精神的一個方麵的代表,因為這些文本的表意方式基本上是獨立的。而中國傳統社會中的白話小說,在文類上就被規定了它隻具有從屬的地位,不可能獨立地表意,隻是作為有特權地位的文類(曆史、古文、詩等等)組成的主流文化之下的附屬文類:作為其例證,普及主流文化已確立的現成意義;或作為其補充,泄露被壓抑的社會下意識。尤其在後一類小說中,“中國文化的真精神”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被扭曲了。
夏誌清先生的指責不僅是苛求,而且在批評的出發點上就錯了。毋庸置疑,中國白話小說當然是中國文化的產物。即使在一個縱聚合型的文化中,亞文化文本也受控於同一個意識形態元語言。但亞文化文本的表意釋義方式與主流文化文本很不相同。我們在亞文化文本中所能找到的,不可能是“中國文化的真精神”的直接表現,而是其一種扭曲的透露。
而這,其實也就是亞文化文本之特殊價值之所在,也就是本書討論的目標所在。
除了亞文化文本外,尚有另一種非主流文化的文本,即反文化文本。反文化文本拒絕加入文化所決定的文類意義級別,試圖在對文類規範的抵製之中確立其自身的價值。
誠然,在中國文化史上,不斷出現過對文化規範的抵製和反抗,但這種反抗很少出現於白話小說之中,隻在很少一部分明清白話小說以相當曖昧不明的方式出現過,直到五四小說表現了明確的反文化特征,抵製並推翻中國主流文化悠久而森嚴的文類價值結構體係。
亞文化與反文化是本書這一部分的討論中所使用的主要概念,因此不妨在此先講一下筆者對這兩個概念的理解。
這兩個術語是現代西方文化社會學所廣泛使用的術語,它們來自現代社會學者對青少年集群犯禁現象,和對20年前席卷美國的嬉皮士運動的研究。我在使用這兩個術語於本書之前,猶豫良久,因為它們似乎是現代西方社會學用來研究現代西方社會的特殊現象所用的術語,使用這樣的術語可能自行標明研究中的弱點,招來非議,而一部分讀者也可能尚未讀下去即心存猶疑。
但是,仔細考慮並閱讀其他學者的研究之後,我認為隻要對這兩個術語在本書中的應用加以仔細界定,它們能夠用來描述中國白話小說所經曆的特殊發展史,可以揭示中國小說這特殊文化現象中某些普遍化的品質。
如果,像本書序言中所建議的那樣,把整個文化視為各種類型的表意活動的集合,那麼,亞文化與反文化都是主流文化之歧異表意方式,雖然其歧異的路徑很不相同。
兩者的實踐者很不相同:亞文化文本往往是為文化上教育上處於劣勢的社會階層生產的,這些階層要求比較容易理解容易掌握釋義符碼的表意方式;反文化文本往往是為社會教育程度較高的階層所生產的,其閱讀者幾乎是職業性的(受過專門訓練的),或半職業性的。至於兩種文本的作者群,其社會地位構成不如讀者構成那麼穩定。
兩種文本的生產目的不同:亞文化文本毫不隱諱地是為消閑而生產的,而反文化文本模糊工作與閑暇的界線,顯得更像是“嚴肅”的精神活動產品。
它們作為文化潮流的時間持續很不相同:亞文化是一種比較穩定的文化機製,雖然其風格形式會有所變遷,但幾乎是代代相傳地延續;反文化則往往與文化的某種危機狀態相關聯,因此似乎是短期存在的,表現為文化正常演化的斷裂。
它們與主流文化相歧異的方式不同:亞文化表意活動,雖然被既定文化勢力視為異端,實際上對既定文化勢力並不構成威脅,因為它並不試圖建構一套獨立的文化釋義元語言;而反文化則明顯試圖建立獨立的價值標準,以向釋義規範挑戰。
亞文化有一係列明顯的,呈現於表麵的特征,構成其特殊的風格,這些特征雖然具有威脅社會秩序的外表(例如《水滸傳》之誨盜,《金瓶梅》之誨淫),其實這威脅是局部化的,表象化的,反而淡化了亞文化文本對主流文化可能的破壞作用。反文化就不同,它呈現於外表的異相是有意破壞釋義符碼的結果,它的異價值觀是整體性的,因此對社會主導文本秩序構成顛覆性的威脅。
最後,這兩種文化用不同的方式解決與主流文化的衝突:亞文化文本方式長久地代代相傳,主流文化聽之任之甚至容忍之利用之。它們呈現於表麵的種種歧異特征漸漸被固定化,體製化,程式化,從而成為主流文化的一個必要的補充,甚至是一個安全閥,反而幫助了主流意識形態元語言延展覆蓋到社會文化的下層。反文化集中出現於主流文化的某些危機階段,雖然它在某些根本價值上與主流文化對抗,卻為主流文化的適應性轉型做出了無可替代的貢獻。雖然文化轉型決不可能完全按反文化的價值取向方向進行,反文化給漸趨僵硬的主流文化結構應付危機的必要可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