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06(2 / 3)

言兮的改變讓言歡覺得奇怪,明明她們出國前的關係幾乎到了互相看不順眼的程度,怎麼隔了四年沒見,她的態度反倒熟稔、親昵了不少,難不成被什麼詭異的東西附身了?

言歡滿頭霧水,電話裏言兮的聲音打斷了她的思路,她問:“你現在追星嗎?”

“不追。”

言兮誇張地啊了聲,“娛樂圈就沒你喜歡的?”

“一個都不喜歡。”

言兮又發出一聲感慨,“你現在雖然沒有小時候討厭,但真的比小時候活得無趣多了。”

言歡認真說:“我以前也沒追過。”

言兮讓她別睜眼說瞎話,“小時候把一個團的愛豆叫到沁園給你表演的不是你嗎?”

言歡十四歲時,去了趟東京,哥哥的朋友送了她兩張演唱會門票,她不關注娛樂圈,更別提日娛,門票上的那幾人她一個都不認識。

後來實在無聊,她就拉著哥哥去看了這場演唱會,歌全都沒聽過,導致一句都無法跟唱。

坐的是VIP席位,即便如此,台上台下也還隔著一段距離,她吐槽了句:“隔這麼遠看有什麼意思?除了身高外,長得都快一模一樣了。”

隻是隨口一提,但哥哥上心了,回國第二個月,這個男團來申城開巡回演唱會,結束的隔天,言歡就在沁園見到了他們。

沁園被布置成了小型演唱會的舞台,音響投屏用的全是最高配置,她是台下唯一的觀眾。

後來這事被傳得五花八門的,核心繞不開一點:言大少爺為博言大小姐歡心,一擲千金請了國外戲班子到沁園玩樂。

言大小姐追星追到頭腦發熱的流言也是在那時傳開的,言兮作為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自然也誤解了。

時隔多年回想起這事,言歡早就沒了當時的驚詫,被人視為一大荒唐事也已經成為她倍感幸福的記憶,她不打算耗費力氣去澄清,這是哥哥的愛,愛是澄清不了的。

見言歡不說話,言兮得意一笑,然後才說起正事:“聽說Ash很多衣服都是專供星耀旗下藝人的,你既然要去Ash了,肯定能認識很多藝人,我有幾個喜歡的藝人,回頭你借著工作之便,讓我認識認識他們,我好要些簽名照。”

言歡差點懷疑自己耳朵出現了什麼問題,“你想得到簽名照,用不著我替你搭線,隻要你開口提一句,立馬就會有一堆照片送到你房間。”

言兮不以為然,“追星就要真情實感地追,像你過去那種追法多沒意思。”

言歡不置可否,片刻問:“你特地打電話給我,就是為了找我幫你要簽名照?”

言兮突然有些難為情,開始支支吾吾:“當然還有一件事……你不是要正式開始設計衣服了?那我就想著肥水不流外人田,你以後設計出來的成品先賣給我,當然我可以加價買斷的,百倍千倍都不成問題。”

“我一個名不經傳的人,目前連設計師都算不上,你花那麼多錢買我的設計做什麼,就不怕我讓你言二小姐在你那些朋友麵前翻車?”

“我既然要買你的設計,自然是相信你的。”

言歡還是沒給出回複。

言兮有些急了,“Hello?你在聽我說話嗎?行不行都吱一聲啊。”

“那你給我1217吧,人民幣,美金或者歐元都隨你,記住是1217。”

“一件這麼便宜?你別因為我是你親戚就開這種優惠啊,不知道的還以為我有多摳搜呢?”

言歡糾正她的理解,“1217是買斷我設計的費用,你隻要付了這錢,隻要我還有靈感,以後我每個月都會另外給你做兩套成衣。”

言兮對這價格感到難以置信。

言歡垂下眼輕聲說:“不是因為你是我親戚才給出這價格,而是因為你是''言歡''的第一位顧客,第一位總是要給點特殊福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