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登基後,開始重用王安石,先是讓其知江寧,熙寧元年四月,將其調回京城,任翰林學士、侍講。侍講就是給皇帝講經讀史的官員,一般由才學出眾者擔任。當然,除了皇帝,太子也有侍講官。與前兩代皇帝不同,宋神宗比較開明,而且素有抱負。宋神宗常與王安石談論曆代王朝,非常崇拜唐太宗李世民,希望將“熙寧”變成“貞觀”。
一天,宋神宗問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為先?”王安石答:“變風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風俗,在長君子,消小人,以禮義廉恥由君子出故也……”兩人一問一答,無非是治國最首要的是什麼。王安石告訴宋神宗,治國最首要的是改變陳規,建立新的治理方法。宋神宗本身便是個有銳意進取心的人,所以,聽了王安石的話非常興奮,便問:“卿以為唐太宗如何?”王安石道:“萬歲,要做一朝明君,又怎麼能隻期‘貞觀’之功呢,何不直追堯舜,成就一代聖君。”宋神宗大喜,但隨之又有些憂慮,道:“卿以為,朕之江山,能達堯、舜之清明乎?”
“萬歲,有所為如壘台,則功績自來,有不為如去壘,則功績自去。”
“哦,怎麼講?”
“萬歲若一心為之,再高的峰台,也會一級級壘起來,若無意為之,再高的峰台,也會一級級垮掉。”
“愛卿所言之是,隻是,如此說來,朕內心沉重,恐不能達前人的地步。”
“萬歲勿憂,堯、舜之明,無非公視聽、明是非,正所謂持平碗而水不灑,擎高燈而路自明。隻要萬歲以公正判正邪,以法度量是非,那麼,國內怎麼還會有假、惡、醜?”
“好,說的好。”宋神宗拍案而起,決定變法,做一位繼承堯、舜,空前絕後的明君。
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副宰相),設置三司條例司,推行新法。四月,王安石遣劉彝、謝卿材、侯叔獻、程顥、盧秉、王汝翼、曾伉、王廣廉八人到各州府考察農田、水利、賦役等情況。當年七月,推行均輸法。該法旨在保障京城京城的供應,避免地方囤積。由淮、浙、江、湖等六路設置發運使,負責督運事宜。九月,青苗法出爐。該法規定,凡州縣各等民戶,每年夏秋兩收前,可往當地官府借貸,以補助耕作。十一月,又頒布了農田水利條約。該法規定,各地興建水利工程所用工的材料,由當地居民分派。隻要是靠民力不能興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貸款。熙寧三年(1070年),免役法推行,由開封府試點,爾後,在全國實施。免役法廢除了原按戶輪流充當州縣差役的辦法,改由州縣官府出錢雇人應役。雇員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分攤。此外,還有保甲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市易法、貢舉法等等。
新法推行後,在統治集團內部引起了強烈反響。由於新法必然會影響到一些守舊派官僚的利益,因此,不斷有大臣跳出來反對新法。當反對的呼聲越來越高漲時,王安石已經難以承受來自四麵八方的壓力,隻好於熙寧七年(1074年)主動遞交了辭呈,宋神宗無限惋惜地將他送回江寧去了。第二年,宋神宗又將王安石召了回來,但是,僅僅兩年的時間,王安石便以疾病為由,再次遞交了辭呈。隨後十來年的光陰中,宋神宗雖然基本延續了王安石的新法,然而,大多變法成果寥寥,隻是徒有虛名而已。
元豐八年(1085年),胸有堯、舜之誌的宋神宗,在遺憾中逝世了。於是,哲宗登基,高太後垂簾,司馬光掌權,新法被徹底推翻。
古往今來,後宮這些女人們,似乎除了爭風吃酷外,並沒多少真心輔佐皇帝的。哲宗的龍椅剛坐穩,後宮便分成了三派,一派以向太後為主,一派以孟皇後為主,一派又以劉婕妤為主。
一旦哲宗回到延福宮,向太後身邊的小太監梁師成,孟皇後身邊的陳迎兒便來附近打探。那陳迎兒生得一副伶牙俐齒,梁師成卻不善言語。花叢下見了,陳迎兒少不了數落梁師成一番,卻常常因此暴露了身份,被站在延福宮外的李憲察覺。從此,哲宗不得安寧,即便想與劉婕妤享樂,那孟皇後常常於延福宮後啼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