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和佩蒂對事情的反應也有很大的不同。第一次喂它們吃蔬菜,佩蒂猶豫了會兒,過來聞了聞,就吃了,而麥克看到佩蒂吃了,聞也不聞就開始吃了;把它倆拴在鏈子上,有人靠近時,佩蒂從起初的抵製然後漸漸接受,而麥克一直都是死命地往後躲。
漸漸的,農場主發現,大個的麥克總是跟在小個的佩蒂身後,佩蒂去哪裏,麥克也去哪裏,而到了一個新地方,先吃草的一定是佩蒂,麥克都是在佩蒂吃過之後才開始,看來,佩蒂已經成了麥克佩蒂“羊群”的領頭羊了。
為什麼小個的佩蒂最後反而成了領頭羊,讓我們來看看佩蒂身上優於麥克的一些特質。
冷靜和準確的判斷力
當被帶離自己熟悉的領域,動物的本能反應就是慌亂和不安,在這一點上,麥克和佩蒂並無本質區別。但麵對鋼製的籠子,麥克一味地亂衝亂撞,反觀佩蒂,隻在最初嚐試了幾次就放棄了,可見佩蒂有優於麥克的冷靜以及準確的判斷力。
現代組織所要麵對的環境紛繁複雜、瞬息萬變。這就要求作為組織舵手的領導者必須具備優良的心理素質和準確的判斷力,正確的航道是組織存活的基礎,試想,一個目標都是錯誤的組織又怎麼能夠生存、發展和壯大呢?而一旦因為一點風浪,舵手就慌了手腳不知所措,或者幹脆就盲目判斷,駛向錯誤的航道,那麼組織離覆滅也就不遠了。
勇於接受挑戰和反抗精神
麵對小狗歐迪的追逐,佩蒂從起初的逃竄到最後的反抗正體現了一個作為組織領導者極為重要的特質——勇於接受挑戰和反抗精神。
正如本文開篇提到的,一頭綿羊帶領的一群獅子,敵不過一頭獅子帶領的一群綿羊。事實上,在正常條件下,獅子是不甘於被綿羊帶領的,這樣的組織從存在伊始即是不合理的,換言之,在合理化的組織中,一個沒有挑戰和反抗精神的人是不會被推舉為領導的。那麼,這句諺語實際上就引申為一個不合理的組織同一個合理組織之間的對抗,結果顯而易見。
納新和開拓能力
成為領導也許隻是一個瞬間,但被認可為領導無疑必須是一個過程。動物世界甄選領導相對更為純粹,佩蒂向同伴顯示出了更強的納新和開拓能力,勇於嚐試從未吃過的蔬菜,於是麥克不得不遵從甚至願意遵從佩蒂,因為遵從一個自己認可的,比自己更具納新和開拓能力的領導會比自己不知所措可靠得多。
懂得妥協和善於交際
佩蒂對待不懷好意的歐迪顯示了強硬的一麵,但在對待掌握它命運的人類時則表現出了願意妥協,可見,對於一個領導者而言,勇於低頭比一味強硬更重要。
任何組織都不可能是獨立的,否則也就沒有了組織存在的意義,於是決定了組織必須同外界溝通和交際。或者強硬,或者妥協,這些都必須是組織的領導者權衡下決定的。如果該強硬的沒有強硬,該妥協的又沒有妥協,不光會影響組織的短期利益,甚至會影響組織的存亡。所以作為一個組織的領導必須懂得妥協和善於交際。
把握機遇
俗話說,時勢造英雄,麥克和佩蒂在原先的羊群中都不是領頭羊,而如果沒有把他們從羊群中帶出來,佩蒂到死都不會成為領頭羊,同時,如果麥克表現出比佩蒂更強的判斷力、開拓能力等等領導者素質,那麼最終成為領頭羊的就是麥克了。可見,能把握住機遇也是領導者必不可少的特質。
以上五點,正是佩蒂區別於麥克的特質,同時也是決定佩蒂領導麥克的關鍵。當然,人類組織的種類繁多,內部結構和麵臨的環境也更為複雜,但以上的領導力素質應該是共通的,人類組織也是從最初的“羊群”一類的原始組織發展起來的,而且,不得不承認的是,以原始組織的方式“自然”推選組織的領導者才是最為合理的甄選領導者的方式,對組織的發展和壯大也最為有利。
(資料來源: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網作者:計淵)[2][2]附錄:
國家出台的優惠政策和激勵措施
對企業來說,政策是最現實的投入,研究並用好用活國家對企業的一係列政策,對任何類型的企業都很重要。近年來,為了推進企業改革和發展,國家先後出台了一係列優惠政策和激勵措施,對企業起著指導和扶持的作用。例如:產業政策;投資政策;技改貼息政策;債轉股政策;兼並破產政策;稅收政策;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政策;鼓勵出口企業政策;以及鼓勵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等。
下麵節選了部分國家支持與資助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20世紀80年代初期以來,國家出台的促進市場經濟發展,促進中小企業及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高的各類政策至少有上百件,這些政策有的出自於國務院,有的出自於不同的政府部門。由於中國政府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各地方政府相應開展了“科教興時、“科教興市”、“科教興縣”的策略,除了國家發布的各類政策措施之外,各級地方政府也發布了地方性的相應的政策,這些政策數量很大,難以詳盡統計。總體看這些年發布的政策,有以下一些特征:
1.構建創新環境的一般性政策和針對中小企業的特定政策
20世紀80年代初期以來,政府一直在努力構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機製,出台的大量法規政策都是鼓勵發展經濟,鼓勵各類經濟實體參與社會主義建設,促進一個公平競爭、公開透明的市場經濟環境。例如1982年全國五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的補充。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憲法修正案規定:對各種經濟成分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努力創造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社會及市場環境。要鼓勵、支持企業以市場導向和需求自主決定企業經營和發展。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憲法修正案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這些法律規定,為中國經濟發展營造了一個寬鬆的宏觀環境,而中國中小企業正是市場經濟中的重要組成力量,也是這些宏觀政策的最大受益者。除了環境構建的一般性政策外,20多年來,政府還陸續發布了許多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如1996年通過的《鄉鎮企業法》、2003年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2005年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若幹意見》,這些法律法規對各類中小企業發展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2.指導性政策和操作性政策
政府扶持中小企業及其技術創新能力建設的政策措施大致以兩類形式出現,一些是宏觀製導性的法律、法規、決定和意見,這一類政策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指出方向,框定範圍,開拓道路。伴隨著這些宏觀指導政策,必須還有一批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使這些宏觀指導政策得到落實,例如20世紀80年代中期,國家推出了一批促進產業發展的科技計劃《星火計劃》、《火炬計劃》、《新產品試產計劃》等,以及中小企業融資、稅收優惠、產權界定、人才引進等多方麵的具體可操作的政策。
3.全方位覆蓋的政策
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不是靠單一政策就能解決的,需要多方麵的政策支持,因此國家出台的政策是全方位覆蓋了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的需求,從財政方麵,按照《中小企業促進法》和《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從稅收優惠、財政資金扶持和政府采購幾個方麵對中小企業給予支持。1991年國務院《關於批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有關政策的通知》,為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創造條件;1996年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財務稅收問題的通知》,對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費用給予稅收優惠規定;1998年原國家經貿委《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 保體係試點的指導意見》,在18個省市區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 保體係試點工作,組建信用擔 保機構,幫助中小企業融資;1999年國務院批準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作為支持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引導資金;2002年科技部發布《關於大力發展科技中介機構的意見》,為小企業技術創新構建全方位的社會化服務體係。
4.與工業化發展進程相適應的政策
一個國家的技術發展之路一般都是與國家的工業化階段相對應。從1949年新中國建立起,中國經曆了從一個落後的農業大國到一個擁有獨立的、比較完整的、有一定現代化水平的工業體係和國民經濟體係的國家,在這樣一個發展過程中,企業的技術發展一般是循著使用技術——改進技術——創造技術這樣一條路線前進的,從我國改革開放後實施的鼓勵企業技術能力建設的政策軌跡看,也是這樣一條路線。
在使用技術階段,主要是從外部引進技術植入本企業的生產體係之中,是一種淺層次的技術創新,國家為此發布的一係列政策是鼓勵技術引進和流動,如1984年創建技術市場,推動科研機構向生產領域轉移科研成果,並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確定科研項目;1985年出台《專利法》,引入專利製度,對技術成果進行保護;1987年實施《技術合同法》,規範技術市場的運作;1990年推出《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推進科技成果擴散。
在改進技術階段,是對引進的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對生產技術、產品性能、質量、品種、規模、型號做適應市場需求的改進,這是一種漸進性的技術創新,國家為此發布的一係列政策是鼓勵企業與科研機構的結合,以及支持共性技術研發服務機構的創建,如:1991年創建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研究中心、創建生產力促進中心、1992年推出“產學研”聯合開發工程計劃等。
在創造技術階段,企業應具有獨立的研究開發能力和產品工藝的設計能力,實現自主技術創新。目前中國達到這一階段的企業還不多,特別是中小企業,技術開發能力薄弱,技術人才匱乏,為鼓勵中小企業實現自主創新,國家為此發布一係列政策措施,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等部門《關於國家經貿委管理的10個國家局所屬科研機構管理體製改革意見的通知》,進一步推進科研機構的改革,一部分機構進入企業,一部分轉為企業,增加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力;同年國務轉發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的通知》,扶持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技術創新活動;2002年科學技術部關於印發《關於大力發展科技中介機構的意見》的通知,促進良好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環境的形成。
我國還處於工業化中期階段,產業結構層次和工業技術水平都不高,各企業發展不平衡,具備的技術創新能力不盡相同,上述政策對處於各個階段的企業都各具效力。
5.國家層麵的政策和地方政策
政府在1995年提出“科教興國”戰略後,中央政府加大了對科技的投入,采取了一係列政策措施,上述提到的政策都屬於全國性的政策。除了中央政府製定的全國性政策外,在“科教興國”的大旗下,許多市縣區也分別開展了“科教興市”、“科教興縣”、“科教興區”的工作。中國現有縣級行政區2860個,地級市275個,地縣級市656個,市轄區830個,許多市縣區製定了地方性的法律規章,對促進本地區科技進步和中小企業發展有重要的作用。
地方性的法律規章大致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對中央政策的跟進型,例如國家設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後,一些地方也設立了本地的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或是獨立的或是配套的支持本地方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還有一種是結合本地特點的創新性政策,例如廣東省和浙江省有大量的中小企業形成的集聚性產業群,多數是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如紡織、服裝、玩具、陶瓷、食品、家具、燈飾、五金製品等,針對這些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要求,政府推進共性技術的創新平台建設,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的技術能力的提升。有些地方政府提出支持企業建立技術研發中心的政策措施,引導企業自主創新,成為創新主體。
下麵對典型政策措施作一個簡單的介紹。
1.星火計劃
星火計劃是中國政府在1986年批準實施的一個麵向農村中小企業的科技發展計劃,星火計劃根據不同地域特點,按照分類指導原則,以示範項目帶動,促進科研單位和企業的結合,有效利用農村資源,選擇技術先進,投資少,見效快的項目,用政府的資金作為引導資金投入,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和金融投資,實現多元化融資,對項目給予支持,同時星火計劃通過加強培訓,農村信息化建設和農村科技服務體係建設等工作,為農村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科技環境。截止2003年,星火計劃曆年累積立項135809項,累計投入資金4466億元,建立了134個星火密集區,形成了227個星火支柱產業,培養了大批星火龍頭企業,在全國建立了6000個科技培訓基地,共培訓農民8000萬人次,培養了一批星火科技骨幹。
2.火炬計劃
火炬計劃是一項發展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的指導性計劃,於1988年8月經中國政府批準,由科學技術部(原國家科委)組織實施。火炬計劃實施的主要內容:創造適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環境,建設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扶持建設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管理火炬計劃項目,通過項目示範,引導實施火炬計劃:認定重點火炬計劃項目;認定重點高新技術企業(集團);建立國家火炬計劃軟件產業基地,加強國際合作,推動高新技術產業走向國際化道路,開展人力資源開發,培養和吸引高素質的人。至2003年,共組織實施火炬計劃項目24000項,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有90%以上都是來自於企業的自有技術或者是國內開發的技術,其中有40%以上來源於國家和地方研究開發計劃的成果。全國已經有支持科技人員創業的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430多家,“在孵”企業2300多家,畢業企業6900多家,其中30家企業已成為上市公司。到2002年年底,國家高新區已經聚集了1.4萬名博士畢業生,8萬名碩士畢業生,培養和造就了一大批中青年科技企業家。在支撐國家高新區發展的高新技術企業當中,80%是民營科技企業。
3.中小企業創新基金
為了給科技型中小企業創造一個更好的投融資環境,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更健康快速地發展,中國政府於1998年7月提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並於1999年5月21日批準了由科技部、財政部聯合製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1999年6月25日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正式啟動。
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一項專門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基金,對基金項目的支持主要采取無償資助、貼息兩種支持方式。
無償資助主要用於支持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啟動資金;中小企業進行創新產品研製以及中試開發的部分補助。
對於已有一定規模和水平的中小企業創新項目,采取貼息方式支持和鼓勵其使用商業銀行貸款,以盡快擴大生產規模和提高產品競爭力。
1999.2004五年內創新基金受理申報項目20449項,申請總額約172億元。經評審共批準立項4946項,中央財政實際投入34.61億元,平均資助強度為70.6萬元/項。根據初步統計,在已經完成驗收的1690個項目中,創新基金共資助9.1億元,資助後的銷售收入達到510.6億元,增長了5.2倍,上繳稅金達到55.5億元,增長了6.02倍,新增加就業人數10萬人,增長了0.5倍,出口額達到3.6億元,增長了1.3倍。
全國有28個省(市)相繼設立地方創新基金或專項資金,資金總規模約28億元。
4.地方政府政策舉例
(1)北京大力發展高技術產業的政策措施。
北京是中國首都,是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的集聚區域,也是科技人才密集區,為充分發揮這一優勢,把人才優勢變為產業優勢,形成高新技術產業以及其他智力密集型產業,北京市在原有一係列政策措施基礎上,於2000年製定了《中關村科技園區條例》,並經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條例確定了有關市場主體和競爭秩序、促進和保障、風險投資、資金支持、人才引進、知識產權保護、規劃和環境建設、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政府行為規範、管理體製、法律責任等一係列的規定,這一政策措施通過以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為核心,將密集的智力資源轉化為以市場為導向的科技成果,通過孵化創業和規模化生產經營,向全市和全國輻射,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
(2)河南省偃師市支持企業建立技術研發中心的政策措施。
河南省偃師市是一個中國中部的小城市,民營中小企業較多,為激勵中小企業的自主技術創新,中共偃師市市委、偃師市政府2005年發布《關於支持企業建立技術研發中心的意見》,要點如下:
①鼓勵企業建立研發中心。
企業建立的研發中心經認定後,政府給予扶持。
投資超過一定額度的,政府獎勵當年交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
經市以上級認定並獲得資金扶持的,政府提供50%的配套扶持資金。
研究開發出新成果,使用後,企業當年銷售和稅金增長達到一定幅度,政府給予補助。
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的,政府給予補助。
新建所需征用土地的手續有政府幫助辦理,場地通過租用的,政府給予補貼。
政府各部門將簡化審批手續,並組織有關專家為研發中心的建設方針、發展規劃等方麵提供決策谘詢意見。
②增強研發中心科研成果的轉化能力。
政府財政加大對研發中心的投入,特別是特色產業的技術創新。
優先安排研發中心的科技項目立項,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盛市技術創新等項目,優先享受本地專利資金資助。
對研發中心必須購置的設備、儀器及技術軟件,政府予以一定比例的扶持。
③加強研發中心人才建設。
製定人才專項引進和培訓規劃,鼓勵企業建立人才培養和激勵機製。
設立研發中心人才發展基金,對成績突出的企業、個人實行獎勵。
[2]參考書目
1.[美]泰德·普林斯()著:《卓越領導者的3大財務風格》,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7年版。
2.劉淼著:《勝算》,新華出版社2006年版。
3.本書編寫組編著:《最新合理避稅案例及操作要點分析》,企業管理出版社2006年版。
4.[美]凱瑟琳·瓦格納()著:《經理人財務管理24法則》,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
5.李元元編著:《經商財務通》,中國紡織出版社2005年版。
6.高平陽、陳紅明、張文靜編著:《非財務人員怎樣看會計報表》企業管理出版社2005年版。
7.中華會計網校:
8.亞商財稅頻道:
9.博銳管理在線:
10.愛爾信會計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