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己以嚴,待人以寬。

內心的財富才是真財富

李嘉誠說:“能夠在這個世上對其他需要你幫助的人有貢獻,這個是內心的財富,也是真財富,任何人拿不回來。否則,也不過是‘富’而不‘貴’。”

“丹青不知老將盡,富貴於我如浮雲。”這兩句詩是杜甫《丹青引贈曹將軍霸》中的名句,表達的是作者對灑脫放達和怡然自得的人生的向往。“富貴於我如浮雲”這句話的真正來源是孔子的《論語》:“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意思是說,吃粗糧,喝冷水,彎著胳膊做枕頭,也是樂在其中的。那些不義之財,在我看來就好像浮雲一樣。

李嘉誠在公開場合多次聲明,真正的“富貴”,是作為社會的一分子,能用金錢讓這個社會更好、更進步、更多的人受到關懷。

在李嘉誠心中,公益事業帶來的快樂遠遠大於財富,他說:“當你離開這個世界的前一段時間,你能夠快快樂樂地回想起,這一生雖然人家也為我服務很多,但我也為人家服務不少,那麼,你就會真真正正快樂。”

“財富不是單單用金錢來衡量的。能夠在這個世上對其他需要你幫助的人有貢獻,乃真財富。因為金錢的財富,你今天可能漲了,身價高很多,明天掉下去了,你的財富可以一夜之間變為一半。隻有你做出使世人受益的事,這個是真財富,任何人拿不回來。”

“最要緊的就是內心世界,你會感到世界上有很多不幸的人,那麼,你能夠做得到的,你這一生應該好好盡心盡力去做。你明明有多餘10倍、100倍都不止的錢時,為什麼不做這件事情?這使得一生有意義得多。我如果再有一生的話,我還是走這條路。社會要進步,離不開支持關懷,這方麵,你可以帶給很多的百姓幸福安樂。”

“財富不是單單用金錢來比擬的。衡量財富就是我所講的,內心的富貴才是財富。如果讓我講一句,‘富貴’兩個字,它們不是連在一起的,這句話可能得罪了人,但是,其實有不少人,‘富’而不‘貴’。真正的‘富貴’,是作為社會的一分子,能用你的金錢,讓這個社會更好、更進步,使更多的人受到關懷。所以我就這樣想,你的貴是從你的行為而來。”

“貴是從你的行為而來。所以,如果你去看我們中國的很多哲學家,他是講‘貴為天子,未必是貴’,‘賤如匹夫,不為賤也’,一個普通大眾,從事低下工作,未必是賤,而天子也不一定是貴。主要是看你的一生所做的事,所講的話,怎麼樣對人對事,這個是我自己領悟出來的。”

有的人,他雖然非常長壽,但是,並沒有做出有益於他人的事情,所以他這一生是有一點浪費。如果有的人雖然年紀非常輕就去世了,但是他對我們這個社會有非常好的貢獻,所以,他雖死猶生。最要緊的是內心的富貴,一個人有了衣食住行這個條件之後,應該對社會多一點關懷,或者說義務,或者說責任。

誠信是為人處世的基石

“一個有信用的人,比起一個沒有信用、懶散、亂花錢、不求上進的人,自必有更多的機會。”這是李嘉誠給年輕人的忠告,同時也是他自己的座右銘。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誠信的道德觀念和思想修養源遠而流長,自古以來就被中華民族所重視。“誠信”一詞由“誠”和“信”兩個單音字構成,許慎《說文》、班固《白虎通義》以“誠”“信”兩字互訓,其含義既相區別,又緊密聯係。

誠,在中國傳統思想中有二義,一是本體特性之義,二是德性之義。

其一,誠是一個表述宇宙本體特性的哲學範疇。《禮記·中庸》雲:“誠者,天之道也。”朱熹注:“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可見,誠就是實際有、實際存在、真實無妄的意思。自然宇宙是物質性的,是實實在在地存在的,不以任何人的意誌為轉移。自從宇宙形成之後,它就按照自己固有的規律和節拍運動、變化和發展,人們承認它是那樣,人們不承認它還是那樣。實有就是天道的最基本和最根本的特點。

其二,誠是一個表述人的基本德性和精神狀態的道德範疇。《禮記·中庸》雲:“誠之者,人之道也。”朱熹注:“誠之者,未能真實無妄而欲其真實無妄之謂,人事之當然也。”誠作為道德範疇,其指向不再是宇宙自然界而是人本身。

古人認為,天道的本質特性是誠,是實有,人是天地的產物,因而人在德性上也保存了天道的本質特征,但沒有達到天然具足的程度。人作為萬物之靈,能夠認識到自己的內在本質及其不足,並通過後天的努力,不斷培育誠的德性,並把它發揚光大。作為傳統道德範疇,誠是個體德性和精神的內在實有。其含義有三:其一,誠是與天道本質特點密切相聯係的人的真誠無妄的德性;其二,誠是人的自我統一性,是身心內外的合一不二;其三,誠是誠敬嚴肅的精神和心理狀態。

人的內在實有的德性,總是要通過人的外在言行表現出來。某人的言行就構成了其他人對某人具有多少誠的德性的了解、判斷和評價的依據。然而,某一個人的言行常常不能完全地表現一個人內在德性的實有。其他人受自身言行習慣的局限和對某人言行了解程度的局限,常常不能對他人的德性做出恰當的評價。真正能夠正確評價自己有多少“誠”德性的人,是某人自己及對其有深刻了解的“知音”。

自然界沒有主觀意誌,因而不存在什麼“假象”;人類有主觀意識,故而有虛偽和謊言。在道德領域,與“誠”相對的是“偽”。所謂“偽”,就是沒有內在德性的實有而偽裝成有。“偽”是對他人的欺騙,比“無”更壞,因此,人們常常說“真小人”比“偽君子”還更可愛一些。

信,在字形結構上從人從言,講的是言談的誠實性,言由心出,表裏一致。“信”字原本講的是人在神麵前禱告和盟誓的誠實不欺之語。古人認為,神靈具有人所不可企及的智慧和能力,人在神麵前隻能老老實實,否則必有災禍降臨。

《左傳·隱公元年》記載了“鄭伯克段於鄢”的故事,典型地表現了春秋時期人們的“信”觀念。

鄭伯就是鄭莊公,從其出生的第一天起,他的母親就不喜歡他。其父鄭武公去世後,鄭莊公即位。其母背地裏支持其弟太叔段謀反篡位。鄭莊公早有準備,擊敗其弟,囚禁其母,並發誓說“不到黃泉,誓不相見”。

不久,鄭莊公回心轉意,對母親很是想念。但是,那個“不到黃泉,誓不相見”的信誓,決定了母子二人今生今世是不可能再相聚了。

後來,一個叫穎考叔的人給黯然神傷的鄭莊公出了一個主意:掘井見黃泉,母子隧中相見。鄭莊公母子因此才得以團圓。

鄭莊公之所以信守誓言,就在於他所生活的時代,人類對於鬼神的畏懼。這種對於鬼神講信的行為方式運用到人際關係之中,講求人際之間的言而有信,也就是人際信用倫理。

誠於中,必信於外。因此,誠與信聯結為一個詞,表述的是人們誠實無妄、信守諾言、言行一致的美德。誠信同時也可以作為一個道德規範,它要求人們誠實無偽、言而有信。千百年來,誠信一直是中華民族最基本的傳統道德要求,對於人際的協作與和諧產生著極其重要的作用。