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美女如雲享豔福(3)(2 / 3)

當時,有一個董事耀武揚威地騎了一匹馬,從現在的工人文化宮,當時的泥城浜畔開始奔馳,經過蘆花蕩(今黃陂北路)、靜安寺路(今南京西路)回到原處。凡是他騎馬經過的地方,都命人豎起木樁,用繩子圈了起來,共有460多畝地,其中有河浜、村莊、農田和墳地。

圈定之後,“跑馬總會”便勾結當時清政府的上海道台和當地的地保,用低價向當地農民強行征購。這就是上海跑馬廳的第三個跑馬場。

1861年,“跑馬總會”把第二個跑馬廳的場地賣出,獲取暴利。他們售出的第二個跑馬廳,每畝售價將近300兩銀子,而買進的價格每畝不過付出30兩。

第三個跑馬廳共約500多畝,實際隻付了430多畝的款,僅花去銀洋12500元,平均每畝29元。就這樣,許多業主被趕出了世世代代所居住的家園。他們流離失所,無以為生,有的甚至淪為乞丐。

“跑馬總會”是一個以“賽馬”為幌子的賭博組織,表麵上好像是一個體育組織,實際上是帝國主義冒險家們詐騙錢財的“股份公司”。其發起人是東印度公司的嫡係人物、老牌鴉片販子、麟瑞洋行大老板英國人霍格。

“跑馬總會”會員最初共25人,都是些英美在滬的洋行大班。後來由於會員陸續增加,於是會員分為“基本會員”和“普通會員”兩種。初以1896年3月31日簿冊上的會員為基本會員,以後加入的都稱為普通會員。在300名基本會員出缺時,即可由普通會員申請補任,他必須由投票委員會進行會議投票表決。

“跑馬總會”的入會手續規定除華人外,不論在滬任何國籍的外國人(不包括殖民地國家的人),隻要年滿20歲而有“正當”職業者,均可以申請入會為會員。

上海跑馬廳原由股東合資開設,後全移歸“跑馬總會”所有。普通會員在跑馬廳賽馬期間可以不買門票,自由出入,並享有會內一些“福利”。

至於“跑馬總會”的產業和跑馬廳的一切管理事宜,隻有基本會員才有權利過問。曆年來會員以英國人為最多。

“跑馬總會”下設董事會,設主席或董事長一人,委員或董事若幹人。第一任主席是英國世襲伯爵、怡和洋行大老板約翰遜。委員中先後有祥茂洋行大老板盤爾哥、新沙遜洋行大老板沙遜、彙票大掮客馬立斯等帝國主義冒險家。

上海最早的跑馬比賽有記載的是1850年的秋天在第一跑馬廳舉行的,共賽七次。《英工部局七十五周年紀念冊》上說,“每逢賽馬日,像一個大節日,男女盛裝前來參加,並進行少量賭博。”

此後,上海跑馬廳的跑馬卻是一種大規模的賭博方式。

當時,目睹者曾這樣描述:跑馬廳的跑道旁設有白色欄杆,跑道內分為數圈,中間的空地鋪有草坪,可作為球場,外圈為賽馬跑道。起賽時至少七八騎,多至10餘騎。騎師穿著五色的彩衣,臨賽時勒馬立在場地的西北角黑柱下,鈴聲響,馬起跑,騎師們駕馭著馬沿欄杆疾馳,以先到原黑柱處為優勝。賽跑時賭客們如醉如狂,人人心目中都留意著自己所下了賭注的馬匹。

上海跑馬廳在賽馬賭博上的賽馬名目種類真是花樣百出,除上文談到的香檳票外,還有什麼金樽賽、大皮賽、新馬賽、馬夫賽、餘興賽、拍賣賽、初學騎賽以及各種平力賽等等。而跑馬票的種類也搞得五花八門。例如,有什麼“位置”、“獨贏”、“連位”、“搖彩”等。

所謂“位置”,即購有兩個號碼的馬票,如果這兩個號碼的馬有一匹跑得優勝,便可以得獎。

所謂“獨贏”,即買某一號馬票,如這一匹馬跑得優勝,即可得獎。

所謂“連位”,就是購買兩個號碼的馬票,如“2、3”或“6、4”等,比賽的結果必須這兩個號碼的馬跑第一和第二,而且次序不可顛倒,才可贏錢。例如。購買的是“2、3”連位馬票,那麼必須2號馬跑第一,3號馬跑第二才能得獎。

所謂“搖彩”,就是在前文說的“香檳票”中彩。當時,外國人在中國的許多城市行銷跑馬“香檳票”。香檳票設有大小獎金若幹。比賽時,先進行香檳預賽,預賽及格的馬匹參加香檳賽,每次約十幾匹,然後用銅球按每一馬匹搖出香檳票號碼一個。最後根據這些比賽結果,決定得獎的香檳票號碼,如在比賽中得頭名的馬號,就是得頭彩獎金的票號,等等。

表麵上看起來,好像買了馬票的都有中彩得獎的機會。其實,這不過是一個騙局。因為“跑馬總會”用來支付中彩的獎金,並不是出售跑馬票的票款收入的全部,而是在總票款收入中先要扣除20%到35%的頭錢和開銷,剩下來的部分才分配給得獎者。

但是,一般買馬票的人也不會輕易得到。因為決定勝負和名次的是“跑馬總會”所豢養的馬匹與雇傭的騎師,有時售出的馬票比較集中在某號的馬匹,即使這匹馬跑了頭馬,也分不到多少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