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秉政江蘇(6)(1 / 3)

李鴻章旋向士迪佛立提出交涉,常勝軍應由中國人會同管帶。士迪佛立初不願意,雙方反複爭辯,乃至舌敝唇焦,最後簽訂了“統帶常勝軍協議十六條”。規定常勝軍暫以奧倫為管帶,李恒嵩會同管帶;裁至三千人,削減雜項開支及長夫額數;不得私購軍火;懲辦士兵由中方做主;鬆江地方事務外國人不得幹涉;將來征得英國政府同意後,改由戈登統帶。

這是李鴻章第一次與外國進行交涉,簽訂中外協議。梁啟超稱讚:“其決斷強硬之慨,論者韙之。”④

常勝軍接到裁汰命令後,一度鼓噪,一些洋兵竟把城牆上的大炮推下,摔成幾截。李鴻章不為所動,最終洋兵也不得不服從。長官把常勝軍士兵集合起來,傳令:“今後如遇缺餉受枉等事,隻準牌中頭目稟,不準囉唕,故違中國官長將令。如服者各脫帽響喊三聲。”軍中喊聲雷動,皆表服從。常勝軍從此每天繼續正常操練,事態得到平息。

①李鴻章《上曾相》。《李鴻章全集》(五),時代文藝出版社,1998年。

②《李鴻章書信》。《吳煦檔案中的太平天囯史料選輯》,三聯書店,1958年。

③李鴻章《白齊文滋事撤換片》。《李鴻章全集》(一),時代文藝出版社,1998年。

④梁啟超《李鴻章傳》,中華書局,2012年。

朝廷接到李鴻章的“整飭常勝軍片”後,十二月二十四日,嚴令緝拿白齊文歸案,諭曰:“白齊文以劫餉毆官之犯,自應按中國軍法懲辦,現經英國提督士迪佛立押解來滬,由英國兵船看管,並未交出。並藉口華爾、白齊文先後托買軍火賬未清算,請由中國派員會算,顯係藉詞拖延,希圖寢事,情殊狡展。已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照會駐京公使,妥為剖辯,仍著李鴻章飭將白齊文迅速交出,毋得任令含糊了事,將此由六百裏各諭令知之。”①

同治二年(1863)正月,白齊文偷偷跑到北京,找英、美兩國公使,尋求庇護。英、美公使竟聯合向總理衙門提出讓白齊文複職。英國公使讚美白齊文“勇敢、誠實、態度溫和,並且真誠地願為中國政府服務”,美國公使則說,“我們必須承認白齊文將軍是不應受到責備的”,因為他沒有前科、作戰英勇。②

在英、美公使的壓力下,恭親王隻好把案子發還江蘇,重新處理。二月十五日上諭:“白齊文劫餉毆官,不遵調遣,律以中國軍法,其罪萬無可逭。而英、美公使在京饒舌,若遽允其所請,則封疆大吏無複操縱之權,自應照總理衙門所議,由李鴻章酌量辦理。現在白齊文赴滬,該撫即欲稍寬其罪,必當使所犯各節一一認伏,然後量為施恩,則白齊文既感該撫之恩,又感不殺之惠,且遇有交涉事件,中國官員或偶傷犯外國人,各國饒舌,亦可援此案以自解。”③

這個上諭與前一份上諭,態度完全不同。李鴻章極為失望。三月四日,白齊文從北京返回上海,竟然大模廝樣見李鴻章,要求複職。李鴻章自認為打痞子腔有一套,沒想到遇上個比他還痞的,不禁勃然大怒,喚人把白齊文轟出門去。

三月十日,李鴻章給曾國藩寫信,壓抑不住滿肚怨氣:“接總理衙門來函,商令白齊文複帶常勝軍,雖英美公使代為力保,中國豈毫無法度。白齊文自京回滬,竟然得意,求鴻章即委管帶,已嚴拒之,並詳複恭邸矣。朝廷紀綱須共存,乃如此模棱畏事,是非何由得明,令人灰心。”④李鴻章憂慮,朝廷懾於洋人淫威,朝令夕改,連一個小小的管帶都不敢處理,將來如何與世界各國辦交涉。

經李鴻章堅持,英國公使同意由戈登接管常勝軍,戈登也於二月七日在鬆江正式履任。由此可見,在白齊文事件上,英國的立場,也頗為微妙,英國始終希望在常勝軍中安排一名英國管帶,白齊文劫餉毆官,給了他們一個機會。因此,他們盡管一方麵與美國聯手向中國交涉,另一方麵,已急急忙忙派戈登到常勝軍,堵住白齊文複職之路了。

①③《清實錄》(同治朝實錄)。

②[美]馬士(H.B.Morse)《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二),商務印書館,1963年。

④李鴻章《上曾相》。《李鴻章全集》(五),時代文藝出版社,1998年。

李鴻章便以此為理由,不奉朝命,迅速把常勝軍的欠餉全部付清,化解了常勝軍嘩變的危機,使戈登順利接任。

白齊文事件的背後,其實糾纏著中國與外國、英國與美國、李鴻章與吳煦等人錯綜複雜的關係。

這個一時震驚中外的事件,還有一些餘緒。遭到李鴻章拒絕之後,白齊文惱羞成怒,搶了一條輪船,開到蘇州,向慕王譚紹光輸誠,加入太平軍。他的這一舉動,令英、美啞口無言。李鴻章震怒不已,發出通告,如將白齊文拿獲歸案,不拘生死,賞銀三千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